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逃避缴纳税款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1.0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1.0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3.3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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