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德莱塞(1871.08.27-1945.12.28),美国现代小说的先驱、现实主义作家之一,他还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他的作品贴近广大人民的生活,诚实、大胆、充满了生活的激情。
德莱塞出生在印第安纳州一个破产的小业主家庭。童年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中学没毕业就去芝加哥独自谋生。1889年,进入印第安纳大学学习,一年后再次辍学。1892年,开始了记者生涯。 1945年12月28日病逝。
他的代表作《嘉莉妹妹》真实再现了当时美国社会,而《美国悲剧》则是德莱塞成就最高的作品,使人们清晰地看到了美国社会的真实情况,“至今依然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失去的菲比
西奥多·德莱塞

亨利和他的妻子菲比住在一个离市镇约三哩且远不如从前繁华的村子里。那些镇上的人口不但没有增加,反而一直下降。这一带人口稀疏,大约每隔一哩才有一座房子,房子周围有大片的玉米地、麦地和休耕地,正逢休耕季节,地里便都种上了梯牧草和三叶草。亨利家的房子挺特别,半圆木房半木板。圆木那半是亨利祖父的老房,新点儿的那半木板房也已经雨打虫蚀,时常呼呼的风一刮,便吱嘎作响。再加上几块斑驳的榆木板和一株灰胡桃树,整幢房子便像是在画中涂抹出来的一般,一派怀旧的伤感。此外还有一盏亨利岁时架起的小瓦斯灯,那时他刚刚结婚。如今四十八年已经过去了。房子里的家俱和房子的外观一样破旧,却保留着对从前的回忆。您见过那种樱桃木的老古董,螺旋型的腿,刻着凹槽的面,就摆在那儿。那张老式的四柱床也在。床上有些圆球样的突饰和深深的凹纹,像詹姆士一世时代一位悲伤流落的子孙。樱桃木的衣柜也又高又宽又结实,只是褪色了,且发出一股霉味儿。在这些结实得堪称范例的家俱下面,是一块不结实的红地毯,颜色已褪。上面铅色和粉色的图案是菲比·安亲手织成,那是在她死之前十五年的事。那台一用就吱吱嘎嘎作响的木织机如今立在那儿就像一具落满灰尘的干骷髅。还有那把破摇椅,早就被虫蛀了的衣橱——天知道用了多久了——还有那条用来放在屋外摆盆花,沾满了石灰印凳子,及其他许多家用的破东西,都放在东边搭在所谓主建筑上的披厦里。五花八门的破家俱都散放在这里;有只古老的晒衣架子,横挡已裂作两半;一块镶在旧的樱桃木框里的破镜子,这块镜子就在他们的小儿子杰瑞死前的三天自己从铁钉上掉下来摔坏了;一个伸缩挂帽架,帽勾的顶端原先还带磁球;一台缝纫机,它笨拙的机械早已被新一代产品所淘汰。
房子东边的果园种满了枝干多节的苹果树,而且枝干给虫子啃得千疮百孔,盖满绿色和白色的苔藓,因此在月光下便生发出绿中透白,银子般的效果。低矮的外屋曾养过鸡,一、二匹马,一头奶牛和几头猪。屋顶覆盖着一块块地衣,四面则久未粉刷,黑不溜秋,灰里吧叽;且布满小洞。房前的尖篱笆,门吱嘎作响,歪歪斜斜;屋侧的栅栏,桩子横木也都摇摇欲坠。说实在的,它们和住在这里的老亨利 ·赖夫斯奈德和他妻子菲比·安一样老喽。
这对夫妻就住在这儿,自打结婚时起,有四十八年啦。
而亨利更是打孩提时代就住在这里。那时他的父母亲年岁已老。而他还是个小伙子。当他初次堕入情网并决定结婚时,他们便邀请他携妻子到这儿来住,他照办了。他们结婚后,父母亲又和他们相伴,共同生活了十年,直至过世。当时亨利已有了五个茁壮成长的孩子,从那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们所生的总共七个孩子中,有三个夭折;一个女儿去了堪萨斯;一个儿子去了苏福尔斯,杳无音信;另一个儿子去了华盛顿;最小的女儿,住在五个县以外的地方,虽说在同一个州里,但因照顾自己的家而受拖累,几乎没有想起过父母亲。时光和平平常常毫无吸引力的家庭生活已完全隔断了他和孩子们的联系。因此,不管他们在哪里,都很少想到和父母亲呆在一块会是什么滋味。
