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任性?”四川,一女子闲来无事,约亲友到棋牌室打麻将,约定5元一把。谁知,正打的高兴时,警方突然上门,不仅查获575元的“赌资”,还以女子涉嫌赌博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女子感到自己非常冤枉,不服,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了法院!经过七年漫长的诉讼,最后法院这样判!
“我们打麻将就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且无论是点炮还是自摸,都是5块钱一局,怎么就涉嫌赌博了?”
张海燕(化名)手里拿着这张烫手的处罚决定书,心情一下跌落到了谷底,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老实本分的自己,竟然有一天会被公家处罚。
一.【案情回顾】
炎炎夏日,张海燕和她几个亲戚,在自家院子里唠嗑,唠着唠着,几个人想闲着没事干,正好人手够,干脆去棋牌室打会儿麻将去,在那儿还可以免费享受一下空调的凉爽。
4个人一拍即合说去就去,他们想着就玩几把,到点还得回家给娃做饭,每局输赢不超过5块钱。
他们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决定,却给他们日后带来了一场,长达7年的官司。
这天,张海燕手气不错,赢了240元。正玩到兴头上时,突然,门被推开,警察来了!
他们一边喊着让她们“别动”,一边清点了桌上的钱,一共575元。
警察说:“你们这是聚众赌 博!”,说罢就要带他们去派出所。
张海燕急了,她辩解说:“我们只是亲戚们在一起无聊,打发打发时间,几块钱讨个彩头而已,怎么就成赌博了呢?”
但警察坚持说:“有金钱交易就是赌博!”
于是,接下来,张海燕被拘留了15天,还被罚了1000元。几个亲戚也不同程度地受了处罚。
当她走出拘留所时,感到非常迷茫和委屈。村里的人开始对她指指点点,敬而远之,好像她是犯了多大罪的“坏人”。
不久,她工作也莫名其妙丢了,生活陷入了困境。
张海燕越想越不服,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她和亲戚们毅然决定,将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为自己讨回公道。
那么,这件事儿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呢?
二.【案情分析】
张海燕认为自己不构成赌 博违法,她的法律依据主要有3点:
1. 娱乐性质:张海燕坚称,她们打麻将只是为了娱乐,没有营利的目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通常不予处罚。
2. 金额小:她们玩麻将的金额很小,总共只有500多元。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才属于赌资较大。张海燕她们的金额远低于这个标准。
3. 没有违法故意:张海燕和亲戚们没有故意违法的意图,她们只是想要享受一个轻松的下午,没有想要通过赌 博来赚钱。
然而,法院一审判决她们违法赌 博,法律依据也有几点:
1. 赌博定义:根据《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凡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活动,都被视为赌 博行为。法院认为,张海燕她们的行为符合这一定义。
2. 现场证据:警方在现场查获了575元的现金,这被视为赌资。法院认为,这证明了她们有金钱交易,构成了赌 博行为。
3. 处罚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赌博可以被处以拘留和罚款。法院认为,警方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海燕和亲戚们坚决不服,她们没有放弃,不屈不挠继续上诉。
7年后,终于迎来了曙光,最高院指令,要求省高院再审。经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张海燕的行为是娱乐,不是赌 博,不构成违法。
并且,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省高院指出,公安机关在处罚时,没有遵循这一原则,即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相适应。
在涉案金额只有500多元的情况下,对张海燕们的处罚显得过于严厉。
最后,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张海燕她们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 博,因此,她们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最终,省高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误判,要求警方赔偿张海燕们4700元,并赔礼道歉。
三.【结语】
这场历时七年的官司终于结束了,张海燕和她的亲戚们,也终于等到了公正的判决。
这4700块钱,比起她们7年来所耗费的时间、精力、金钱上的损失、精神上的损失等等,可以说九牛一毛,但是也意义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