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50元自行车导致6名警员被杀,2008年的杨佳案,真相究竟如何

文史江山 2023-11-10 18:18:07
阅读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接收更多精彩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2008年7月1日,上海发生了一件非常严重的恶性袭警事件,造成6名警察死亡,5名受伤。

冲到警局里见人就刺砍的凶手,既不是极端的恐怖分子,也不是凶狠的悍匪恶霸,而是一个28岁的平凡小伙。

案发之后,他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死刑,到死也毫无悔意。

一时之间舆论四起,有人说他行事偏激,罪有应得,也有人把他比作武松,称他为英雄。

而真正引起了这一场惨案的诱因,竟然是一辆普普通通的自行车。

杨佳自行车引发的惨剧

2007年10月5日,北京小伙杨佳独自前往上海旅游。

为了方便省时,他花五十元租了一辆自行车,作为代步工具,四处游览闲逛。

那时的治安环境不比现在,就算是上海这样的发达城市,大街小巷里也时常有小偷出没。

尤其当时正值国庆假期,旅游旺季,上海人流量激增,盗车案件频发。

警方针对这一情况,在很多路口设置了检查关卡,并加强巡逻。

尤其闸北区有个火车站,相对来说治安更为混乱,因此这一片的检查是更为严格的。

按照当时的规定,警察有权对没有车牌的自行车进行检查询问。

杨佳的无牌自行车,一旦被发现,肯定要进行常规盘查。

果然,在路过芷江西路闸北区的浦山路口的时候,杨佳被拦下了。

当地派出所的巡逻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供这辆车的来源证明。

按理说,这并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但被拦下来的杨佳却表现得有些不满。

首先,他不理解为什么其他无牌照的车都顺利通行,只有他被拦了下来。

其次杨佳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外地游客,车也是临时租来代步的。

如果这辆车真是盗窃而来的黑车,警方完全可以按规办案,要求租车行的老板来配合调查。

而不该是像现在这样,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辆车有问题的情况下,“刁难”他一个租车的游客。

杨佳始终拒绝出示证件,并且对于警察占用他时间、限制他人身自由的行为表示不满。

至于这辆车的来源证明,他也确实拿不出来,只能反复解释说这是自己租来的车。

双方的争执和对抗,就这样持续了将近四十分钟,惹来周围不少路人的围观,甚至导致了交通拥堵。

因此警方便将他带回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审问调查。

实际上事情发展到这里,警察只是例行公事,杨佳也十分无辜,双方虽起了口角,但并没有什么难以化解的大矛盾。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回到派出所后的审讯,却成为了一场惨剧的开端。

杨佳的上海之旅,就这样在一场长达6个小时的审讯后,糟糕地结束了。

回到北京后,他多次通过信访、邮件的形式,投诉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分局,要求开除相关民警,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理由是,自己在审讯过程中受到了殴打。

他声称警察使用了暴力手段,七八个警察在审讯室对他进行殴打,导致其手臂和背部留下了瘀伤,心理上也受到了伤害。

而闸北分局督察支队,在经过审查后却认为,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的执法过程合法合规,没有做过任何不当行为。

反倒是杨佳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多次辱骂民警,拒绝配合,干涉警察正常执法。

可是由于警方一直没有公布审讯过程的监控,双方就这样各执一词,却都拿不出直接的证据,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有计划的报复杀人

在双方僵持期间,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曾两次派工作人员赴京与杨佳进行沟通,对他进行疏导劝解,而杨佳一直不予理睬。

为了平息此事,上海警方最终答应杨佳,可以给予他1500元的赔偿。

然而杨佳却不肯善罢甘休,不接受这样的和解方式。

一方面,他认为1500元无法弥补他被警察殴打后所受到的伤害,另一方面他坚持要求闸北分局开除暴力执法的民警,并公开对他道歉。

和解失败后,杨佳仍然持续上诉,然而案件却又一次停滞不前,没有任何进展。

就这样拖了一年,杨佳始终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处理结果,心中的委屈也渐渐转为了愤怒,想法也越发的极端。

此时的他,已经对申诉投诉这样的正当方式不抱希望了。

正规的渠道、合法的手段,已经无法解决他的问题,平息他的愤怒。

2008年6月,全国人民都无比兴奋地期盼着奥运会的开幕,北京更是笼罩在喜迎奥运的欢庆氛围中。

然而就在这样的氛围下,这个28岁的北京小伙,却只身一人前往上海,决定用自己方式和手段,为此事做一个了结。

6月12日杨佳到达上海后,先是住在芷江西路派出所旁边的一家旅馆,并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里的情况。

6月26日,他又一次来到上海,这一次他住进了闸北公安局附近的梅园招待所。

在这期间,他已经准备好了汽油、剔骨刀、催泪瓦斯喷雾以及防尘面具等作案工具。

7月1日早晨出发前,他对招待所的老板说,自己明天不会回来住了,并退掉了房间。

可见杨佳此时并不是完全丧失了理智的,而是有计划的进行报复,并且做好了必死的准备。

上午9时40分左右,杨佳携带着装备前往闸北公安局附近。

他将汽油分装在8个啤酒瓶里,分别扔到天目西路的警车停放处和大门口西边的花圃旁后引燃。

门口的保安目睹了经过,于是很快就冲过来制止杨佳,并组织救火。

而这时的杨佳,却突然向保安扔出一个啤酒瓶。

对方忙于救火,杨佳便趁乱溜进了便民服务通道。

进入大楼时,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于是杨佳上前一步,用一把二十多厘米长的剔骨刀刀柄击打他的头部,导致顾建明头部裂伤。