亨利 ·赖夫斯奈德和他的妻子菲比是一对恩爱夫妻,您大概明白微不足道的生命是如何像石头上的地衣一样饱经风霜,直至土崩瓦解。外面的世界喧嚣不止,但对他们毫无半点影响。他们没有超人的才智。果园、牧场、玉米地、猪圈和鸡窝便是他们生活的天地。沉甸甸的麦穗低下头来,他们便收割,脱粒;玉米黄了上了霜,他们便收成堆;梯牧草长过了头,他们就割下来垒成草堆。忙完这一场,冬天来了,便把粮食运到集市,然后是锯木头,劈柴火,琐琐碎碎的生炉火啊,买肉啊,偶尔修修补补,串串门啊。除了这些事情和天气的变化——下雪,下雨,和赶集日之外——没什么既紧急又重要的事情。余下来的日子看起来就像遥远北方夜晚的灯,远离尘嚣,轻轻摇曳。听起来犹如远处叮噹的牛铃。
老亨利和他的妻子菲比,恩恩爱爱,正如两位在生活中没别的东西好爱的老人可能的那样。菲比去世的时候,他已是个七十岁的干瘪老头。脾气古怪,灰白的头发,胡须乱蓬蓬,邋里邋遢。看人的时候,目光迟钝,毫无表情,泪水汪汪,眼角也爬满深棕色的鱼尾纹。他的衣服就跟许多农民的一样,又旧又难看,不成形状,松垮垮往下掉,有口袋的地方便鼓出来,领口的大小不合适,肘部和膝部则破破烂烂。菲比·安瘦瘦的,不匀称,简直像把伞,套在一身黑色的破衣服里,全身最好的东西就是一顶黑帽子。岁月流逝,他们只需要相互照顾,行动变得越来越迟缓,活动也越来越少。他们的猪也由原来的五头减少到只剩一头,呼呼噜噜的肉猪。亨利如今还有一匹马,这个睡意昏昏的畜生,营养既不良,身上又不干净。原来的一大群鸡几乎都消失了,不是被白鼬、狐狸叼了去,就是饲养不当,生了病。往日郁郁葱葱的菜园如今只留下了凌乱的回忆,原先装点门庭和窗户的藤蔓和花草如今长成一丛丛令人闷气的灌木。遗嘱已经立好,将缴税之后的这笔小小财产平分给剩下的四个子女,因此,对他们中任何一个来说都无利可图。然而这两位老人却过得平和,宁静,只是老亨利时常会变得古怪异常,一个劲地抱怨不是什么东西照管不周了,就是哪样其实并不怎么重要的东西放错了地方。
“菲比,我割玉米的刀子哪儿去了?你对我的东西总是不当心,别再扔下我的东西不管。”
“你给我闭嘴,亨利,”他妻子就会提着又破又尖的嗓门警告他。“你要是不闭嘴,我就扔下你。哪天我起床就离开这,那你怎么办?除了我谁来照顾你?所以你给我放乖点儿。你的玉米刀一直就在壁炉架上,除非你自己把它放到别处去了。”
老亨利知道妻子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会离开他的,可他常常堕入沉思,她要是死了他可怎么办?那可是他唯一惧怕的别离。每当夜晚他就爬上椅子去给那座长长钟摆、双倍笨重的大钟上发条,然后去察看前后门是否已安全关好。知道菲比在家,平平安安躺在床的那头,他便觉得心里舒坦极了。倘若晚上他辗转反侧不能安睡她就会在一旁问他想要什么。
“好啦,亨利,躺着别动啦,你翻来覆去,跟不安分的小鸡一样。”
“可是菲比,我睡不着。”
“不管怎么说你没必要翻来翻去的嘛。你总得让我睡呀。”
这番话通常就使他睡意朦胧,心平气静。她若是想要一桶水,他会嘟嘟哝哝高高兴兴地去取。她要是先起床去生火,他就留心把柴劈得好好的而且放在她容易拿到的地方。两夫妻共同分享着简朴生活的乐趣。
一年又一年过去,登门拜访的人也越来越少。方圆十哩的人都知道赖夫斯奈德先生和太太是诚实谦逊的基督徒,但他俩太老啦,没啥意思。她女儿从潘伯顿县偶而来一封信,但写回信对他们来说,几乎成了对付不了的负担,因为写信或通过别人联系的确太困难。过去时常有些老朋友弯腰曲背地上门来,给他们带来一块馅饼或蛋糕,要么是一只烤鸡或烤鸭,或者仅仅来瞧瞧他们身体是否安好。但这些好心的客人也不再常来了。
