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静
(新版《水浒传》,图为潘金莲与武松)
武松为兄报仇,拎着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人头,带着一众证人到县衙自首。阳谷县令得知消息后,升堂审案。武松如实供述了为兄复仇的杀人经过,并呈上了潘金莲和王婆的供词,众位证人也纷纷为武松做了证明。
面对案情,“县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寻思他的好处,便唤该吏商议道:‘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招状从新做过。’”
很多读者和电视剧编导因为这段文字,对阳谷县令颇有一番好感。但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一个细节:县令想周全武松,为何要修改招状?
(老版《水浒传》,图为潘金莲)
(一)县令的“周全”
本案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成奸,后联手毒杀了武大并毁尸灭迹。武松为兄报仇杀了奸夫淫妇。武松自首时呈上的证据足以证明事实的经过,尤其是潘金莲死前有亲笔画押和一众证人证明的供词,白纸黑字板上钉钉,更何况还有王婆这个活证据。如果没有阳谷县令的“周全”,这个案件依照宋代刑法应该如何判处?
根据《宋史.志一百五十四》记载,宋神宗元丰三年,中书刑房后官周清上奏“‘窃详律意,妻谋杀夫,已杀,合入恶逆,以按问自首,变从故杀法,宜用妻殴夫死法定罪。且十恶条,谋与故斗杀夫,方入恶逆,若谋而未杀,止当不睦。既用举轻明重,宜从谋而未杀法,依敕当决重杖处死,恐不可入恶逆斩刑。’下审刑院、刑部参详,从清议。”
(新版《水浒传》,图为潘金莲与西门庆)
同样根据《宋史.志第一百五十三》记载,青州百姓王赟幼年时父亲被人杀害,王赟年幼无力复仇。到宋神宗元丰元年,二十岁的王赟才出手刺死了杀父仇人,并割下仇人的脑袋祭奠了亡父,然后自首。宋神宗感慨王赟的孝道,又有自首情节,从轻判处王赟刺配相邻州府。
根据既有案例,潘金莲和西门庆身犯恶逆大罪在前,有必死之理。武松为如父的长兄报仇并自首,与王赟案如出一辙,最多也就判个刺配之罪。所以县令想要周全武松,修改招状后的刑罚至少应该不应高于刺配才对。
阳谷县令对案卷的修改结果是“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幢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後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
(老版《水浒传》,图为西门庆)
这份初审结论并未提及武大的死因,不容祭祀和推到灵幢最多只能算犯忌而不是犯罪,于是武松杀潘金莲就没有了任何正当理由;更重要的是通奸与武松的杀人行为没有因果关系,西门庆为阻止武松伤害潘金莲而被杀,甚至够的上见义勇为了。至于王婆,则连提都没提!
如此一改完全颠覆了真实案情,此案性质就从武松为兄复仇变成了故意杀人,而潘金莲和西门庆也从不赦重犯变成了单纯的受害人。
依此结论,武松将必获死罪!阳谷县令如此“周全”一番,却是要致他于死地!
(新版《水浒传》,图为西门庆)
二、府尹的周全
阳谷县令“周全”完武松,把他和王婆用长枷送到了东平府。
由于武松复仇的过程过于惨烈,成为当地爆炸性新闻而快速传播。东平府尹接到案件后,立刻就发现了问题:初审结果和市井所传大相径庭!于是他仔细审阅了卷宗,同时对武松等人进行了重新审问。
经过复核,东平府尹对案情已经了然于心。他把武松和王婆的长枷,换成了武松轻罪枷,王婆重囚枷的举动,说明他不仅把阳谷县令初审意见推翻,而且已经对阳谷县令的用意了然于心。出于对武松的“哀怜”,府尹决定周全武松——为他翻案!
(老版《水浒传》,图为王婆)
翻案分了四个步骤。
第一步,府尹再次修改了包括供词和证词在内的卷宗。这是本案案卷第二次被修改,但和第一次不同,小说明确指出:“改的轻了”。这四个字也暗证了阳谷县令的用心。
第二步,东平府尹通过正规渠道将审判结果上报大理寺,小说虽然没有明说判决内容,但根据后文的终审判决即可略知一二。
第三步,他写了一封密信,还派了亲信专程前往东京。
第四步,他让亲信通过刑部的私人关系疏通了大理寺。
武松案本身并不复杂,府尹只要依据证据链还原事实,武松理应得到从轻判罚。府尹何至于又是写信又是派专人往返几千里路,并不惜动用私人关系去走后门呢?
(新版《水浒传》,图为王婆)
还记得不久之前,武松曾为阳谷知县到东京送了一趟搜刮的钱财,用于买官升职。这件事不仅成为武大命案的诱因,更透露出一条隐秘的信息:阳谷县令朝中有人。
作者通过前文伏笔和府尹的显笔告诉读者,阳谷县令也在暗中通过朝中的关系,将他的“周全”进行到底!东平府尹熟知阳谷县令的关系网,也料到了他的暗箱操作并针锋相对的动用一切手段与阳谷县令的背后力量抗衡,从而周全武松。
虽然官场派系间的互相倾轧和斗争屡见不鲜,但大多数时候官员间尽量保持表面的相安无事,避免无谓的冲突。为了周全武松,东平府尹却不惜得罪阳谷县令和他的朝中势力。武松既不是东平府尹的亲朋好友,也不是门生故吏,更不是有钱人。救了他府尹也得不到什么显而易见的好处。武松的确是条好汉,但能打虎的戴罪之人对于一个文官来说显然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
(老版《水浒传》,图为武松)
风险大于收益,东平府尹为什么执意周全武松呢?
