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改
红河
一、2024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工作成效及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深化医改主体责任红河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州委书记、州长及13个县市党政“一把手”、相关分管领导39人主动领衔担任42家医院“编外院长”,建立《履职清单》《解决问题清单》,开展常态化调度,推动“一把手”扛实“编外院长”责任,助力医院纾困解难,提升就医体验和获得感、满意度。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出席全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推进会,安排部署2024年度全州医改重点工作。州政府制定出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红政办发〔2024〕58号),细化制定4大类51项近期医改重点目标任务。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与全面落实“健康红河2030”规划,推进健康红河16项行动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12大行动47项具体任务,健康县城三年行动深入结合起来,梳理形成州委贯彻落实《决定》意见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细化落实《决定》深化医改红河州重点工作举措。2.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主持召开州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会议,开展州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述职,正式聘任3名州级公立医院院长。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资金分配方案,完成2024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预算补助资金和结算资金拨付工作。出台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公立医院加强运管指标、绩效指标精细化研判,动态调整医院的“产业结构”、“人员结构”、“绩效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工作专班,四不两直列席旁听医院运营管理分析会,检验党建业务融合成果,构建公立医院规范化精细化运营管理体系。把医改监测数据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常态化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细化整改,查短板,找弱项,助推公立医院国考排名上升。
3.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依托4家州级医院、6所高水平输出医院,聚力建设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精神卫生6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全州13县(市)急救五大中心实现全覆盖,11个县(市)人民医院纳入“百县工程”,9家医院33个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完成7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薄弱专科项目建设验收。9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9家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均通过省级验收。探索推进分级分层诊疗,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帮扶团队专家作用,建立州内“组团式”帮扶模式,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和优化全州医疗资源布局,促进州—县—乡—村四级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医院”。开展建强边疆党建长廊示范行动,建立党建联盟,开展“组团式”“沪滇协作”“省管县用”“南北对口”等帮扶项目,提升边境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启动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巡查。推进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务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两个交班”、“三个查房”,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
4.持续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国家推荐标准35家,国家基本标准116家,整体达标率99.3%。获得了9家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55家慢性病标准化诊疗专科建设、40家心脑血管救治站拓点扩面建设、39个基层康复科(室)等143个建设类项目,141个通过验收。健全完善全州120院前急救体系促进分级分层诊疗,全州120实现“一个号、一张网、一个指挥体系”,院前急救体系50个班组24小时排班在线,在册救护车辆达539辆,高于国家配比要求。开远、建水2家县级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通过省级评审验收,基层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和规范。组织开展3次“健康基层行”大型义诊活动,为群众开展免费义诊。健康扶贫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救治三类监测对象36种大病4069例,救治率达99.98%。全州全人群签约率59.89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均达95%以上,5类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80%以上。
5.不断夯实中医药发展基础依托州属5家公立医院在全省率先组建5个“红河州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一体推进州县乡村开展“中医三基”工程,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培训人员3259人次。96人次通过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考核。红河州妇幼保健院获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建设18家中医质量控制中心和30个中医专病,引进新技术、新项目116项。50%的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遴选确定5个专科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试点建设。39家中医馆完成基层中医康复能力提升。新增建设4个国家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室、5个云南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云南省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已基本实现13县市均有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或工作站。全州13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95.5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覆盖州、县、乡、村四级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全州基层中医药服务占比47.33%。
