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氏牌坊(昼锦坊与理学名贤坊)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办保函〔2016〕729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陈氏牌坊(昼锦坊与理学名贤坊)保护规划(新编)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6〕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陈氏牌坊(昼锦坊与理学名贤坊)的文物构成简单、周边环境较为单一,应结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统筹考虑文物保护的规划措施和要求,明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管理规定和具体保护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周边各类建设活动,可不再编制专项文物保护规划。
二、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加强陈氏牌坊(昼锦坊与理学名贤坊)的“四有”建设,做好文物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工作,明确文物周边区域的建设控制要求,合理引导和规范城镇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