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买彩票,老板买一送一,万没想到,赠送的彩票竟然中了1000万!
因为,平时男子都是微信转账购买,老板出票后给他拍照,所以原票在老板手里,老板一看中奖立马反悔要撤销赠予,男子坚决不答应!
两个人都认为这笔奖金是自己的,眼看兑奖日期临近,法院出手了,结果着实有些意外。
一.【案情回顾】
内蒙古的万毅,是个买彩票的老手。他每次购买只花十块钱,不多不少,这样对生活既没有什么影响,同时还能有个盼头。
万毅住得远,和彩票店老板方正杰多次打交道,熟了以后,就成了微信好友,这样也方便自己买彩票。
每次操作都是他先微信转账,方正杰出票,然后再拍照给他,几年来,两人合作得很愉快。没想到,这次却因此,而使两人对博公堂!
这天,万毅又给方正杰转了十块钱买彩票,谁知,方正杰这次却拍了两张彩票的照片给他。
万毅正疑惑间,方正杰随后就发信息解释说:“一张是你自己买的,另外一张是店里搞活动免费送的。”
“那就太谢谢啦!”万毅一看心里踏实了,高兴地谢过方正杰,再也没多想。
万万没想到,等到开奖这天,万毅发现方正杰赠送的那张彩票,竟然中了大奖,1000万!
万毅乐坏了,觉得自己这下可真要走大运了!
谁知,这边的方正杰,此时却将肠子都悔青了!他沮丧地想:“如果知道这张彩票会中奖,我怎么可能会送人呢?
更加可气的是,你说如果是万毅自己买的彩票中奖了,那倒也罢了,偏偏是自己送的这张彩票中奖了,还是个一等奖!唉!”
他气得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怎么想都不甘心,最后把心一横,决定撤回赠予,把这个奖据为己有,反正彩票还在自己手里。
等万毅来找方正杰,要求拿彩票兑奖时,方正杰直接一口回绝了,他说:“彩票是我自己的,我想给你就给你,现在我不想给了,你就别惦记这个彩票了”
万毅一听,简直肺都快被气炸了!他怒斥方正杰:“你这人也太不讲信用了!送出去的彩票怎么还能要回去呢?”
他坚决不同意,认为自己才是奖金的主人。而方正杰就是死不松手,两人争执不下。
眼看兑奖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再不抓紧兑奖的话,彩票就作废了。万毅急了,直接把方正杰一举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看,时间紧迫,必须得赶紧解决这个案子,即日便把两人叫来,开始调解。
法官提出了几个方案,让他们商量着来。经过几番拉扯,两人终于同意了最终的方案,签了调解协议。
最后,在法官的协助下,还帮万毅兑了奖。
但协议的细节没公开,这是让人非常好奇的点,但想想也能理解,毕竟牵扯大额奖金,还是保密些比较好。
这件事也让众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送出去的彩票就是别人的,这老板反悔是不对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儿呢?
二.【案件分析】
1.万毅与方正杰两人之间微信上的赠予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在本案中,方正杰通过微信告知万毅 赠送彩票的行为,以及万毅接受赠送的行为,构成了赠与合同的成立。
微信作为通讯工具,其上的交流可以视为双方意思表示的传递,因此,万毅和方正杰双方在微信上关于赠予彩票的沟通,构成了一个有效的赠予合同。
2.老板方正杰是否有权利撤销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适用前款规定。
在本案中,方正杰虽然持有彩票原件,但赠与行为 已经通过微信告知的方式完成,并没有经过公证,也不属于不得撤销的赠与类型。
因此,方正杰在彩票中奖后主张撤销赠与,通常情况下是不被支持的。赠与合同一旦成立,除非有法定的撤销理由,否则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3.万毅是否有权让老板交出彩票原件,并协助他兑奖?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要求行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
万毅作为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享有彩票的所有权和中奖权利;而方正杰作为赠与人,在赠与完成后即失去了,对彩票的控制和中奖权利的享有。
因此,万毅有权要求方正杰 交付彩票原件,并协助其完成兑奖手续。
彩票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其权利的转移并不简单以交付原件为唯一标准,还需考虑彩票的兑奖规则,和中奖事实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