因为正义。
古代中国,政权就是靠封建道德和封建法律两个武器维系社会稳定,维护社会道统、教化一方子民是地方主官的基本职责。在东平府尹的眼中武松案的本质是潘金莲和西门庆对道德伦理的破坏进而引发了严重后果,这种破坏是对统治根基的极大挑战。如果本案得不到公正的处理,势必将对社会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会威胁到政权的根本利益!所以周全武松就是周全大宋江山,周全国家社稷。为武松翻案实际上是东平府尹冒着个人风险倾全力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原则。
经过一番博弈,最高法院终于做出终审判决“据王婆生情造意,哄诱通奸,唆使本妇下药毒死亲夫;又令本妇赶逐武松不容祭祀亲兄,以致杀死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伦,拟合凌迟处死。据武松虽系报兄之仇,斗杀西门庆奸夫人命,亦则自首,难以释免,脊仗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奸夫淫妇虽该重罪,已死勿论。其馀一干人犯释放宁家。”
与阳谷县令的初审相比,终审判决认定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因通奸杀夫的事实,这个定性坐实了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恶逆之罪。武松则被顺理成章的认定为复仇和自首,虽然为了照顾阳谷县令的面子,多少也加重了量刑(如前文所引《宋史》王赟案例,如果没有阳谷县令这层原因,武松应该不至被判脊仗四十,刺配二千里。),但至少不算太过分。
东平府尹也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正义。
小说描写东平府尹审理审判本案的文字只有五百余字。但正是这简洁的文字,刻画出整部《水浒传》中最光辉的官员!读者们有理由记住他的名字—东平府尹陈文昭!
(三)“周全”的秘密
阳谷县令在与东平府尹的“周全”较量中最终落败,武松案随着终审判决尘埃落定。但有一个问题还没有搞清:阳谷县令为何要这样“周全”武松!
阳谷县令为官的首要目的是搜刮。通过阳谷县令到任时间和西门庆突然暴发的轨迹,可以肯定西门庆就是阳谷县令的财务经纪人。虽然提拔了武松,但对阳谷县令来说,西门庆对他的价值和他对西门庆的信任显然比武松要大很多。而今搂钱的耙子被武松弄死了,断了财路的他胸中的抑郁和愤怒可想而知!
西门庆作为阳谷县令的代理,帮助他搜刮的同时自己也积累了万贯家财,这些财富对阳谷县令极具诱惑。现在西门庆死了,阳谷县令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哄骗西门庆的老婆进而侵吞这份巨额财产。改变西门庆的罪名,以帮西门庆报仇为幌子进而用打点官司的名义骗取西门庆的财产,是最便捷的手段。洗白西门庆,则只有让武松死。这也是为何陈府尹在问案后放回了所有证人独独留下西门庆的老婆的原因--断了阳谷县令的念想。
(老版《水浒传》,图为阳谷县县令)
更为重要的是,治下出现了谋杀亲夫这样的恶逆大案,地方长官要承担领导责任。据《宋刑统》律条:“百姓间有犯恶逆以上者,州县长官量事贬降…内有犯恶逆以上罪者,今後刺史以上附表自劾,以敦风教。责与不责并听勅裁。”
阳谷县令多年来处心积虑的的熬资格创政绩,尤其刚刚花巨款打点了关系,眼看就要开花结果,所有努力却因潘金莲、西门庆的恶逆就可能毁于一旦,他怎么会坐以待毙的无动于衷!武松的命哪有自己的乌纱帽重要?所以他宁可冤死武松,也要隐藏恶逆的案情,竭尽全力捂住盖子以确保自己的官运亨通。(当然作为阳谷县的上级主官,陈府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正因如此,他宁愿担责也不与阳谷县令同流合污的行为更加令人敬佩!)
泄愤、图财、免责,这才是阳谷县令的“周全”的真相,一石三鸟!
(西门庆与阳谷县县令)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县令,所以阳谷县才会有为了钱财使人通奸的王婆,谋杀亲夫的潘金莲,公然奸淫杀人无恶不作的西门庆,脚踩双船鼠首两端的何九,为泄私愤挑动武大捉奸的乔郓哥。
所以紫石街没有一人主动帮武松鸣冤作证……
所以阳谷县上下乌烟瘴气,人人唯利是图。社会道德沦丧,正义全无,黑白颠倒,妖孽横行,几乎不见一个好人!这样的县令,岂不是比景阳冈上的老虎还要恶毒十倍!
《水浒传》中阳谷县令这样的官员俯拾皆是,施耐庵用锋利的笔锋通过武松的故事对阳谷县的剖析,深刻揭批了造成那个时代礼崩乐坏、黑暗腐败的根源;全景化的勾勒出官逼民反的社会背景。武松案的审理过程也为后来梁山的“替天行道”做了注脚和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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