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姐姐状告弟弟平摊父亲住院费”的新闻上了热搜,评论区也真的炸了锅,有人支持姐姐做法,也有人对这位姐姐进行反驳。甚至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不是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吗?好处归儿子,责任归女儿?
说实话,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是这样一起特殊的追偿权纠纷案,最终榆中法院依法审理了,驳回姐姐的诉求。法官意思是,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并非表现为单一的物质金钱形式,姐姐出钱时,弟弟也在床前照料父亲,姐姐无权要求平分医药费。
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姐弟俩为了医药费2.84万元打官司,看来是真的穷,或者矛盾积怨不小。并分享了一段自己父亲住院的经历,说在医院都是自己出的钱,也参与陪护。老家修房子,尽管自己是兄弟几个人当中最不需要修房子的,也是他自己出大部分的钱。不过话反回来说,家里没有出钱的,却老是想做主,真是伤脑筋。
也有网友给出自己的看法,说法院判决看似合理,实际很难服众,因为没有解决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在子女之间关系并不和谐的情况下,虽说号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是如何来权衡彼此付出的多寡?正因为关系不好,所以更计较,法官直接拍死了,以后估计没人出钱,也没人出力了。这案子某种程度上,和当年的扶不扶有异曲同工之妙,影响其实挺大的。
说实话,在农村,这样的多子女不照顾老人的事情屡见不鲜,道理大家都懂:那就是不管是老人生病还是其他需要花钱的事情,原本私下协商很好解决,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就可以了。可话虽好听,兄弟妯娌间撕破脸大打出手甚至报警上法院的大有人在。
也有不少的网友对于这样的判决持着反对的意见——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父母的财产是否由儿子与女儿共同继承?如果是,那女儿要求与弟弟平摊父亲住院的一切费用,是不应该的。如果父母的财产全部由儿子继承,那女儿要求平摊父亲的一切住院费用,是不过分的!”
比如这件事吧,姐姐要求弟弟平摊医药费,弟弟也可以把照料三个月的人工费护理费反过来让你平摊,不是一个道理吗?咋这一点都想不明白?而且不是十万八万,区区不到三万元,何至于此对簿公堂,而且结果输了官司也输了亲情!
哎,人之常情要有的,不是什么事情都去诉讼才是最好的结果。
对此,你怎么看?
法官哈哈[笑着哭][笑着哭]
我不相信有这样的法官,绝对是小编乱编
姐姐不可以,父亲可以起诉要,如果父亲不起诉,最后落到女儿不再管他了,儿子也不会管他。
这个是法官吗?麻烦您别再给法官丢了
写的什么东东,去五年级深造两年再出来骗钱好吗?听人劝,吃饱饭。去吧。
开后门进去的判官
姐弟平摊父亲的医药费不是正常的吗?
现在的一审法官都是凭个人观点判案而不是依法判案的吗?
法院拉偏架的还少吗
胡言乱语[点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