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这个地方要搬迁了!

北京安置房大全 2024-07-31 20:28:47

近日

《香山街道北正黄旗21号院小片平房环境整治项目》

搬迁公告发布

搬迁范围及补偿实施方案确定

一起看看详情

香山街道北正黄旗21号院小片平房

环境整治项目搬迁公告

北正黄旗21号院小片平房区居民朋友们:

受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香山街道北正黄旗 21号院小片平房环境整治项目的房屋搬迁与居民安置工作。本项目补偿实施方案如下

一、搬迁范围:

东至:香八路南至:南辛村街西至:杰王府路北至:杰王府南路

搬迁范围最终以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准。

二、搬迁补偿对象:

搬迁范围内的公有住宅承租人。

三、搬迁补偿方式:

本项目搬迁补偿方式均采用货币补偿或房网安置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一)货币补偿

补偿款总额=被搬迁房屋价值补偿+其他补偿+补助+奖励

被搬迁房屋价值补偿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报告为准。

(二)房屋安置

1.安置房源:安置房源定为巨山农场(又名:香山麓居),位于海淀区西五环白石口桥东南侧;被让人只能选择一套安置房。

2.承租公房安置原则:改善面积=(使用面积+7㎡)+0.65(使用面积增加7㎡后不足24㎡的,括号内按照24㎡计算)

安置面积=改善面积x产权置换系数

3.产权置换系数=被搬迁房屋标准房屋市场价格+安置房标准房屋市场价格。

4.最大安置面积=安置面积+户型调节面积(≤10 ㎡)

其中,户型调节面积应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实际情况,结合安置房户型、套数等因素合理划分安置面积区间。

5.结算方式

(1)承租公房使用面积增加7㎡后不足24㎡的,应按成本价购买的面积为(17-使用面积)+0.65x产权置换系数。

(2)户型调节面积需按照成本价购买。

(3)由于安置房户型原因,实际选房面积小于安置面积的,小于部分按照安置房标准房屋市场价格的90%给予被搬迁人补偿。(4)因被搬迁人原因(如自愿放弃部分安置面积),实际选房面积小于安置面积的,小于部分不予补偿。

(三)其他补偿、补助及奖励

给予被搬迁人的其他补偿、补助及奖励包括:

1.装修及设备附属物补偿:按照评估机构出具的分户评估报告结果,给予被搬迁房屋的装修及设备附属物价值补偿。

2搬家费按照认定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公房按使用面积的1.33倍)给予40元/㎡的搬家费,选择房屋安置的一次性支付两次搬家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搬家费。

3.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的,临时安置期限为4个月,选择期房安置的,临时安置费发放期限自搬家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期后的第四个月。

按照认定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公房按使用面积的1.33倍),以评估机构确定的周边类似房地产每平方米月租金价格计算,不足5000元/月的,补足至5000元/月。

4.移机费:补偿标准为:空调400元/台,有线电视350元/端,固定电话235元/部,热水器400元/台,宽带350元/端

5.停产停业损失补信:用住宅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的,按照证照记载的营业面积给予被搬迁人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为2000元/㎡,商品和营业用具自行处理,不予补偿,证照未记载营业面积的,按照认定的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的70%确定营业面积。

6.装修补助:安置房为毛坯房的,按照选定的安置房建筑面积给予1000元/㎡装修补助。

7.各项奖励

(1)奖励期内完成签约的:

给予20万元/被搬迁人工程配合奖;给予20万元/被搬迁人提前搬家奖;给予10万元/被搬迁人资源节约奖。

自奖励期截止日的第二日起,每延期一天签约逐日扣减奖励费2万元;已签约未在协议约定截至日交房的,每延期一天交房逐日扣减奖励费2万元。各项奖励费扣款顺序由实施主体在改造方案内另行确定

五、项目实施主体: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六、相关期限:

1、咨询期:2024年07月16日2024年07月25日(10个自然日)注:咨询期启动4日后可签订预封协议。

2、奖励期: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24日(30个自然日)

3、签约期:2024年08月25日2024年09月23日(30个自然日)

七、签约期内办公地点和时间:

1.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周六、日不休)

2、办公地点:香山街道北正黄旗21号院小片平房环境整治项目工作指挥部(香山街道办事处旁)

八、被搬迁房屋交房期限:按签约进度另行通知

九、受托服务单位:

1、搬迁服务单位:北京中海盛景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服务单位:中财宝信(北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十、办理搬迁补偿事宜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承租公有住房房屋的相关证明材料。

1、被搬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公有住房承租的相关证明材料;

2、特殊情况因就学、入伍、劳教等本址户口迁出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3、委托他人签约的,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居民朋友们,为保证本项目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大家尽快完成搬迁补偿协议的签约并按时交房,继续您的美好新生活,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谢谢!

项目大致范围以最终确定范围为准

巨山农场南区安置房项目

海淀区巨山农场南区安置房项目是为贯彻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落实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整治工作部署,提升完善香山地区(香山二期)等项目搬迁群众安置住房的重点民生安居工程。

项目位于海淀区杏石口桥东南侧

东至巨山农场纵四路

西至西五环规划西公路一环

南至巨山农场横五路

北至巨山农场横三路

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及幼儿园可提供安置房源2418套

项目总建筑规模约34万平方米

由于涉及搬迁安置范围大

项目最终分为四个标段开工建设

安置房项目整体计划2025年下半年竣工交付,建设过程中,将坚持惠民利民理念,用精品工程赢民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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