6.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全州有医养结合机构22家,其中,养办医机构数4个,医办养机构数18个,拥有床位8295张;设老年病医院2个,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设置率达90.4%,全州应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77家,实际创建209家,超额完成省级下达指标任务;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1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个;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7个;省级医养结合乡镇(社区)示范机构5个、优质服务单位3个。积极推进生育支持政策项目落地落细。全州现有可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248家,其中示范托育机构省级8家、州级19家,共有托位18230个,全州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4.18个。扎实推进7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快州第一人民医院州级分中心和7个县级救治站儿童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完成了个旧、开远2个新一轮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复评,县(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全部达标,全部成立了妇女儿童医院,持续优化生育支持环境。全州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34/10万、2.68‰、4.42‰。7.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强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一是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管理制度。根据《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红河州卫生健康委积极与人社、财政部门对接,按照“两个允许”要求,根据州级6家公立医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和核定收支结余情况,认真开展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积极与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接明确,合理确定州级公立医院2024年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建立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组建红河州医疗服务价格专家库,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坚持“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优先将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治疗类、手术类、中医类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整范围,红河州已建立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9年至2023年,共开展三轮价格调整803项,调增项目700项,调减项目103项。2024年,红河州根据省级相关要求对新增“名医门诊诊查费”、“放疗计划设计”、“药学门诊诊查费”、“辅助生殖类”、“6岁以下儿童项目加收”等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分类及最高限价标准做了明确规定,涉及医疗服务项目共2805项。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州开通职工DRG支付医疗机构283家,居民DRG医疗机构257家。完成DRG付费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州职工DRG支付医疗机构达到283家,居民DRG支付医疗机构达到257家,全州符合条件开展DRG付费的机构占比达100%,病种覆盖率达90%以上,DRG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全州住院医保基金支出70%左右,三个指标均已提前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推进打包付费、按床日付费、日间手术等多种付费改革。四是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11月底,共27批766个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红河州落地执行;30批医用耗材挂网带量采购。完成第四批、第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测算考核工作。加强药品配送管理和考核,从药品配送率、配送时限、配送价格等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规范药品配送行为,保障用药需求。
8.显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10987人次、34649科次,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689人。2024年全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2766人,其中:博士1人、研究生181人、高级职称48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80人。通过“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27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19人。统筹安置110名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全州引进“银龄医师”128人;选派16名骨干医师赴沪进修;5人入选全省中青年骨干医师研修项目;完成“组团式”帮扶、“省管县用”“沪滇协作”帮扶65名医疗帮扶专家到期轮换,新增的河口、建水县15名“省管县用”帮扶专家已派驻到位。
(二)特色亮点
1.“编外院长”护航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应挂尽挂”原则,当好“施工队长”,红河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到挂联医院开展看病就医走流程体验,定期实地走访调研,示范带动39名“编外院长”同题共答、建好医院。
一是聚焦优化医院管理深入调研解难题。全州各县(市)党政“一把手”和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分别以“编外院长”身份,带队到挂联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问题逐个解决。如针对“编外院长”提出的“群众缴费排长队”情况,开远市中医医院迅速提出解决办法,一款“诊间支付”线上缴费平台便在市中医医院运用推广,群众看病费用支付快速便捷,效率大大提升。
二是创新举措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蒙自市人民医院“编外院长”对医院提出加强人文关怀,增加温馨场景的建议后,医院及时建立‘医青陪护·温馨小屋’,配备爱心图书、乐器,提升儿童、青少年就医患者的亲切感、舒适度。红河州“编外院长”制度实施以来,一系列看得见的新举措、新变化,正不断提升红河州各族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群众就医“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的解决。39名“编外院长”,深入挂联医院调研96次,研究解决问题149个。
三是化解群众就医急难愁盼。在“编外院长”推动下,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优化“便民服务车”设置,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全天24小时在院区内为患者提供免费接送服务。通过开通“健康直通车”“院内便民服务车”,运营“区域医疗中心”,设置“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民族语言志愿服务岗”“就诊联络员”,提供“诊间支付”“流动巡诊”“病患个案跟踪”服务等有“温度”的举措,打通堵点解决难点,让医疗服务更有温度。
四是助力建设“123医卫体系”。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小处”着眼、“实处”发力,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办好“家门口”医院,擦亮健康幸福底色,以“重症病患不出州、常见病种不出县、一般疾病不出乡、头疼脑热不出村”为目标,构建一个中心引领(滇南区域6个医疗中心)、两个基础承载(县、乡医疗服务基础)、三个保障支撑(党建、人才、质量保障)的“123医卫体系”,推动“有地方看病”到“治得好病、看得起病、放心看病”转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加强运营管理促进业财融合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持续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出台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推动全州公立医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组织工作专班,常态化围绕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患者和医务人员)等四个维度,开展精细化研判,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细化整改,查短板,找弱项,动态调整完善医院“产业结构”、“人员结构”、“绩效机构”,健全完善以业财融合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以高水平经济管理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把医改监测数据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常态化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细化整改,查短板,找弱项,助推公立医院国考排名上升。新一轮全国医院“国考”,州第一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237名;州第二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32名;州第三人民医院全国排名上升12名;州妇幼保健院全国排名上升7名。2023年、2024年省级公布的医疗质量考核中,红河州共有51个专业进入全省前三名,其中15个专业排名全省第一,2024年排名前五的专业比例提升至81.25%。抽调医政、财务、体改等科室人员组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工作专班,四不两直列席旁听医院运营管理分析会,检验党建业务融合成果,推动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目前,13县(市)卫健局均建立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指导工作机制,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改进医疗流程59个,提高医疗服务技术200多项,节约成本2.3个百分点。
