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经钩考】漫谈中医十二官(12):三焦:决渎与都水

金东文化 2024-04-02 09:43:06

【医经钩考】漫谈中医十二官(12):三焦:决渎与都水

金栋按:《灵兰秘典论》说:“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

《中藏经·卷中·论三焦虚实寒热生死逆顺脉证之法第三十二》说:“三焦者,人之三元之气也,号曰中清之腑,总领五脏六腑、荣卫经络、内外左右上下之气也。三焦通,则内外左右上下皆通也。其于周身灌体,和调内外,荣左养右,导上宣下,莫大于此者也。又名玉海、水道。上则曰三管,中则名霍乱,下则曰走哺,名虽三而归一。有其名而无形者也。亦号曰孤独之腑。而卫出于上,荣出于中。上者,络脉之系也;中者,经脉之系也;下者,水道之系也,亦又属膀胱之宗始。”

《千金方·卷二十·三焦脉论第四》说:“论曰:夫三焦者,一名三关也。上焦名三管反射,中焦名霍乱,下焦名走哺。合而为一,有名无形,主五脏六腑,往还神道,周身贯体,可闻不可见。和利精气,决通水道,息气肠胃之间,不可不知也。三焦名中清之腑,别号玉海,水道出属膀胱合者,虽合而不同。上中下三焦同号为孤腑,而荣出中焦,卫出上焦。荣者,络脉之气道也;卫者,经脉之气道也。其三焦形相厚薄大小,并同膀胱之形云。”

由上可见,《千金方》说“三焦腑”之“论曰”源于《中藏经》。

三焦作为“决渎之官”,流传至今,成为正统权威说法。实际上,“决渎”并非官职,《千金方》虽说五脏六腑官,然三焦腑无官称,疑与“有名无形”——无实质所指有关。若以功能而言,三焦“决通水道”、“水道出属膀胱合者,虽合而不同”,亦是管水之官,与膀胱腑“水曹”之官又不同。查阅有关官制,与此相同者有“都水使者”之官称,历代称谓不一,西汉初谓之“水衡都尉”。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说:“都水使者:官名。秦有都水长、丞,掌管陂池灌溉、保守河渠。西汉治水之官,原来分散在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三辅(指京城附近地区)各部门,冠名都叫都水长、丞。武帝设左右都水使者,总领水官。西汉末哀帝省都水使者。东汉改置河隄谒者。西晋置都水台,主官即是使者,以河隄谒者为都水台属官。南朝宋一度改都水使者为水衡令。梁、陈时称大舟卿,为十二卿之一,官秩在列卿中最低,为九班(太常卿最高,为十四班)。北朝也有都水台、都水使者。隋官署名与官名都称都水监,后又改官名为都水使者。唐同。使者官秩,隋从五品,唐正五品上。后金、辽、元都有都水监,官名不称使者。”

然,与管水之官有关之称谓者,历代尚有“水部”官制,属工部,与“都水使者”无关。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十二·职官考六·工部尚书》说:“总判工部、屯田、虞部、水部事。……水部:掌凡川渎、河渠、津梁、舟楫、漕运、水碾硙。凡堤防疏瀹之政令,皆掌之。”

由上可知,都水使者,即都水之官,故或谓“三焦腑者,都水之官,水道出焉”,以补《千金方》十二官之数!

附:【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汇释

①王冰注:“引导阴阳,开通闭塞,故官司决渎,水道出焉。”

②马莳《素问注证发微》说:“《血气形志论》谓‘少阳与心主为表里’者,言三焦、心包络为表里也,居于右肾之中;谓‘太阳与少阴为表里’者,言膀胱与肾为表里也,居于左肾之中。又,《灵枢·本脏篇》谓‘肾合三焦膀胱’,言右肾合三焦,左肾合膀胱。故三焦在下部之右,为决渎之官,水道所出;膀胱在下部之左,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

③吴崑《素问吴注》说:“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溢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胱。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

④张介宾《类经三卷·藏象类一》说:“决,通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则水泛高原,中焦不治则水停中脘,下焦不治则水乱二便。三焦气治,则脉络通而水道利,故曰决渎之官。”

⑤李中梓《内经知要》说:“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入渎。三焦气治,则水道疏通,故名决渎之官。”

⑥张志聪《素问集注》说:“决,通也。渎,水道也。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尿。三焦主气,气化则水行,故为决渎之官也。”

⑦高士宗《素问直解》说:“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入渎,故三焦者,犹之决渎之官,合中上而归于下,水道由之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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