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临时工,下班途中被车撞残,公司竟然花2万元骗我辞职。
那天,我下班骑着小电驴,哼着小曲,心情舒畅地准备回家。突然,一辆破旧的小皮卡逆行冲了过来,将我连人带车撞飞出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妻子和女儿红着眼眶,守在我的身边。妻子告诉我,肇事司机逃逸了,那辆小皮卡是套牌车,根本无从查起。我挣扎着想坐起来,却发现右腿传来一阵剧痛,根本不听使唤。医生说,我的右腿骨折严重,需要进行手术,而且很有可能留下残疾。
我才54岁,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现在却成了废人,以后该怎么照顾妻儿?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往下流。可我没想到,更大的打击还在后面。
出事后的第三天,公司人事部的小王就带着一份辞退协议书来到了医院。我强忍着疼痛,接过协议书,只见上面赫然写着“因您个人原因,经公司研究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居然是出车祸的前一天!
小王面露难色,从包里拿出2万块钱,放在我的床头柜上,说:“老赵啊,你也别怪公司,公司最近有个大项目正在谈,实在是不想惹上这些负面的影响。这2万块钱,是老板个人对你的心意,你就拿着吧。”
女儿一听就火了,一把抓住小王的胳膊,质问道:“你的意思是我爸签了这份协议,这2万块钱就是‘心意’,不签,这2万块钱就没了,是吧?你们就想用2万块钱打发我爸?”
小王赶紧解释说:“小丽,你别激动,你爸在公司本来就是临时工,也没签劳动合同,我们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的。你爸下班路上出事,你们应该去找肇事司机索赔,跟公司没有关系。这2万块钱完全是老板的一点心意,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我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心想:反正司机也跑了,公司又说我是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这2万块钱就当是意外收获吧。想到这里,我正准备签字,女儿一把按住我的手,坚决地说:“爸,你别签!他们这是想用2万块钱逃避责任!我记得之前新闻报道过一个外卖小哥也是这种情况,法院最后判公司赔偿了。这件事,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在女儿的坚持下,我们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姓李的女律师接待了我们,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非常同情我们的遭遇,决定免费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李律师告诉我们,是非全日制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女儿回家翻箱倒柜,寻找一切可以证明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服、甚至我和工友的合照,任何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我还联系了关系不错的工友,他们都很仗义,愿意站出来为我作证,证明我一直在公司工作。
女儿把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交给了李律师,她认真地翻看着,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做得很好!’她说道,‘有了这些证据,我们就能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李律师的帮助下,我们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仲裁申请,以及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结果。最终裁决:公司支付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赔偿金共计30万元。
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如果没有女儿的坚持和李律师的帮助,我可能真的就被那区区2万块钱打发了。
这件事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法律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我们不能因为害怕麻烦或者不懂法,就轻易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同时,我也想提醒所有的劳动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等到吃了亏,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