3.党建领航强基提质蓄力赋能聚焦“党旗飘扬、生命至上、守护健康”主题,持续深化“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党建引领·红医为民”党建品牌。建设“五个卫健”,以“党建强”引领公立医院“发展强”、民营医院“服务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强”为目标,梳理出台9个党建主干文件,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全州公立医院党建“品牌链”,“一盘棋”推动党建业务“双提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每周一学”19次,举办党员基本培训6期,实现委属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全覆盖。与州委组织部联合长期开办“红医大讲堂”,2024年邀请医疗帮扶专家开展授课99期,培训20余万人次。红河州抓实公立医院党建推动党员作用发挥的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院长”走流程政策大宣讲1745人次,宣讲2386场次。围绕“党风清廉、院风清净、医德清正、医风清洁、行风清新、医企清朗”,持续深化“六清医院”建设,大力开展医药卫生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照六大类30个方面整治重点,厘清整治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分层级开展政策宣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202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举措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困难,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助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聚焦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深化医改重点任务,抓好《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10大目标,12个行动、47项具体任务收官。加快补齐儿科、老年医学科、输血科、临床营养科和精神卫生、医疗护理等卫生短板,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和优化全州医疗资源布局,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医院”。加快云南省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协调督促加快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三期项目建设,力争肿瘤医疗中心2025年全面交付、建成运营。聚力建设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妇产、儿童、肿瘤、心血管、急重症、精神卫生6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达到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命名标准,建成省级一流区域医疗中心。
(二)筑牢公共卫生坚实屏障贯彻落实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持续抓好疫情防控,扎实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其他重点传染病和疾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和卫生应急能力。全力推进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收官,力争2025年实现“三个95%”和消除认证及全州艾滋病疫情总体出现下降拐点目标,推动第五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红河州城市示范区工作落实。在地方病预防、治疗等方面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巩固和完善澜湄合作疟疾和登革热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三)建设更高品质健康红河持续推进爱国卫生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健康科普知识宣传,统筹推进健康红河16个重大行动,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级要求开展健康县城建设升级版工作。待国家重启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后,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对省级已推荐的红河州国家卫生城市和13个国家卫生乡镇开展评审,对12个国家卫生县(市)和2个国家卫生乡镇开展复审抽查,争取11个国家卫生乡镇获得省级推荐并通过国家评审。常态化开展“党建领航·卫健为民—健康基层行”义诊活动,打造为民服务新品牌。继续开办《幸福红河话健康》节目。持续完善120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建设,确保运营安全有效,更好服务院前急救需求。
(四)织牢织密医疗服务网底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本建设,到2025年3月,全州13县(市)医共体年底全部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到2025年底,全州60%以上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70%以上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着力提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质量。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多病共管和医防融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做好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以及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常态化开展巡回医疗工作,覆盖更多人群。加强中医优势学科建设,持续推进中医南北对口帮扶,推进中医药资源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严控两个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优化支持生育政策相关措施。扎实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
(五)提供高质发展强劲支撑多方式谋划、多渠道争取,做好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储备。协调督促加快推进滇南区域医疗中心三期项目建设,力争肿瘤医疗中心2025年全面交付、建成运营。持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用好中组部“组团式”帮扶专家、省管县用专家等资源,通过“沪滇协作”引进一批,加强与滇南区域医疗中心6家输出医院及青岛大学开展校地合作拓宽引进地域渠道,深入推进“银龄医师”行动计划落地落实。建立“三带”机制培养一批“带不走的医疗本土人才队伍”。培养一批“青年骨干”“红河名医”“领军人才”。继续开办“红医大讲堂”,推进“院企”合作共建7个学科,提升红河州临床医学研究科研平台水平。
(六)保障卫生健康优先发展发挥“编外院长”作用,落实“履职清单”“解决问题清单”,带动各界关心支持医疗卫生发展,协调推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卫生健康工作,帮助医院纾困解难,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就医体验,落实卫生健康优先发展。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强化医疗运营数据分析运用,不断强化运营分析指挥棒作用,不断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提质、运营增效。围绕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