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盗采”问题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在利益面前,人的问题尤其显的格外渺小。在产煤大省内蒙古,一家名为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下称:益阳煤矿),长期无视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政府批复煤矿临时用地文件超出期限长达八九年的时间里公然盗采、侵占矿产煤炭资源,由于野蛮开采,致使文物古迹秦直道·达拉特旗段古代公路被毁,国家税费流失,企民矛盾紧张,甚至瞒报安全事故等问题。近年来,受煤价大幅上涨及利益驱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部分产煤旗县因矿区村民土地、房屋征拆补偿问题企民矛盾突出。
事实上,在鄂尔多斯达拉特旗,针对煤矿采区放炮及粉尘污染,矿区居民搬迁安置早在2009年6月28日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益阳煤矿竣工验收环保意见中(内环验(2009)59号),就要求该矿按计划落实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但至今十多年过去了,位于敏感区域内我的房子(村民苏顺生)仍未搬迁。2017年,我以实名举报形式四处奔走向各级政府反映益阳煤矿在自家房屋附近挖煤放炮与粉尘污染、严重影响一家人的生产生活和该矿长期盗采国家煤炭资源等问题。同年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西部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到益阳煤矿现场勘查下发督办函称: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责令益阳煤矿停止生产,并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居民搬迁安置工作。但时至今日益阳煤矿既不停产,也未按督办函要求落实我搬迁的事情。
2018年8月3日,达拉特旗政府专门下发《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征收昭君镇查干沟村瓷窑沟社苏顺生房产的补偿决定》(达行政裁字(2018)19号),根据该补偿决定,政府给出的评估价为42万元,并限定我在该决定送达之日起领取征地补偿款。 对于这份“拍脑门”式的补偿决定,我是无法接受。过去我这里经营有饭店、修理厂和供销社门市部,而且很早就申领了营业执照,周边煤矿和村民大多在我这里吃饭、修车和买东西,每月差不多有近10万元的收入,达拉特旗政府搬迁补偿这种“一刀切”简单粗暴的行政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2019年3月19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下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再次要求我 领取征收补偿款并自行腾空房屋及附属设施内财物,逾期未履行义务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一看要“强来”,逐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告到了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场民告官的诉讼最终以 我胜诉暂时画上句号--2019年4月18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达拉特旗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征收昭君镇查干沟村瓷窑沟社苏顺生房产的补偿决定》(达行政裁字(2018)19号)。该补偿决定(达行政裁字(2018)19号)被撤销后,感觉政府公信力受到挑战的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又将 我告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5日,内蒙古高院作出终审判决(2019)内行终282号: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所依据的房屋评估面积和房屋用途确认证据不足,被诉征收补偿决定程序不当,主要证据不足,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内蒙古高院的判决使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对 我的房屋及土地的搬迁补偿陷入进退两难,而内蒙古高院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意味着我的官司最终打赢了。
从2019年11月15日,内蒙古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至今的三年多时间里,我搬迁补偿的事情始终裹足不前、悬而未决。从2009年至今的10多年时间里,我一家依然居住在益阳煤矿采煤敏感区,长期忍受着放炮震动和采煤带来的粉尘污染。这期间,我家接连遭遇了断水、断电及以莫须有名义两次被拘禁进行体罚等“待遇”。也见证了2016年6月7日一村民放羊老汉党五人被多年洞采煤矿采空塌陷火区不明气体闷死(该处是益阳煤矿给我采空区留的唯一出行通道)及2019年8月25日益阳煤矿采区<拉土车司机>作业从排土场摔下死亡事件,而这起本应及时上报的安全事故,益阳煤矿上报了吗?
房子裂缝、吃水要到十几公里外花钱买,如今我们夫妇俩依然过着担惊受怕盼不到头的日子。2023年的4月下旬,迫于实名举报压力,由镇政府(昭君镇)牵头,组织当事双方,旗领导、旗矿区补偿办及司法所领导第一次面对面进行了协调。对于我提出的煤矿野蛮开采、肆意放炮致使我的房子裂缝、坍塌(3间)、断水、出行通道从采空火区过、产生粉尘及噪音污染,肆意毁坏我家菜窖、厕所、猪舍,开采最近处离我的房子、百货门市部仅两三米,给我的人身、财产带来了巨大安全隐患,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不依法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及自治区环保厅生效文书,野蛮开采损坏文物古迹 秦直道等核心敏感问题现场各领导避重就轻、未给出答复意见。
针对我反映的益阳煤矿长期盗采煤炭资源,煤矿坚决不承认盗采,并现场出示了一份“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达拉特益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四采区先行用地的批复”(达政土发【2022】8号)。翻开该文件第一条:同意益阳高头窑煤矿四采区使用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集体土地52.7225公顷,其中涉及林地、草地和农村公路等土地,使用期限两年,文件下发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且不说这么多集体土地批给煤矿达拉特旗政府是否依规合法,但我觉得这份以煤炭保供名义批复的红头文件,这是典型的以合法手段隐瞒过去违法犯罪事实的行为。因为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新的红头文件是2022年10月13日下发的,而益阳煤矿最早临时用地时间为2010年和2011年,批准使用年限为两年。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盗取、侵占的国家煤炭资源相关部门该如何认定、处置,总不能一笔勾销吧?
面对煤矿与村民之间的纠纷,一些工作方式简单的基层干部,与煤矿关系“暖昧,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打压群众,直接把村民推到了“刁民”的对立面,沦为利益的工具。在此,恳请相关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彻底查清益阳煤矿非法盗采、侵占国家煤炭资源的违法犯罪事实,停止批复争议较大的益阳煤矿各类用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现在,雨季己经来到,我所居住的地方,周围被煤矿人为的墙体所遮挡,如果遇有大雨,院内外的雨水将无法排出,也将严重影响我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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