早春的一天,六十四岁的赖夫斯奈德太太病倒了,开始发低烧,后来就发展成不明不白的疾病。她年事已高,已经无法医治。老亨利赶车到了附近的斯云纳顿镇,想办法找了个医生,一些朋友也赶了来,接过她手头的要紧事。然而一个凉意疹人的春夜,菲比死了。老亨利沉浸在悲痛和恍惚之中,伴着她的遗体来到最近的一块墓地,一个毫不起眼的地方,只长着稀拉拉几棵松树。
尽管他本可以亲自去潘伯顿,或打发人去叫女儿来,可这太麻烦,他又太疲倦太固执,一两位朋友劝他去跟他们同住一段时间,可他觉得不合适。他年纪太老,观念太顽固,对一辈子习惯了的环境,他可不想离开。他要留在他们安葬菲比的地方附近,他将孤零零一个人过日子的现实并不让他烦心。孩子们都通知到了,而且只要他愿离开大家都愿意照顾他,可他不愿意。
“我能对付,”他反复向照顾过他妻子的莫罗医生宣布。“我会做饭,再说,早上有咖啡和面包就足够了。我会过得好的,你随我去好了。”许许多多恳求建议以后,又有人及时送来不少咖啡、咸肉和烤好的面包,他收了下来。众人便告辞而去,留下他独自一人。
有段时间,他就坐在春天的阳光下闲着想心思。他试图恢复务农的兴趣,使他自己忙一些,去照管一下近来疏于照管的庄稼,好使自己不要想得太多。然而,傍晚回到家,或下午时分,一切都令人想起菲比,可又看不到她的身影时,世界便阴暗起来。慢慢地,他把她的一些东西收起来了。夜晚他便坐在灯下看看偶而弄到的几张报纸或念念多年不念的《圣经》,但是从这些东西中找不到任何安慰。多数时候他用一手撑着下巴,眼睛盯着地面,坐在那琢磨菲比不知变成了什么样子,而他自己什么时候会死。早上,他郑重其事地为自己煮咖啡,晚上还煎一小块咸肉,可他胃口全无。这个住了这么多年的老窝显得空空荡荡,每一块影子都触发着他的伤感。因而在长长的五个月里,他过得相当苦。直到发生了一次转变。
那是一个夜晚,他察看了前、后门,给钟上好了发条,吹灭了灯,做完了许多年来他一直做着的事情,然后上床,与其说是睡觉,不如说是想心思。这是个有月光的夜晚。外面铺满绿色苔藓的果园在月光下光怪陆离,他在银色月光笼罩着的床上可以看到果园的一切。月光从东边的窗口射过来,把窗玻璃的形状投射在木板地上,使得他所熟悉的一些老家俱在房间里变得昏暗起来。与平日一样,他又回忆起年轻的日子,回想着离他而去的孩子们,和他如今凑凑合合过的苦日子。这房子真是破败不堪,床上的东西又脏又乱,因为他洗衣物的本事太糟糕。这洗衣服是他顶讨厌的事。屋顶漏雨,有一回漏湿了东西,几个星期还没干。可他已郁郁沉思成了习惯,宁愿听天由命,也不想多费精神。宁肯来来回回拖着慢步,或干脆坐下来冥思苦想。
然而那天晚上将近十二点他就睡着了,可凌晨两点又醒过来。这时,月光已换了地方,照在西头的屋子里。一束光芒射进起居室和厨房的窗户。全套家俱——桌子旁边一把椅子,上头搭着他的外衣,半开的厨房门投下一道阴影,报纸旁边那盏灯的位置——正是菲比倚在桌旁的景象,菲比活着的时候常常这样。这使他大吃一惊。是她——还是她的鬼魂?他从前不信鬼神。可是——,微弱的光线下,他定定地盯着她,头皮一阵发麻,便坐了起来。那人影没动。他把两条瘦腿挪出床外,坐着看她,奇怪这难道是菲比。菲比活着的时候,他俩常谈到鬼魂、幽灵及预兆之类。但他们从不认为这种事情真会发生。她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有幽灵,而且能返回人间。她去的世界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是座朦朦胧胧的天堂,至少正直的人没有必要费劲从那儿回来。然而此刻她却在这儿,朝桌子弯下腰,穿着她那条黑色的裙子披着灰色的披肩,月光勾勒出她的轮廓。
“菲比,”他从头到脚一阵激动,伸出了他一只瘦骨嶙峋的手去,“你回来了吗?”
