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签字放弃继承遗产,咱妈今天就不出殡了!

朝律夕拾 2024-09-02 16:36:31

男子竟在母亲出殡当天,威胁妹妹签署放弃继承家产的证明,否则母亲不出殡。

妹妹无奈之下签了字,但在安葬完母亲后,妹妹一纸诉状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份不公平的证明。妹妹表示:“妈已经留下遗嘱了,你简直就不是人!”法院最终判决大快人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这天,村里正在为一位老太太办丧事,外面唢呐声声,围满了村民,可屋里却是另外一番景象。老太太的棺材摆在屋子正中间,屋内的亲戚们把兄妹俩围在一起。哥哥陈某神情严肃,声音低沉地对妹妹陈大姐说:“你签是不签?”陈大姐还沉浸在丧母之痛里,哽咽道:“哥,你这根本就是威胁!咱妈明明留下了遗嘱,这份证明太不公平!”陈某不以为然:“不签就别想让妈今天出殡,你想当不孝女,被人骂吗?”陈大姐是了解哥哥陈某的,今天她要是不签,老太太恐怕是出不了这个门。而陈某的提供证明上,则是一系列的霸王条款,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陈某要废弃母亲的遗嘱,独自霸占母亲的遗产。可面对这种无理要求,陈大姐却不得不签下自己的名字,以保证母亲的葬礼能够顺利进行。陈某看到她签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随即指挥着丧礼照常进行。那一天,陈大姐哭得撕心裂肺,旁人以为她是舍不得母亲,殊不知她心里的痛苦远超失去母亲的悲伤。母亲刚刚去世,哥哥就以出殡为要挟,逼她放弃应得的遗产,怎么能让母亲在九泉之下安息?事后,陈大姐直接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这份被胁迫签下的不合理协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本案的陈大姐签署的放弃继承家产的证明是否可以被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陈某利用母亲出殡这一特殊时机,威胁陈大姐如果不签署放弃继承家产的证明,母亲就不能按时出殡。陈大姐迫于哥哥的胁迫和当时的情势,被迫签下了这份她内心并不愿意签的证明。这显然是胁迫行为,违背了陈大姐的真实意愿,因此这份证明可以被法院撤销。那么,陈大姐老母亲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法庭查明,老母亲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内容也无不妥当。因此,老母亲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不因陈某的证明而无效。法院最终判决陈大姐被逼签写的证明无效,陈大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03深刻教训陈某在母亲出殡日威逼妹妹签下放弃继承的证明,简直丧尽天良。母亲尸骨未寒,他就迫不及待争夺财产,这样的行为不仅伤透了亲情,更是法律所不容!有网友表示:“法院应该剥夺哥哥的继承权,以不出殡胁迫妹妹放弃遗产属于重大过错,属于敲诈勒索,应该剥夺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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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讲述老白姓目己身边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