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发领料的最终去向及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材料投入去向主要为产出入库、研发废料、研发损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会计处理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研发材料总投入
-
2,024.28
588.39
373.86
其中:产出入库
冲减研发费用
903.01
204.00
165.98
研发废料
冲减研发费用
174.12
39.75
32.31
研发损耗
计入研发费用
947.14
344.64
175.57
①产出入库
公司针对研发活动中产出的产品,于产品经质检符合对外销售标准时,办理产品入库,并根据相应型号产品成本结转至存货,同时冲减研发费用。上述产出品实现销售时相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A.产品入库时,结转至存货入库,同时冲减研发费用:
借:存货
贷:研发费用
B.产品实现销售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结转营业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②研发废料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会对不同原料配方、工艺参数等进行测试分析,研发过程更易产生瑕疵膜等损耗,形成废膜。
公司按废膜销售金额对研发费用进行冲减。产研共线情况下,公司未单独区分研发和生产产出废料,公司根据研发投料吨数扣除研发产出产品重量得出研发产出废料重量,乘以废膜销售价格得到研发废料冲减研发费用的金额。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A.废膜销售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并冲减研发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研发费用
③研发损耗
公司研发活动投入的材料在产出品入库、研发废料冲减研发费用后,形成实际发生的研发损耗支出,计入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将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综上所述,公司对研发产出品及研发废料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研发是否形成样品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样品费金额分别为7.30万元、30.83万元、33.91万元,金额较小。其中,少量样品为公司研发活动形成的样品。公司的研发样品的形成及会计处理存在以下两类情形:
①在产品技术标准确认、工艺定型阶段,研发部门于生产线反复实验使得新产品或新工艺具备规模化量产的条件。此时产出品经质检合格后会办理产成品入库,结转至存货成本同时冲减研发费用;当客户有送样需求时,从仓库领用并寄送给客户,此部分样品冲减存货,计入销售费用。
②在新品设计开发阶段,公司研发部门会提供少量样品给客户测试、验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此部分样品计入研发费用,金额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