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心疼弟弟住出租房慷慨赠房,岂料4年后弟弟将房卖1400万

莎莎物语说 2024-11-23 14:04:13

广州,女子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婚后住大别墅,而弟弟却住出租屋,女子心生不忍,经丈夫同意,将市中心一套房送给弟弟住。

谁知,4年后,弟弟竟然背着女子,将房子卖了1400万,然后,又厚着脸皮跟姐姐讨要790万卖房款。一看女子拖着不给,竟然把姐姐姐夫告上法庭。

女子心寒:真是升米恩斗米仇呀!她决定房子不给弟弟了,最后法院的判决让弟弟傻了眼。

一.【案情回顾】

张丽自打昨天去了,弟弟新搬进去的出租房后,回到家就一直闷闷不乐的。丈夫赵海洋注意到了她的情绪不对,问她:“你怎么了?咋感觉不太高兴的样子?”

张丽伤心地说:“咱们住大别墅,可是我唯一的亲弟弟小伟,却住在连电梯都没有的出租房里,我看着心里难过得很。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看他现在还过着这样拮据的日子,我心里不好受。”

丈夫赵海洋问:“那你打算怎么办?”

张丽犹豫着说:“我想把咱们市中心那套房子送给我弟,你看怎么样?反正那套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咱们目前也不差钱。”

丈夫赵海洋愣了一下:那套市中心的房子,市值1000多万,要说白送给小舅子,不心疼是不可能的,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但是碍于妻子的面子,再说自己做生意,经济上到底还是比妻弟一家强一些,他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答应了。

为了让弟弟张伟一家安心居住,夫妻俩主动给他写了份承诺书,承诺把房子白送给张伟。只是因为房子暂时还有抵押贷款,一时过不了户,但夫妻俩说,他们随时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张伟看着承诺书,眼睛湿润,一家人感激涕零搬进了新家。

然而四年时间悄然过去,张伟此时内心的感激早已烟消云散。反之,他心里的不安像野草一样疯狂生长。

每天坐在屋里崭新的沙发上,他总在想,这房子,虽然宽敞明亮,但总觉得是借来的,不是自己的,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

他担心,万一哪天姐姐姐夫变了卦,他就得卷铺盖走人,到时就一无所有了。

为了让自己的心彻底踏实下来,他想把房子卖了,然后自己再重新买一套房子。

既然姐姐姐夫答应把房子送给他,他就认为这房子卖的钱,就都是属于自己的。

这天,他拿起电话拨给了姐姐:“姐,那房子的事,咱们得赶紧办过户啊!”

张丽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小伟,你急什么?咱们不是早说好了,房子已经给你了吗?你就好好住着,你担心什么,姐还能骗你不成?”

张伟急切地说:“可是,姐,不过户,我这心里不踏实啊!我想把这房子卖了,然后自己重新买一套住。”张丽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

“因为房子的贷款没还清,暂时过不了户,早就跟弟弟说好的,他老这么催干嘛?信不过我们不说,也不管我们手头紧不紧。”张丽想到这些,心里有些不快。

谁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弟弟步步紧逼,催促得越来越频繁,张丽夫妇开始觉得他,不知感恩贪得无厌。

丈夫赵海洋对张丽说:“你看看你弟,不是我说,他就是不知足,我们好心白给他房子,他还反倒逼我们了,不管我们现在方便不方便。”

听了丈夫的抱怨,张丽也深有体会,她也觉得弟弟做的过份了,不仅不信任他们夫妻俩,还不管不顾地逼迫夫妻俩就犯。

她不由得点了点头,从此,两人对张伟的态度开始渐渐冷淡。

张伟一看姐姐姐夫的态度,更加认定了,他们夫妻俩从一开始,就是耍个嘴,根本就没有诚心把房子送给自己。

他实在等不下去了,决定自己解决问题,速战速决,早点吃个定心丸。

这天,他私下联系了买主顾先生,两人以1400万将房子成交,钱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批570万存到置业担保公司指定账户,先把房子从抵押中释放出来;第二批40万买主直接打给了张伟。

第三批790万,买主则通过银行贷款打到张丽卡上,张伟和买主签了买卖合同。

房子卖了,张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他找到张丽,冷静地说:“姐,我把房子已经卖了,你跟姐夫抓紧把那570万贷款还了,另外还有790万房款,你也抓紧转给我。”

张丽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随后愤怒地说:“你怎么能这么做?这简直就是背叛!你太让我失望了!”

张伟冷冷地转身离开,留下张丽在原地发愣。

让张丽想不到的是,弟弟张伟根本没有给自己反应的时间,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张丽夫妇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张伟坚持说:“姐,你们当时说好的,把房子送给我,你们要说话算话!”

而张丽站在那里,此刻眼神里只剩下对弟弟的失望:好心给弟弟房子,却不料让自己变成了被告。真是好心没好报!

想到这,她缓缓开口:“我决定撤销赠予,这房子,现在不属于你了。”

二.《法律分析】

1.张伟是否有权卖房?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本案中,因为这套房子没有过户,张丽夫妻俩给张伟的承诺书,也没有去公证,因此,截止目前为止,张伟并非房子的法律上的所有权人,也没有获得张丽的明确授权去出售房产。

因此,张伟擅自出售房产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

2.张丽是否有权撤销赠予?

依据《民法典》第658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于张丽承诺将房子赠与张伟,但未办理过户和公证手续,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因此,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张丽有权撤销赠与。

3.法院最后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伟未经张丽同意擅自出售房产,并要求张丽支付剩余款项,构成了对张丽权利的侵犯。

由于房产未过户,赠与合同未完成,张丽有权撤销赠与。因此,张伟要求张丽履行赠与合同并支付款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法院最终驳回了张伟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护了张丽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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