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丰一自建房发生垮塌家里有老房子的赶紧按这标准自查!

之卉看房产 2023-11-25 10:17:14

据江西南丰县住建局通报,2023年11月19日。南丰县琴城镇一居民危房出现倒塌。该房屋位于琴城镇新建路100号,共七层,据悉该楼始建于1993年,为砖混结构。

在2022年5月相关部门排查发现该栋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C级。幸运的是该栋房屋目前并无人员居住,经现场排查,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报告。目前,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近年来,自建房垮塌的事件频发,避免此类悲剧再发生,我们一定要自建房的安全排查工作。根据此前住建部发布的《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通知,自建房安全隐患初步判定结论分为三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未发现安全隐患。

其中,严重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房屋地基基础出现不稳定的明显不均匀沉降现象,或承重构件存在明显的损伤、裂缝或变形现象,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结构已经损坏,存在倒塌的风险。

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情况,则表现为:房屋地基基础虽然无明显不均匀沉降现象,但个别承重构件已经出现损伤、裂缝或变形现象,无法完全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而对于未发现安全隐患的情况,表现为:房屋地基基础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现象,梁、板、柱、墙等主要承重结构构件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现象,连接可靠,承重结构安全,基本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此外,对于不同安全隐患等级的自建房,我们应当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的群众,进行封闭处置,同时进行现场排险。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应当限制其用途,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于未发现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可以继续正常使用,但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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