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网友3次给我留言说,根本不知道社区组织了活动。这其实反映的,恰恰是当前社区治理的一个比较令人尴尬的现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忙得晕头转向,可很多居民朋友却感觉不到社区的存在。
说尴尬,一方面是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城乡社区的基础作用,人力物力不断加大投入,政府出钱出力可老百姓不“买账”,觉得好像社区可有可无。
另一方面,社区本来是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应该是社区的主人,可现实生活中,有几多居民有社区主人的感觉?又到底有多少人在实际工作中把居民当作社区的主人?
我们说,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一个重要的措施或者说特征,是如何更多地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三中全会再次强调,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这是个大方向,然而,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会出现主人不“主”的现象呢?
有人说,社区事务的透明度不高、引导居民参与的渠道和办法不多是直接原因。这种说法确实反映一些现实,社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几多是听取了广大居民意见的?
有人说,社区每年都召开了居民代表会议审议了的啊。这也是事实。然而,看看参加会议的人,长年累月总是那么几个“老面孔”,甚至春节、“3-5学雷锋”、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以及各种志愿服务、文娱活动,每次都热热闹闹,可参加的都是那些人。
可能有的社区工作人员会说,召集居民参加活动,愿意而且真正到场参加的人,少得可怜。这也是事实,很多居民是上班族,时间精力上没有那么自由,而且活动的内容也不一定、也不可能适合所有的居民。
这就形成一种怪圈。社区承担上级行政事务较多,没有很多精力亲近居民。导致一些居民觉得社区“高高在上”难以接近。好不容易组织活动,或者需要居民参与的事务,社区很难找到响应的人,而居民又觉得“反正是些做样子的活动”,参加也没什么意义。
其实,社区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居民朋友的支持,可又没有很多的精力和办法去争取、发动。另一方面,居民作为社区主人,本应多多关注和参与社区事务,可又找不到什么渠道和途径,即使偶尔参加了,哪怕是“民事民提、民事民议”的居民议事会,有时又形式大于内容,感觉反而会更差。
社区的高效治理离不开居民的广泛参与,居民的安居乐业需要社区的高效运转和服务。
一句话,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既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也有益于小区和谐、生活安乐,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如何更好地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激发社区活力,是基层治理一个重要课题。
可见,居民主体作用发挥问题,即如何改变居民这一社区主人不“主”的尴尬,已经成为当前深化社区治理亟待解决的堵点。
好在,现在很多地方探索的发展居民草根组织、优化治理单元、坚持居民议事会等等,都在努力引导发动居民,有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期待,居民成为社区事务的真正当家人。尽管真正达到这一目标还需要很多努力,但只要坚持正确的理念和方向,相信我们的社区、园就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