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在ATM机上存了30000,没想到存完后一查手机,竟然只到账20000!女子忙找银行核对,可对方却坚称女子记错了!然而当女子要求调监控时,竟被告知监控坏了,女子大怒,将银行告上法庭,然而法 院的判决令人意想不到!
在浙江的某个银行大厅里,空气里弥漫着一股一点就炸的火药味。冯敏刚刚在ATM机上存入了30000元,但手机短信却显示只有20000元到账。
她急匆匆地找到大堂经理,焦急地问:“你好,我刚在咱们银行ATM机上存了30000块,存完还不到一分钟,一看手机,发现只到账20000块,能帮忙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吗?”
大堂经理语气平静地说:“您别急,我找同事问一问!”,然后即转身进入办公室,留下冯敏焦急地等待。
不久,他一脸严肃地回来对冯敏说:“冯女士,我们刚刚查了存款记录,发现你确实只存了20000元,没发现30000元的存款呢!”
冯敏一听急了,声音立马提高了几个度,她几乎喊着说:“不可能!我明明存了30000块,肯定是你们银行的ATM机有问题,今天必须给我查清楚,把Q还给我!”,她态度坚决的说,仿佛在挑战银行的权威。
此时,大堂经理试图安抚她:“冯女士,您别急,能说说您存款的经过吗?”
于是冯敏向他展示了她的取款凭证、和装Q的袋子,她指着上面的50000元字样说:“我从别的银行取了50000块,准备全部存进银行卡里!我先是到ATM机上存了30000,但是机器每次只能存1万,我存了3次,每次都有吐出来的!然后我又重新放进去。
后来我嫌麻烦,看后面还有排队的人等着,所以我就又到柜台人工存了19700元,给自己留了300零用”。
大堂经理听到这里,冷静地说:“也就是说,您一共存进银行卡49700块?”,冯敏斩钉截铁地说:“没错,我取的50000块,存了多少还能不知道吗?”
然而,大堂经理却表示:“我们查了后台的存款明细,发现您通过ATM机只存了20000元,不是30000,您是不是记错啦?”
此时冯敏的怒火被彻底点燃,她愤怒地说:“我是做
生意的,不缺Q,犯得着为万把来块Q,在这里和你纠缠吗?少了就是少了,你们银行机器的问题,必须负责!”
大堂经理却坚持认为,冯敏只存了39700块,冯敏又气又怒,当即说道:“那你们银行把监控视频拿出来查啊!我这1万是1沓,看看监控就知道我到底存了多少!”
然而,大堂经理的回答让她更加无语:“ATM机处的监控蕞近坏了,还没来得及修,抱歉我们无法提供!”
此时冯敏心中有一万个“艹 泥马”飘过,她只能说:“你们这是做贼心虚,我要报警,我要告你们!”
没想到当警方到来后,却认为这是经济纠纷,建议双方通过诉讼解决。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ATM机上的监控坏了,就是个问题!是之前就坏了?还是出事之后坏的?过年期间我在ATM机上取1万块,实际上只给了9500,事实证明ATM机是会出错的。”
也有网友说:“银行不能提供监控,一律银行负责!”
回到本案,那么这件事究竟是如何解决了?
1.不得已的冯敏,只好将银行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她详细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并引用了《民法典》第985条,要求银行返还不当得利的10000元:
“根据《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银行应当返还ATM机多吞的10000块!”
2.然而银行方面则提供了ATM机的存款记录作为证据,坚称冯敏只存入了20000元。
银行的律师在法庭上辩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ATM机有问题,冯敏确实只存了20000元,银行无需支付所谓多存了1万的Q。”
3.法 院在审理此案时,面对双方的证据和主张,Z终做出了判决。法 院认为,银行提供的ATM机存款记录具有法律效力,而冯敏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法 院判决驳回了冯敏的诉讼请求。
【结语】
这场存款纠纷不仅揭示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金融交易有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和不公,也让我们意识到,在进行金融交易时,必须保持警惕再三确认,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冯敏的案件虽然未能胜诉,但它也启示我们,法律面前,证据的重要性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