那人影不动。他便站了起来,摇晃着走到门边,边走边盯着那身影看。然而再走近些,那幽灵就化为最初的情形——他的破上衣依旧搭在高背椅上,灯还在报纸旁,门也依然半开半掩。
“得啦,”他自语道,张着嘴,“我想我是见到她了。”他的手异样而呆滞地理一遍头发。紧绷的神经放松了。幻象虽消失,他却想到也许她还会回来。
又一个晚上,因为头一次的幻觉,又因为他一天到晚在想着她,再加上他老了,当他从离床最近的一扇窗户看出去时,只见鸡棚、猪圈和车棚的一角,忽发现那儿一缕蒙蒙雾气正从潮湿的地上升起,他想他又看见她了。那是暖和的白天之后,在凉爽的夜间从地上蒸发而起的一缕薄薄的雾气。那雾气消失之前,摇曳如同白色的柏树枝。平日里,她总习惯从厨房经过这里到猪圈,扔一些残羹剩饭,现在她又出现在那儿了。他坐起来,诧异而怀疑地盯着她看。由于头一回的经历,这回他躬着身子。他既紧张又兴奋,相信那真的是鬼魂,相信因为自己太孤寂,菲比不放心,一定是挂念他,所以返回家门。她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除了这,她还能如何表达自己?她那仁慈的心肠会这样做的,正像她生前疼爱他一样。他打了个寒颤又急切地看着;可是,随着空气的一丝颤动,那影子便卷到篱笆旁边,消失不见了。
第三次,那是十多天之后的一个夜晚,他确实正在做梦时,她来到了他的床边还把手放到他的头上。
“可怜的亨利!”她说,“这太糟了。”
他从睡梦中醒来,确实看见她了,他想。看见她从卧室走到一间起居室,她的身体只是一团黑影。他目力衰弱,紧绷的眼神只看到她的轮廓旁似有点光亮在闪烁。他起身,非常惊讶,在冷清的屋里踱来踱去,认定菲比回到了他身边。只要他苦苦地思念,只要他用自己的感情明明白白表示他非常非常需要她,她就会回来的,他善良的妻子,而且告诉他该怎么办。也许她还能和他多多厮守,不过只能在夜里。这样他就不会太孤寂,生活也就忍得下去。
上年纪的人,身体虚弱的人,从微妙的幻想发展到实际上产生幻觉,并没有太大距离。时候一到,亨利也完成了这个转变。一个又一个夜晚过去了,他等了又等,期待着她回来。有一次,他心绪不宁,觉得自己看到了一盏暗淡的灯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另一次,他觉得看见她天黑之后在果园里转悠。孤寂再也无法排遣。一天早上他一觉醒来,竟认为她没有死。他是怎样得出这个结论的却不得而知。他已丧失理智了,头脑里只剩一种不变的幻想。他和菲比发生了无意义的争吵,他怪她没把他的烟斗搁在他习惯的地方,所以她负气出走。她早就开玩笑说,要是他不放乖点儿,她就扔下他不管,这回她可真的说到做到了。
“我想我能找到你的。”他从前总那样回答道。可她总是咯咯地笑着吓唬他:
“一旦我离开你,你就找不到我啦。我去的地方你找不到。”
这天早晨起床的时候,他不想和平常一样生火、磨咖啡、切面包,只是苦想着上哪才能找到菲比,怎样才能劝她回来。最近,他连马也不用了,因为他嫌它麻烦且派不上用场。他穿上衣服,戴上那顶软绵绵、皱巴巴的帽子,目光中闪烁着一种兴致和决心的新光芒,再拿上了门后边那根黑拐杖,他总是把拐杖搁在这地方。迈着轻快的步子到最近的邻居家找他的菲比。那双旧鞋子踏着一路灰尘,重重地响。灰白的头发留得相当长了,从帽子下面乱蓬蓬地伸出来,既似一道夸张的帽沿,又像一圈光环。他一路走着,他的短上衣摆个不停。一双手和脸色都苍白憔悴。
“喂,亨利,今早你上哪去?”农夫道奇问,他正拖着一车麦子上集市,在大路上碰到亨利。自打他老婆菲比过世,好几个月来,道奇就没见过这个老头。奇怪,老头今天怎么这么精神?
