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有一个面积高达998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加拿大。
仅6万军人。
军队,还不及许多中等国家的十分之一。
这支小规模军队,要守着北美最北端漫长的海岸线、广袤的森林、辽阔的平原和群山。
平均每位军人,要守166平方公里国土。
这在世界军事史上,可谓罕见。
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个“防卫空虚”的国家,其南部紧邻着世界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美国。
美军现役人数超过130万,是加拿大军队的20多倍。
从传统地缘政治的角度看。
这种力量对比,本应让加拿大寝食难安。
然而,现实却是另一番景象。
加拿大,不仅安然无恙地维持着主权完整。
还与这个强大的邻居,保持着世界上最和平、最开放的双边关系。
两国间8891公里的边境线。
是世界上最长的非军事化边境,甚至不需要重兵把守。
为什么强大的美国,从未吞并看似“弱小”,又抱着“肥肉”的加拿大?
最大的敌人其实,美国不是没动过心思。
1775年,美国刚从英国手里独立。
就将目光投向了北方那片沃土——英属北美(今天的加拿大)。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趁着与英国开战之际,何不将北方的领土一并收入囊中?
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由乔治·华盛顿亲自批准。
美军分两路北上:
本尼迪克特·阿诺德率领1100名士兵。
穿越缅因州350英里的荒野,向魁北克城进发。
这支队伍,堪称美国独立战争初期最精锐的部队之一。
然而,他们显然低估了困难。
加拿大东部,是绵延的阿巴拉契亚山脉。
中部是广袤的大平原,西部是险峻的落基山脉。
这些地形,在和平时,都很难跨越,更别说打仗了。
特别是五大湖地区,密密麻麻的湖泊和沼泽地,形成了天然的防御网。
冬天结冰时看似可以通行。
但冰面厚度难测,一不小心就会吞噬整支军队。
经过数周跋涉,美军饿得只能啃树皮、嚼皮带,等好不容易抵达城下时,只剩下了600人。
然而,美军一看这情形,直接傻眼了。
加拿大80%的国土。
终年被冰雪覆盖,冬季气温经常降到零下40度。
在这种温度下,枪支会失灵,金属会变脆。
就连呼气都会立刻结成冰霜。
美军冻得,不得不用毛毯裹住枪支,否则冰冷的金属会直接粘住手。
补给线上的马匹,常常被冻死在路上,粮食和弹药运不过去。
前线士兵,只能靠着有限的储备硬挺。
最头疼的是加拿大的“刺骨风”。
平原上,寒风可以达到每小时100公里。
这种风,不仅能把温度降低到致命的程度,还会掀起可怕的雪暴。
有一支美军,在暴风雪中迷失方向。
等被发现时,已经全部冻成了冰雕。
今天的科技发达了,这些自然条件依然不好对付。
想想看,在200年前那个马车都可能陷在泥地里的年代,要跨越这样的地形,简直就是在挑战人类的极限。
在加拿大作战,最大的敌人不是英军,而是这片土地本身。
民众的顽强抵抗更让美军始料未及的是,他们遭遇了加拿大民众的顽强抵抗。
当时的北美,实际上存在着三个截然不同的文化圈:
新英格兰的英裔清教徒、魁北克的法裔天主教徒,以及效忠英国王室的保皇派。
美国开国元勋们,犯的最大错误。
就是用统一的“追求自由”的标准,来衡量所有人。
美军打这场仗时,刚开始心里其实很自信。
他们天真地想:
我们刚从英国人手里争取独立,想必加拿大人也渴望自由。
再说,新英格兰和加拿大山水相连,理应是一家人。
可谁知道,这个“一家人”的想法,却踢到了铁板。
当时的魁北克有9万法裔居民。
他们说法语、信天主教,和美国的英语新教徒可是大不相同。
更妙的是,英国人早就看穿了这一点。
他们通过《魁北克法案》,准许法语和天主教在魁北克合法存在。
这一招高明啊,直接把魁北克人的心给拢住了。
魁北克人心想:
英国人,尊重我们的文化,让我们安安稳稳过日子。
干嘛,要跟着美国人闹革命?
另一路由理查德·蒙哥马利将军率领的2000人,也在向蒙特利尔推进。
1775年,12月31日清晨。
在零下20度的严寒中,蒙哥马利将军率军发起了对魁北克城的总攻。
然而,早有准备的英军和加拿大民兵,用密集的火力将他们击退。
蒙哥马利本人,中弹身亡。
率领另一路进攻的阿诺德,也身负重伤。
最终,这场持续了整整五个月的战役,美军全面溃败。
美国的第一次北上梦想,在魁北克城下的严寒中化为泡影。
军事实力固然重要。
但要想真正赢得一个地区,首先要赢得那里人民的心。
第二次战争但,美国眼睁睁看着这么大一块肥肉,还是不干心。
一次不行?那就再来一次。
于是,1812年发动了第二次战争。
当时的美国,已经不是那个刚刚独立的弱小国家了。
经过30多年发展,美国陆军有3.5万人,海军也有数十艘战舰。
这次北伐,美军胸有成竹:
分三路大军,从底特律、尼亚加拉和尚普兰湖同时向加拿大进发,声势浩大。
但他们又犯了一个致命错误:
低估了加拿大的民间力量。
当时在多伦多(当时叫约克)的英军,只有不到2000人。
但加拿大的民兵却组织起了一支战斗力惊人的队伍。
特别是,魁北克的法裔居民。
他们担心美国统治会威胁自己的文化传统,打起仗来格外卖力。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1814年8月24日发生的一幕:
加拿大民兵,竟然打到了华盛顿!
他们不仅占领了美国首都,还放火烧了白宫和国会大厦。
当时的第一夫人多莉·麦迪逊在匆忙逃离前,特意带走了乔治·华盛顿的画像。
这个细节,后来成了美国历史上的著名一幕。
好在白宫,很快就重建了。
但被漆成了白色(这就是白宫名字的由来)。
区区几千名加拿大民兵,硬是挡住了人数占优的美军,甚至还反攻到了华盛顿。
这场耻辱成了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此后的美国人终于明白,与其把加拿大当敌人,不如把它当朋友。
美国人学乖了从此,美国人学乖了:
今天,美加之间的边境线长达8891公里,是世界上最长的非军事化边境。
6万军人守着世界第二大国土,却能安然无恙。
这不仅是现代文明的见证,更是那场失败的远期效应。
有时候,战争的失败,反而能带来和平的胜利。
而且,加拿大虽然军队不大,但背后有英联邦这个强大靠山。
直到1931年,加拿大在法理上仍是英国的自治领地。
即便现在,英女王(现在是英王)仍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
后来共同加入了“五眼联盟”。
这个联盟,起源于二战期间美英两国,后来逐步扩展到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在冷战时期,这个联盟发挥了关键作用。
两国共同建立的北美防空司令部(NORAD),像一把巨大的雷达伞,守着北美领空的安全。
这种合作,比单纯的领土占领要高明得多:
美国不用花一兵一卒,就获得了一个忠实的“瞭望哨”。
还有两国的经济融合。
每天,价值20多亿美元的商品,在世界最长的和平边境线上自由流动。
两国的汽车产业,已经深度融合。
一辆车从设计到组装,零件可能要在边境上来回穿梭七八次。
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关系。
远比领土扩张更牢固,更有价值。
暴力统治的代价,往往超过收益。
互利共赢,比强权支配更能带来持久的和平与繁荣。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幅员辽阔的加拿大,能够以相对较小的军事力量,安然地守护着这一大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