接下来,杨佳一手持刀,一手拿着催泪瓦斯,直接从底楼大厅过道一路冲进了办公区域。

剔骨刀一刀插进心口或颈部动脉,然后用力上挑,人在二十秒内就会因失血过多毙命。

杨佳就是用着这样的手法,见人就刺,来一个杀一个。

他冲进办公区域时,办公室里的许多警察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根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后勤处服务中心主任倪景荣、治安支队民警方福新、张义阶、北站派出所民警张建平,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杨佳一刀毙命。

9时42分,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刻调遣特警支队前往支援搜捕。

120救护车,也在火速赶往现场准备救援。

而这时的杨佳,已经顺着消防楼梯爬到了9楼,遇到了交警支队的交警徐维亚。

杨佳持刀突袭,导致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在了血泊之中。

然后他又冲上10层,将刀捅进了交警大队的王凌云身上,又在11层刺伤了技术部的民警李珂。

直到他跑到21楼后,才终于在督察支队2113办公室被制服。

然而这时的杨佳已经杀红了眼,枪抵在头上也不见他有畏惧、忏悔。

反而冷冷地说道:“我已经够本了。”

审判过程引起争议

杨佳案在开庭之前,就引发了诸多争议。

比如说关于杨佳辩护律师的人选,在外界产生了很大反响。

在检方的笔录中,杨佳明确表示过只接受母亲请的辩护律师。

但是在7月1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则表示,杨佳正式聘请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

这在律师业内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一审律师是由上海官方指定的,但上海方面给出的回复是,已经得到了杨佳母亲的认可同意。

然而在7月初,杨佳的母亲被请去上海协助调查,之后就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不知所踪。

随后,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举报称,杨佳母亲王静梅被非法拘禁在安康医院。

而这位谢有明律师,至少是此事的知情关系人,甚至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之一。

随后又有媒体披露,谢有明还担任着上海市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

可他非但没有回避本案,而且作为杨佳的辩护律师,还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杨佳犯罪情节严重”、“杨佳精神正常”、“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等一系列不利于杨佳的观点。

之后16位律师联名,认为谢有明律师严重违反律师法和执业纪律,请求对谢有明进行紧急调查处理。

而直到一审开庭,情况也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

杨佳的犯罪行为,致使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

因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佳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和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也致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应勇院长,声明不同意委托上海高院强行指定的律师,担任杨佳的二审辩护人。

10月13日,二审开庭。

辩护律师已由此前备受争议的谢有明,换成了上海知名刑事案律师翟建。

杨佳在派出所中是否遭到警察殴打,杨佳的精神状况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一审证人大多只提供了证词而没有出庭,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针对这几个问题,控辩双方从法庭调查阶段到庭上辩论,争辩都非常激烈。

但在10月20日,法庭仍然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佳被依法判处死刑。

2008年11月26日上午,杨佳在上海被执行了死刑。

悲剧英雄还是死有余辜?

关于杨佳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上海警方的案卷中,能够找到这个28岁青年的档案。

杨佳,1980年8月27日生,籍贯河北省冀县,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中专学历,身高171厘米,体重77公斤,没有犯罪前科。

杨佳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在同学的印象中,小时候的他是个各方面都不太突出的人,但有一个特点,就是非常讲原则。

遵守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别人乱扔垃圾,就连和同学玩游戏,他也从不会作弊耍赖。

13岁时,杨佳的父母离婚,他便与母亲相依为命,性格也变得有些孤僻。

青春期的他从此迷上了爬山,借此来消解自己的心事与压力。

杨佳的姨妈说,杨佳刚开始工作时,攒钱买了一辆自行车,没多久就被偷了。

冬夜里,他顶着大雪走了几个小时才回家,从此以后就特别痛恨偷车的人。

而2007年的那一次事件,也是由一辆自行车引起的。

只是谁也没有想到,平时内向寡言,遵纪守法的杨佳,会做出报复杀人这样的举动。

从杀人后被制服,再到法庭上的辩诉,杨佳从始至终都从容不迫。

在自我辩护时,杨佳表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感到后悔,他说:“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而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7月1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

警方否认对杨佳进行过殴打,法院也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请求。

就连杨佳自己也说:“我个人认为我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派出所的那些民警倒可能不正常。”

可如果是这样,一次因自行车而起的琐碎纠葛,为什么最终发展成了袭警杀人呢?

在尘埃落定的结果面前,杨佳的作案动机反倒成了一个谜。

而在杨佳首次开口解释作案动机时,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有人认为杨佳故意杀人,行事偏激,死有余辜。

也有人将杨佳与血溅鸳鸯楼的武松作比,认为他是英雄。

杨佳罪有应得并不无辜,他不值得人们的可怜和膜拜,但的确令人痛惜。

而在当时的舆论中,大部分人则认为,如果执法机关能够注意自己的执法方式和态度,或许在一开始就能避免惨剧的发生吧。

参考资料

[1]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成长档案犯罪动机及全过程.北方网

[2] 杨佳袭警案回顾.中新网

本文由“文史江山”原创,已开通全网维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侵权必究!

0 阅读:90

文史江山

简介:专注于历史故事、人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