“你没看到菲比吧,唵?”老人疑惑地抬头问。
“哪个菲比?”道奇问,一时没把这名字和亨利死去的妻子联系起来。
“嗨,当然是我老婆菲比啦,你以为我在说谁呀?”他忧郁而严厉的目光从乱糟糟的花白眉毛下面射了过来。
“哦,我发誓,亨利,你不是开玩笑吧?”肥胖又强壮的道奇有张结实光滑的红脸膛。“你说的总不是你老婆吧。她已经死了。”
“死了!呸!”发狂的赖夫斯奈德怒斥道,“今儿早上我睡觉时,她才离开我的。她总是起来生火的,可她现在走了。昨 儿晚上我们吵了几句,我猜是这缘故。不过我想能找到她的。她去玛蒂尔达 ·雷斯家了,没错儿。”
他又迈着轻快的步子上了路,扔下目瞪口呆的道奇盯着他的背影。
“哦,不信砍我的脑袋好啦!”他自言自语道,“这老家伙疯啦,一个人孤孤单单呆在那儿可不是会疯?咱必须报告当局才成。”他使劲扬鞭催马:“驾!”赶车跑了。
赖夫斯奈德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再没碰上别人,直至来到三英里之外,玛蒂尔达 ·雷斯和她丈夫家粉白的篱笆旁。路上,他经过了好几户人家,可这几家都不在他幻想之内,所以不予考虑。他妻子和玛蒂尔达相当熟,肯定会在她家。他推开小径前的尖篱笆门,轻快地走到人家门口。
“咦,赖夫斯奈德先生,”老玛蒂尔达惊怪道。这女人又矮又胖,听到敲门声便出来开门,“今儿早上哪阵风把你刮来了?”
“菲比在这吗?”他忙问。
“哪个菲比?什么菲比?”雷斯太太道,对老头突然精神抖擞惊诧不已。
“嗨,当然,是我家菲比啦。我老婆菲比。你认为是谁?难道她不在这儿?”
