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败诉!”贵州贵阳,女子母亲去世,她办完后事,收拾母亲遗物时,发现一张存折,里面有40398元存款,女子到银行支取,银行却说,存折里余额为0,这笔钱早被取走。
女子大怒:我母亲没有文化,不可能自己到银行取钱!她要银行拿出取款记录,银行拒绝,女子告到法院,要求银行支付40398元及利息,法院最后这样判!一.【案情回顾】在一个平静的早晨,何莹的母亲因病去世了,因为走的太突然,去世前她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就撒手人寰。何莹悲伤地整理着母亲的遗物,突然,她从母亲一件大衣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存折,里面居然有40398元!这笔钱,是母亲辛苦了一辈子,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作为母亲唯一的继承人,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何莹的心里感觉暖暖的,这是母亲留给她的,最后的礼物。这天,何莹按照程序办理好遗产公证,然后带着所有相关证明,拿着存折,满怀希望地来到银行,想要将这笔钱支取出来。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接过她递进去的存折,“啪啪啪”一番操作后,却告诉她:“存折里的钱早就被取走了,现在余额为0”
何莹顿时愣住了!她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不可能!”何莹大声说:“我母亲没文化,她不会自己来取钱的!她自己不会取,而且我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不可能把钱给别人的!”她要求银行提供取款记录,但银行却说因为年代久远,过去纸质的交易凭证早就销毁了”“就算是被别人代取走了,那也得有取款记录吧!”何莹让银行说出具体是谁冒取的,银行说不出,他们坚称是何莹的母亲,十几年前委托别人代她取走了钱。存折上没有清零,是因为当时工作人员可能忘了。何莹愤怒了,她觉得银行在欺负她,目的就是想私自吞掉这笔钱。几次与银行协商无果后,她决定,要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和母亲讨回公道。对此,有网友表示:“以前卡与折通用,用卡取钱,或者是转账的话,都不会及时打到折子上的,折子上没显示清零正常。”还有网友表示:“被第三人取走存款竟然没有任何证据,忘记打印了?想贪污储户存款就明打明地说,何必做的这么遮遮掩掩的!”还有网友则说:“银行每年的睡眠钱太多了!02年的时候我爸死了,有一个存折里面有几十块钱,我妈叫我去取,我去了银行不给取。让去公证,一直没公证,到现在也没人通知我们去取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儿呢?二【案情分析】1. 何莹认为自己手里的存折就是证据,且自己是唯一继承人,有权要求银行兑付存折里的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存款合同自银行接受存款时成立;同时,何莹作为唯一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有权继承母亲遗留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因此,何莹有权要求银行按照存折显示的余额兑付存款,她手里持有的存折,就是证明存款关系的直接证据。2. 银行单方面说,存折上的钱已被取走无法兑付。如果银行主张存款已被取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银行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存款已被合法取走。这通常包括取款人的签名、取款时间、取款金额等详细信息的记录。如果银行无法提供这些证据,它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银行所说的存款已被取走,不被法律认可。
3. 法院将如何审理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了证据,并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此案作出了裁判。考虑何莹的存折作为证据的证明力,以及银行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款已被取走,银行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判决银行败诉,并要求银行支付何莹应得的存款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