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公告披露,为满足经营需要,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前期向银行申请并获得贷款,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通过质押为前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前期向华商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商银行”)申请贷款6亿元,期限为5年,目前已完成提款,贷款余额5.95亿。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万星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万星”)以持有的中山市星光都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星光都会”)60%的股权、深圳汇成巨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成”)以持有的中山星光都会40%的股权为前述借款提供相应质押担保。
中山万星、深圳汇成已分别与华商银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合同,为公司相关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6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913.58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36.4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912.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人民币1.08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