“我的天!”雷斯太太张大着嘴惊叫起来。“可怜的人!这么说你脑袋出毛病啦。快进屋,坐下。我给你弄杯咖啡。你老婆当然不在这。不过你先进来坐下。过一会儿我会给你找到她的。我知道她在哪儿。”
亨利老头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走进屋里。他模样又瘦又苍白,一个傻乎乎的干瘪老头,令雷斯太太大为同情。他摘下帽子放到膝上,和颜悦色。
“昨晚上们吵了一架,她就走了。”他主动说起来。
“天哪!天哪!”雷斯太太叹着气。这会儿没人在场跟她分享惊奇。她边往厨房走边念叨:“这可怜的人!眼下非得有人照顾他才行。可不能由着他这样满乡下跑找他的死老婆。这太可怕了。”
她为他煮了一壶咖啡,又给他拿了些刚烤的面包和新鲜黄油。摆上她最好的果酱又煮上几个鸡蛋,一边一本正经地编着谎话。
“眼下你最好呆在这儿,亨利大叔,等杰克一回来,我就打发他去找菲比。我想她多半跟几个朋友去斯云纳顿了。不管怎样,我们会找到她的。现在你好好喝了这咖啡,吃这些面包吧。你一定累坏了。今早上走了这么远的路。”她想和杰克 “她男人”商量一下,没准儿打发他去报告当局。
老赖夫斯奈德苍白的手指捏着他的帽沿,然后心不在焉地吃着请他吃的东西。雷斯夫人四下忙着,一面慨叹人生的无常。亨利的心思只在她妻子身上,然而,既然她不在这里,或者说没有出现,他的心思又懵懂游离到一户叫默里的人家去了,那家在另外一个方向,几英里路之外。一会儿功夫他便认定不能等着雷斯去找菲比,得自己亲自去找。他必须上路了,说服她催她回来。
“好啦。我要走了,”他站起来道,还颇奇怪地看看四周。
“我猜她根本没来过这,她一定去默里家了。我不想再等了,雷斯太太。今天要赶到那家还得走老远呐。”在暖暖的春光中,不顾雷斯太太满脸的抗议,他又启程了,踏上了灰尘滚滚的大道。边走,拐杖边戳地。
两小时后,这个面色苍白的人便出现在默里家门口,满脸尘灰,汗流浃背,焦急万分。他一口气走了五哩路,而今已到午时。那对六十岁的老夫妻惊讶地听着他的询问,也意识到他疯了。他们恳请他留下来吃午饭。他们准备晚些时候去告诉当局看这事该怎么办;可他只留下来吃了一点点东西,不肯久呆,便又走了,去了另外一个很远的农舍。他脑子里装了好多要做的事,加上对菲比的需要使他迫不及待。于是他走了一天又一天,又一天,他查询的范围越来越宽。
一个人认定他做的事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尽管他行为古怪,不可思议,却无损于人,在这么个社区,便常常显得复杂而可悲。
这天,人们又看到赖夫斯奈德在别人门口,急切地打听他那个特别的问题,于是在他身后留下来的是人们的惊讶、同情和怜悯。尽管当局已接到报告,司法官也知道此事,可他们认为把老头监护起来不妥当,因为那些亨利的老相识一想到县精神病院的条件—本区太穷,精神病院条件极为恶劣,环境较差——便决定任老头自由自在。而且奇怪的是,经调查,发现亨利每到晚上便安安然然回到自己孤寂的家,好去看看他妻子是否回来了,好孤独地坐在那儿苦想到天明。谁又忍心去关押一个满头白发、瘦骨嶙峋、一心寻找亲人的老头子呢?他只是和和气气重复着一个天真的问题罢了。况且,他的勤劳可靠早就远近闻名了呢?那些最了解他的人都一致认为应当由他四处乱走,反正他无害于人。许多人情愿帮他,给 他吃的、穿的、日常生活需要的零零碎碎——至少开头如此。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人们也就司空见惯,不再大惊小怪,应付他说:“哦,不,亨利,我没看见她。”或者:“不,亨利,她今天不在这儿。”
