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栏目】交通事故责任大揭秘: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

谷权萍论 2024-07-26 11:48:51
01在多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应该怎样承担责任? (一) 案例 2013年 5 月29日,王甲所驾驶小客车与郝某驾驶的小客车追尾,导致郝某追尾王乙驾驶的小客车,造成王乙受伤。经交通部门认定,王甲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王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王甲、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二) 萍论 法院审理认为,交通事故由王甲负全责,郝某和王乙无责任。王乙的损失应由王甲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郝某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赔偿。由于王乙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有责和无责赔偿限额之和,各保险公司应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具体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02车借给朋友出了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一) 案例 2015年4月1日,崔某去机场接朋友,由于其车辆正在维修,于是向邻居蒋某借用其轿车。崔某接到朋友在返回途中,因速度较快,在避让对向行驶的车辆时,不慎撞到同向骑摩托车行驶的李某,造成李某受重伤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10万余元,交警认定崔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后因赔偿费用问题协商未果,李某将崔某、蒋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法院认为崔某具有合法驾驶资格,借用车辆时并未醉酒,且所借车辆也未存在故障或者明显的安全隐患,被告蒋某作为车辆出借人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因此其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原告李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后,不足部分由被告崔某负担。 (二) 萍论 借车给熟人常令人左右为难,因为随意借车很有可能会带来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车出事故后,保险公司先赔,不足部分由借车人承担,但车主如果有过错也需担责。过错包括车辆缺陷未告知、借给无资格或不宜驾驶者等。车主虽非直接使用者,但有确保车辆安全出借的义务。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03行人闯红灯被撞,机动车驾驶员如何承担责任 (一) 案例 2013年7月的某天上午,吴大爷在一个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过马路。因远远看到是绿灯,吴大爷便加快了脚步,但就在吴大爷走到马路中央时绿灯变成了红灯,这时吴大爷更是抓紧时间急跑起来,结果被从右侧行驶的汽车撞伤,导致颅骨受伤,致使身体偏瘫,治疗费高达20多万。随后吴大爷将驾驶司机赵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其损失。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大爷在绿灯还差两秒结束时,走到了道路中间的隔离带,当他前方出现红灯时,他没有停留在隔离带,而是加速猛跑过去,结果导致被撞,而且当时司机赵某并没有超速及其他违法驾驶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司机赵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和保险公司各赔偿原告吴大爷7万余元。 (二) 萍论 现在,社会上闯红灯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有些人认为车撞到自己就会赔钱,开车的人不敢撞行人,因此大胆闯红灯,无视交通法规。根据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超速、避让行人等情况时,行人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机动车违法驾驶行为时,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比例一般在70%~80%,但如果是酒驾、毒驾则负全责。所以,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由开车的人担责,行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侥幸心理,珍惜生命和健康。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04买卖二手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一) 案例 张某于2014年12月从李某处购得一辆二手轿车,双方签订了购车协议,张某已支付车款,但由于种种原因车辆尚未过户。2015年2月份,张某酒后驾驶该车,途中与行人徐某碰撞,致徐某受重伤,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徐某将张某、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7.8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之一、原车主李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另一被告、第二车主张某应承担原告人身损害等经济损失6.6万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 (二) 萍论 机动车所有权转让后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导致名义上的所有人与实际上的所有人不符,进而在交通事故中责任造成归属不明的情况。法律明确此类情况下由受让人(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没有实际支配权及利益,所以不用担责。但原车主在未过户时仍面临违章记录责任及保险失效等法律风险。因此,建议车辆转让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避免潜在问题。 (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05总结 1、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承担赔偿责任;在无责情况下,保险公司在无责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2、 借车给熟人也需要谨慎,车主有责任确保车辆安全出借,否则可能因过错承担法律责任。保险公司先赔,不足部分由借车人承担,但车主有过错时也需担责 3、 机动车转让后未及时过户可能导致责任归属不明,法律规定实际所有人需承担责任,原车主虽不担责但面临法律风险。建议及时过户避免问题。 4、 根据法律规定,行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超速、避让行人等情况时,行人负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机动车违法驾驶行为时,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比例一般在70%~80%,酒驾、毒驾则负全责。因此,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侥幸心理,珍惜生命和健康。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更多股权、并购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和资询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实战派股权与并购律师——王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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