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留下遗嘱将460万房产留给弟弟,女子弟弟竟将外甥告上了法庭!

法海探案 2024-10-11 10:35:35

太离谱了!江苏,女子立遗嘱将460万房产给弟弟继承,万万没想到,儿子拒绝配合办手续,女子弟弟竟将外甥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李女士是个苦命人,很小的时候父母就不在了,留下她和弟弟相依为命。姐弟俩相互扶持着长大,感情很深厚。

老话都说,长兄如父,长姐如母。李女士切切实实做到了。为了供弟弟读书,李女士高中没毕业就外出打工了。

好在弟弟小李懂事,知道姐姐不容易,读书很拼命。一上大学,就办了助学贷款,平日里勤工俭学,打零工挣生活费,给姐姐减轻负担。

姐弟俩的生活渐渐好起来了,日子也有了奔头。李女士也有了谈婚论嫁的对象,很快就跟同乡张先生结婚了,第二年就有了儿子小张。

最初几年,李女士的日子还不错,弟弟出息了,丈夫体贴,儿子懂事。

直到儿子6岁的时候,李女士无意中发现丈夫长期跟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李女士眼里容不得沙子,坚决要求离婚。丈夫拿儿子要挟:“离婚的话,儿子归我,你净身出户!”

李女士虽然舍不得儿子,但受不了丈夫的背叛,答应了,主动提出每个月给儿子200元抚养费,以后儿子上学、看病的支出,俩人分摊。

二三十年前,小村庄,离婚的还是少数,李女士受到了很多的风言风语。

为了换个环境,也为了生存,李女士跟着老乡出国务工了。

那时候,网络不发达,交通也不便利。李女士这一走,就跟儿子一家断了联系,200元的抚养费就没有按时给。

多年后,李女士从国外回来,去看望儿子的时候,儿子已经不认她了,前夫一家也是冷嘲热讽的。

李女士很伤心,可是也没别的办法。

为了多陪陪儿子,李女士没再出国,拿着打工多年的积蓄,在儿子附近的小区买了套房子,想着跟儿子慢慢地恢复感情。

没想到,儿子不买账,还对她恶语相向。不管李女士怎么讨好,儿子小张都不认他。甚至,儿子结婚,都没有邀请她参加。

李女士渐渐冷了心肠,觉得也许就是没有母子缘分吧。

2016年的时候,李女士突然身体不适,住院检查发现得了癌症,晚期了。她感到自己时日无多了,想要再见见儿子,可儿子一直没露面。

弟弟小李看不过去了,找到外甥小张:“你妈没几天了,你去看看她吧。”

小张却说:“我小的时候她没管过我,现在想见我,没门!”

小李叹了口气,苦口婆心地劝:“大人的事,一时半会的说不清楚,你妈心里一直记挂着你,我求你了,去看看她吧。”

小张不为所动,说啥都不去。弟弟没办法,只能回去了。

一天两天的,儿子一直不出现,李女士也知道了他的意思,不抱希望了。

趁着精神头还好,李女士请来医生和护士,在他们的见证下留下了遗嘱: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留给弟弟小李继承,身后事也由弟弟操持。

弟弟小李刚开始不答应:“姐,你从小护着我长大,我给你养老是应当应该的,谈钱就生分了,房子还是给外甥吧。”

李女士摇头拒绝,说:“我看明白了,那孩子心里没我,既然没有母子缘分,我也不强求了。我给你的,你就收着吧。以后逢年过节的,别忘了来看看我。”

小李哭着答应了。

8个月后,李女士去世了。弟弟小李给她买了墓地,办理了身后事。

为了留个念想,李女士的房子就保留了下来,弟弟小李供着她的照片,时不时的过去跟姐姐说说心里话。

直到2023年,小李家里有事要用钱了,他才想着把李女士留下的房子处理掉。

没想到他去相关单位继承房产的时候,外甥小张跳出来了:“这是我妈的房子,我是法定继承人。”

小李愣了一下,说:“你妈留给我了,写了遗嘱的。”

小张却说:“遗嘱不做数,她那时候都糊涂了,而且她还欠着我抚养费没给呢。”

小李无奈了,只能告上了法庭。

那么,这个事,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小李手上的遗嘱有效吗?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案中,儿子小张虽然是李女士的法定顺序第一继承人,但是李女士立遗嘱的时候,小张已经成年,李女士是可以把名下遗产指定弟弟继承的。尤其是小李为李女士养老送终,尽到了遗嘱继承的义务。最终,法院裁定:支持小李诉求,李女士名下460万房产由小李继承。

03 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既然母亲病重都不露面,娘都不认了,那么也没必要争遗产!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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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探案

简介:学习法律,洞悉人性,感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