打那以后好几年里,无论风里雨里,灰尘飞扬或是泥水四溅的路上,都有他孤单单的身影。人们有时候会在许多奇怪而意想不到的地方遇见他,依然继续着他永不休止的寻找。尽管邻居和那些了解他历史的人很乐意从他们的储藏中匀些吃的给他,可由于他走得太多吃得太少,一段时间以后,他便极度营养不良。他在公路上这样游荡的时间越长,他的头脑中奇怪的幻觉便越根深蒂固;而且他发觉自己从日渐遥远的目的地返回来已越来越困难。最后,他开始从家里带些用具,捆了个包,随身带着。这样他便不必强迫自己回家了。在一个很大、很旧的铁皮咖啡壶里,他放进一只小铁皮杯子,一把小刀,一把叉,一把汤匙,一点盐和辣椒,在大壶的外面,用根绳子穿过一个小孔,他绑上了一只大盘子,要用的时候可取下来权充餐桌。对他来说,搞一点所需的食物根本不麻烦,以他那古怪简直宗教般的体面举止,问人要那么点东西时他毫不犹豫。
慢慢地,他的头发越来越长,原先黑色的帽子变成了土黄色,衣裳也破得露出了底线,灰尘仆仆。整整三年,他就这样走过来了,没人知道他去过的地方有多宽有多远,也不知道暴风雨和寒冷的冬天他怎样熬过来。以乡下人朴素的理解力和预见,人们实在看不见他。他钻进干草堆藏身,或贴近牛暖和的身体御寒。而牛呢,迟钝的脑筋对他并不表示反对。
有时候,高耸的岩石和大树为他遮挡风雨,友好的草料棚、玉米仓库也在他卑微的考虑之内。幻觉复杂的进程十分奇特。由于挨家询问不断遭到冷淡或拒绝,亨利便得出一个结论,尽管他的菲比也许不在他敲的任何一户人家里,但无论如何她可以听得见他的声音。因此,他不再耐心地询问,开始悲哀地呼唤,他时时走上静静的草地或是崎岖的山坡,让它们回响着他微弱的声音:“噢—噢—噢,菲比!噢—噢—噢,菲比!”尽管这是疯子的呼唤,但凄惨动人。甚至来自远方的农人或庄稼汉也知道这呼唤,说:“听,老赖夫斯奈德又来啦。”
过了一段时间,在他上百次地询问之后,在他的视野中再也没有任何特别可去的人家,再也没有问题可问的时候,他便十分困惑,该走哪条道呢?这些交叉路口,有的通向四个甚至六个方向,令他一筹莫展。解决这个难题越来越难,这时另一种幻觉出现了,助他一臂之力。菲比的灵魂,空气,风,或者大自然本身便会告诉他。只要他站在交叉口正中间,闭上眼睛,转上三圈,再喊两遍 “噢—噢—噢,菲比!”,把他的拐杖笔直地朝前一扔,那毫无疑问便是他要走的路了。因为菲比,或那些神秘的力量肯定会控制着拐杖落地的方向!然而不管他朝哪个方向走,那方向时常又把他带回了老路,或穿越了田野。他还没疯到再次发出呼唤之前,不给自己留下充足时间寻找一番的地步。再者,幻觉也使他坚信他一定会在某个时候找到菲比的。他也有腿脚酸疼,四肢无力的时候,这时他就在暖和的地方停下来,擦擦紧皱的眉头;冷起来的 时候,也会拍拍他的臂膀。有时候,拐杖扔出去后,他发现所指的方向竟是他刚才走来的方向,便会疲惫而镇静地摇摇头,仿佛在琢磨这让人无法相信的不幸命运。然后又轻快地起程。后来,他那奇怪的身影在很远很远的三四个县都逐渐为人所知。赖夫斯奈德老头是个可怜的人儿。他的名声越传越广。
在格孙县一个叫沃特维尔的小镇附近,大约距离这个人类活动的小中心四英里的地方,有一处悬崖,当地称作红崖,这是一堵很陡的红色沙石墙,约有一百英尺高,它那陡峭的正面有半英里多俯瞰着下面果实累累的玉米地和果园。山崖上林木蓊郁。另一面的斜坡也长满了繁茂的山毛榉、山核桃树和梣树,在树林里有好几条从不同角度穿越的马车道。天好的时候,尽管老赖夫斯奈德已被户外的生活弄得伤痕累累,可他习惯在这些树丛里安歇。躺下睡觉之前,在树下煎点咸肉,煮点鸡蛋。有时候,他睡不安稳,便会在夜晚走一走。更多的时候,月光、林中乍起的风,或探路的野物把他惊醒,他就会坐起来胡思乱想,或在月光下黑暗中继续他的追寻。一个模样古怪的,半疯半野,但完全无害的孤魂直瞪瞪地望着别人黑灯瞎火、门窗紧闭的家,纳闷菲比到底在哪里。
