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首页“我的待办”位置,点击【其他】,点击《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面的【办理】。

2.进入“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界面,若纳税人对简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异议,点击选择【无异议】,点击下方【接受处罚】。

3.系统弹出已接受处罚弹窗,点击【去缴款】。系统跳转到“税费缴纳”界面,选择一种缴款方式,点击【立即缴款】完成缴款操作。


4.纳税人接受处罚后,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待办”位置,点击【待签收文书】,点击《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后面的【办理】。

5.点击【打印】按钮,可直接打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点击【下载】按钮,可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以PDF文件格式保存到本地电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