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了你东西后,死了,怎么办?|开店笔记

开店的笔记 2024-04-10 19:55:09

开店笔记里很多老板是做餐饮的,各位有没有设想过一种最糟糕的情况发生:

顾客吃了你的东西后,死了。

你会不会很紧张,觉得自己就要倾家荡产,甚至要进监狱了。

毕竟,做餐饮的老老板都应该遇到过顾客吃了东西后就拉肚子的情况,很多时候说不清,但因为只是几块钱几十块钱的事,给顾客退单了事。

但人死了,就不是退单这么简单了,顾客家属就会找上门,说:他就是吃了你家东西后死了,你要杀人偿命。

你不是坏人,就不用怕

先别慌!你离进监狱还很远呢。

因为顾客死了,不意味着就是你的东西造成的。在判定你要承担责任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我觉得至少有几个要做的:

尸检。看看真正的死因是什么。是食物中毒了?还是死者吸了毒?还是心脏病突发?还是中风?还是其他。。。顾客生前的疾病调查。看是否由其他疾病引起的。顾客肠胃里食物的分析。看看顾客这两天甚至这段时间还吃了什么其他东西,都有些什么成分。餐馆食材的检查,烹饪流程的调查。看看食材和流程有没有问题,看是否和顾客的死有直接关系。餐馆工作人员的行为调查和在场其他食客的调查,看是否有人投毒的情况。

。。。。

以上都是搜集“证据”的方法。我作为一个非法务工作者,只能暂时想到这些,司法人员肯定能想得更全面和系统。

要证明你负有责任,一定要有“证据”,人证物证俱在。不能因为一句简单的推理 “ 因为吃了你家东西后,人就死了,所以你必须承担责任”来定罪。

我做不到,所以你也做不到

说了这么多,我就想引出今天我想说的:不能用推理来代替证据。否则,会造成非常多的问题,甚至很多冤假错案。

因为推理不一定是正确的。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干扰,比如不完全的信息,个人的认知偏差,情绪影响,沟通误解,有限的认知能力,还有一个人的立场,这些都会影响推理的正确性。

说这个话题,是因为两天我的文章评论区的讨论:

有人说:“后面证实是假的了”

我说:有证据吗?能不能把证实是假的文章或者视频发给我,我也想知道真相。

可惜没有回应。

又有人说:确实是假新闻,类似于“捡垃圾月入3万+”“补裤裆年入800万”,

我不知道捡垃圾和补裤裆的事情,这里不讨论。我就想知道他说的“确实是假新闻”这句话,依据是什么。

我继续问:有没有相关的报道或者证据啥的,可以发给我。如果我说一个东西是假的,一定是看到了什么证据,才会这么说,或者当事人自己出来澄清说是假的,才相对可信。

可惜没有老板提供任何证据。

后面来了位更强势的老板说:

压根不需要什么证据,你反推就行,我认识那么多骑手,每天除了睡觉就是跑单的,平均下来也就是1.5w左右,肉体是有极限的,时间就那么多。你自己算算,一个月四万,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要1300纯收入,我算他一单6块钱(正常平均一单就是5块左右),每天要跑200多单。简单计算一下就能知道多离谱的事了,还需要什么证据?除非他是美团亲儿子,每一单都超高价格,并且都非常好送。

后面还说讨论很多啊,各位可以去前天的文章留言区看看。

尽管这位老板的推理很多漏洞和问题,你是不是会受到他的感染,觉得这个事情就是假的。

且慢。

你有没有发现:他说的全是推理,但就是没有证据。推理是不能代替证据的。

这位老板说这绝无可能,大概率是受到自身经验的影响:自己做不到,大部分人做不到,所以他也一定做不到,所以这个事情就是假的。

这个推理你觉得对么。当然不对。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别人就可能办到的。

如果他能提供哪怕一点点的证据,比如发现有人拍到他不是一个人送餐,而是多个人帮他送。或者有人证实美团后台某某帮他数据作假。我也会改变这个事情的态度。

而我为什么偏向于相信3年赚了102万这个事情是真的,是因为我看到了陈思在直播中展示了平台的收入和单量,这就是证据啊,看到了证据,我当然偏向于相信。在没有确凿的证据前,我宁愿选择相信。

失去的27年

希望各位都能够意识到“不能用推理代替证据”的重要性,否则某一天就可能灾祸临头,谁都可以给你扣一顶帽子,随时都可能进去。

举一个很多人都知道的例子,张玉环杀害幼童案。2020年,被关了27年的张玉环被放出来了,并且获得了496万的国家赔偿。27年前,他被判死刑,缓2年执行,罪名是杀害同村的2名小孩。

他是怎么定罪的呢?说起来有些可笑,就是被推理定罪的。怎么被推理的:

1,有些孩子遗留物在他家附近,因为两个孩子死当天在他家附近玩过。

2,张玉环家里有麻袋和麻绳,而发现两个孩子的池塘附近也有类似的麻袋和麻绳。

3,张玉环手臂被抓伤过。怀疑是他在杀害孩子挣扎时抓伤的。

4,当发现孩子尸体时,大家都比较淡定,就张玉环有些紧张。

5,还有就是张玉环口供里承认他杀了两个孩子。

这么看下来,张玉环真有点想杀人凶手,而且他都亲口承认了人是他杀的。

但是你发现没,除了第5条的口供,其他四条都是推理,不是证据。口供是因为当时被威胁和刑讯逼供了,受不了了就承认了。

为此,他写了无数的申述书,他哥哥和前妻也写过上千封的上诉书,历时20多年才引起了重视。

虽然结局是好的,但,当年的年轻人已经老年,一家人受尽了同村人的排挤和欺负,两个孩子整个童年受尽了同学的欺辱和殴打。

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这些人获刑不是因为确凿的证据,很多就是推理。

所以,我希望各位把这个常识放在自己的脑海里:

推理,不能代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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