凌晨两点地球缩短又拉长的这段尤其静谧的时间总是将他惊醒,尽管他也许不再往前走,也会坐到天亮,对着黑暗和星星,冥想着,疑惑着。有时心乱起来,他会想象着自己站起身,拎着总是穿在绳子上的炊具和他的拐杖,跟着她走。要是她躲躲闪闪,他就跑着去追,去求她;突然失去那想象中的身影,他会傻傻地呆站着,大失所望,为自己这场搜寻 遇到的无法逾越的困难一时伤心不已。
这场毫无希望的艰苦跋涉已进入第七年。这个与他妻子去世之时相似的初春,一天晚上,他终于又回到通向红崖的那片山林。他那根长长的拐杖,在最后一个交叉路口再次充当魔杖,把他带到了这里。他已经走了好多好多哩路了。时间已过晚上十点,他非常疲惫不堪。长期游荡加上吃得太少,他瘦得只像往日的影子。如今,与其说是体力不如说是精神耐力在支撑着他。这天他几乎没吃什么东西,精疲力尽,便在黑夜中坐下来休息,可能的话睡上一觉。
奇怪的是,这时候,妻子会出现的念头萦绕着他。他心里盘算着,时间不会太久了,尽管这么长时间他一无所获,但到时候他会看到她,跟她说话的。过了一会儿,他睡着了,头伏在膝盖上。午夜时分,月亮升起,到凌晨两点,正是他平常醒来的时候,那轮银色的圆盘从树影里照到了东方。月光越来越亮,将银色的影子投到他的脚上。那强烈的银白色光束把树林照得透亮,他睁开了眼睛。与平时一样,妻子会近在身边的老念头又冒了出来。于是他那双沉思、期待的眼睛看了看周围。远处阴影中那顺着他进入山林的路上移来的是什么—— 白白的、鬼火般忽隐忽现,优雅地在林中跳动,紧紧吸引了他期待的目光?月光和暗影一道赋予它奇特的形状,更奇特的实体,这团忽闪忽闪的泥炭火还是上下飞舞的萤火虫。是他失去的菲比吗?那东西绕他而过,狂乱中,他仿佛看见了她的眼睛。不是他最后见她穿着黑外套,披着黑披肩的样子,而是一个非常年轻的菲比,更快活,更甜蜜,是那个好多年前他认识的姑娘。老赖夫斯奈德站起身。这些年来,他一直在企盼、在梦想这个时刻的到来。现在他看到那微弱的光在他面前轻轻地舞蹈,便疑惑地凝望不已,一只瘦手插入自己灰白的头发里。
突然,在他脑海里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了他孩提时代就熟悉的菲比,那魅力无穷的倩影,那令人愉悦、仁慈的笑脸,那褐色的头发,还有一次她野炊时系在腰间的那条蓝腰带,她欢快而优雅的一举一动。他绕着树走,睁大了眼睛,头一回忘记了拐杖和炊具,只顾急煎煎地追上去。她在前面走着,头顶闪着春日的磷火,一团小小的火焰。风华正茂无忧无虑的她,仿佛在幼小的桉树、山毛榉,粗大的山核桃、榆木丛中挥舞着手打招呼。
“哦,菲比!菲比!”他叫了起来,“你真的回来啦?你真的在回答我吗?”他赶紧加快速度,跌跌撞撞摔倒一次,等他一瘸一拐地爬起来,只见那光在远处诱惑地跳动着。追呵追呵,他飞奔起来,树枝划着他伤痕累累的手臂,手和脸也被刮伤了。帽子跑掉了,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完全丧失了理智,这时他来到悬崖边缘,看见她在下面一片银白色的、春花怒放的苹果树中间。
“哦,菲比!”他嚷道。“哦,菲比!哦,不,不要离开我!”他感到了另一个世界的魅力,那里爱情朝气蓬勃,那里菲比正像这幻像一样是他们昔日美丽青春的缩影,他快乐地大叫一声:“哦,等一等,菲比!”便跳了下去。
过了几天,在这一带寻宝踏勘的几个乡下小伙首先发现了那拴在一起的炊具,搁在他呆过的树下。接着又在悬崖脚下发现了他破碎的尸体,面色苍白,但神情得意,唇间还留着宁静、快乐的微笑。他的破帽子躺在一丛矮树下,是树枝挂掉的。几个纯朴的乡下小伙子谁也不懂得,找到他失去的菲比,老人有多么热情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