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撤回、视为撤回申请之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吗?

Mr法律 2023-08-31 09:57:35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之后,由于某些原因自行撤回仲裁申请或仲裁申请被仲裁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后续劳动者是否还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一、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在仲裁结果作出前又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劳动者是否还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答: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仲裁申请被仲裁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被仲裁委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劳动者是否还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劳动仲裁?

答:不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即视为撤回申请(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后,劳动者是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的。

3、延伸:被视为撤回申请后,劳动者再次提起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申请人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在法院受理之后,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延伸:正当理由指的是?所谓正当理由,是指因不可抗力的事由和其他正当理由,致使当事人不能按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指定的日期出庭。不可抗力的事由主要是指因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道路不通,或者政府采取禁运、交通封锁等行政措施造成当事人不能按期出庭。其他正当理由是指当事人人身自由被限制或者剥夺、突发重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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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法律人,民商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