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丈母娘比白眼狼还狠!上海,一小伙很穷,女朋友坚持要嫁给他,丈母娘百般阻挠,不承认这个女婿,可小伙婚后发达了,花200万给丈母娘买房,还给她50万零花钱,岂料,小伙生意失败,丈母娘竟立即让女儿离婚,还将门锁换掉,不让小伙进门!(来源:上海卫视)
看着满地狼藉的仓库,陈凯又抽了一包烟,才鼓起勇气给妻子钱娜娜打过电话。“娜娜,还是我之前给你说的,把房卖了,我的生意可能还有转机,你看行吗?”陈凯带着哀求的语气对妻子说道。钱娜娜十分生气,大声说道:“陈凯,卖了房我们住哪里?我们不能一辈子租房吧?我不同意卖房,如果你执意要卖,那就离婚!”说完还不等陈凯说话,便挂掉了电话。陈凯深吸了一口气,来到窗户边望向楼下,此时他甚至产生了从5楼一跃而下的冲动,不过,妻子的面容又浮现在脑海,让他又瞬间清醒下来。拖着疲惫的身体,陈凯回到了家门口,可当他掏出钥匙开门时,却发现无论怎么拧都打不开门。他仔细看了一眼门锁,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了新的。陈凯感到一阵无助与绝望,他再次给妻子打过去电话,质问她为什么换了门锁。钱娜娜回复的十分平淡:“我妈说了,房子你不能动,我们把门锁换了,你也别想着卖房!”“又是你妈出的主意是不是?你妈的房子,我们住的房子,都是我出钱买的,凭什么不让我卖?又凭什么瞒着我换锁?”钱娜娜短暂沉默一番,再次将电话直接挂掉,而陈凯知道,这一切都是他那势利眼丈母娘干的!事情还要从大学说起。
陈凯从北方某农村来到上海念大学,与同班同学钱娜娜相识并相恋。与来自农村的陈凯不同,钱娜娜老家是苏南某市。不过,虽然钱娜娜家在城市,但父母都在40多岁时下岗,因此家里条件比较一般。两人的恋爱遭到钱娜娜母亲王秀珍的激烈反对,在王秀珍眼里,陈凯是农村孩子,家里条件差,长得也很普通,根本配不上她的女儿。为了让两人分手,王秀珍多次给陈凯打电话,让他不要癞蛤蟆吃天鹅肉,不要耽误她女儿。可钱娜娜认准了陈凯,不管母亲如何阻挠,她都坚持与陈凯一起走下去。这也让陈凯十分感动,心中暗自发誓,一定要让钱娜娜过上好日子。大学毕业后,陈凯和钱娜娜想要结婚,这顿时让王秀珍气得暴跳如雷,直接将户口本锁了起来。钱娜娜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偷出了户口本,瞒着母亲与陈凯登记结婚。两人私定终身,王秀珍气得一个星期没下过床,她不仅不承认陈凯这个女婿,甚至不让他进自己的家门。就这样,陈凯和钱娜娜结为夫妻,没有彩礼、没有婚礼、也没有祝福。可陈凯也不孚众望,结婚2年后,自己做的生意很快打入国外市场,大量的订单让他迅速发达起来,手里也越来越厚实。
他不仅自己买了房,还专门花200万付了50%的首付为丈母娘买了一套房。为了让丈母娘不再看低自己,直接给王秀珍转了50万,给她当零花钱,实际上,也是为了弥补当初没有给妻子彩礼的遗憾。直到这时,王秀珍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转变,不仅接受了陈凯,对陈凯十分热情,还常常嘘寒问暖,如亲儿子一样关爱。本以为一家人会这样一直和睦相处下去,可陈凯的生意突然一落千丈,因屯了太多货无法出口,陈凯不仅破产,还欠下了不少债务。他便想卖掉自己的房,与妻子搬过去和丈母娘一起住,可一贯支持他的妻子不再理解他,不仅拒绝卖房,甚至还威胁与他离婚。此时,王秀珍对陈凯的态度又再次反转,不仅立即撺掇女儿赶紧和陈凯离婚,不让房子和存款都去填债务,还直接把陈凯家的房子门锁更换,直接不让陈凯回家,这也就出现了开头这一幕。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1、如何看待王秀珍多次干扰阻挠陈凯与钱娜娜婚姻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无论陈凯的出身如何,与钱娜娜的差距有多大,只要两人真心相爱,自愿结婚,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王秀珍多次阻挠两人在一起,还将户口本锁起来不让两人结婚,已经粗暴干涉了两人的婚姻自由,已涉嫌违法。2、陈凯可以要求王秀珍归还房子和50万现金吗?陈凯在事业有了起色之后,为了家庭和睦,改善与丈母娘的关系,给王秀珍买了房,还转给她50万零花钱。实际上,陈凯的行为可以算作是一种赠与。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对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陈凯赠与丈母娘房产与现金,为的是保住婚姻,而丈母娘却让两人离婚,已经违背赠与约定,陈凯可以要求返还赠与。3、如何看待王秀珍与钱娜娜更换门锁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房子登记在郑凯名下,他对房子有处置权和使用权,妻子和丈母娘将门锁更换,不让他进门已经侵犯了他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经涉嫌违法。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