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公司对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的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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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类型
情形
会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给供应商
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给供应商
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不进行终止确认,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已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完成
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贷: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已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法兑付时,供应商追索至公司时,公司相应向客户进行追索
公司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转为应收账款核算,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应付账款
公司的上述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各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到期后均已兑付,不存在未能兑现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已贴现未到期票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类别
已背书未到期金额
期后兑付金额
到期未兑付金额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到期金额
2022-06-30
银行承兑汇票
2,985.86
1,955.84
1,030.02
商业承兑汇票
50.00
50.00
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476.17
3,972.57
503.60
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929.05
3,929.05
-
-
商业承兑汇票
40.00
40.00
-
-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160.46
3,160.46
-
-
商业承兑汇票
29.78
29.78
-
-
如上表,截至2022年9月30日,到期票据期后均已兑付,不存在票据未能兑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