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
《在酒楼上》是鲁迅先生一篇不怎么出名的短篇小说。
讲述了“我”回乡时途经曾短暂工作过一年的S城,寻访曾经的旧友们都已不在,不知散落到何处。失落惆怅之下“我”去了先前很熟识的一家小酒楼一石居,偶遇当时同为教员的旧同事吕纬甫的故事。
故人相见,却由昔时的无话不谈变得拘谨客气了起来。两人都为这份生疏心知肚明,都尴尬地不去点破。
年轻时的“我”和吕纬甫都意气风发、忧国忧民,为了心中的真理奋起抗战,不惜大打出手,是一起去城隍庙拔掉神像胡子的进步青年!
十年不见,那个斗士一般敏捷精悍的吕纬甫,变得颓废迂缓,他脸色苍白、须发蓬乱,浓黑眉毛下那双眼睛也毫无神采,一肚子新文化知识,却混到给封建家庭的女儿教授《女儿经》……
吕纬甫自嘲像那无头的蜂蝇一般,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个看不上的小地方。他反反复复地强调着两个词:敷敷衍衍、模模糊糊。
他喝了两斤酒,讲了两件事情:
给4岁便夭折的小弟迁坟;
给旧时邻居长富家的长女阿顺买两朵头上戴的剪绒花。
吕纬甫神情木然地讲述着,年轻时只想着干一番大事、闯一条光明正道的雄心壮志,被生活挤压得荡然无存,偶尔能翻动他情绪短暂触动的,唯有这些生活中琐碎的“小事”了。
吕纬甫的母亲早听闻小弟的坟被水淹了,成天忧心忡忡。吕纬甫因为没有钱、没有工夫,只得佯装不知一拖再拖。
他拖到年假才回乡办迁葬。他买了新棺木,但时间久了,小弟的骨殖早烂得(或被水冲走)踪影全无。为了应付母亲,消除自己无能的罪孽感,他仍用棉花包了原坟里的泥土,“郑重其事”地迁葬,扮成一个得力能干、为母亲分忧的孝子。
阿顺十来岁没了妈,长姐如母,她接过生活的重担照顾弟妹、服侍父亲、承担家计。
再懂事的女孩也爱漂亮,她见别人戴着红的剪绒花,也想有一朵,弄不到,哭了小半夜,就挨了她父亲的一顿打,后来眼眶红肿了两三天。
吕纬甫的母亲记得这事,让吕纬甫回乡时给阿顺买两朵绒花。
可操劳的生活透支了阿顺的健康,总咳血仍默默忍受。她那个偷鸡贼叔叔,因为借钱不成,便造谣阿顺没见过面的未婚夫是个“烂人”,内外交困下她病倒了,整日以泪洗面,父亲长富不理解对她不时大骂,这个懂事的女孩子很快安静地死去了。
吕纬甫知道阿顺不幸的结局后,并没有什么情绪,只觉两朵绒花白买了,他将跑了好两个城市才买到的绒花,随手给了阿顺“长得像个鬼”的妹妹,应付母亲说阿顺得了绒花很高兴。
客居异乡,微薄的薪水堪堪够吕纬甫和他的母亲生活,他去迁葬时也是含着亲情的,去买绒花时,也是一番好意的,但找不到弟弟骨殖也就算了,阿顺悲惨去世听过也就完了,十年的辗转流离,光生存就够呛,他见到太多世态炎凉,早把曾经的热忱善良蚕食光了!
小说以“我”的视角,充满痛惜地见证吕纬甫从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变作意志消沉、敷衍了事的落魄中年人。
吕纬甫在酒楼上一杯杯地喝酒,借着醉意对可能再无相见的“我”说几分真话,他对自己的麻木是清醒的,但他无能为力。
新旧交替的大环境下,时局瞬息万变,民生艰难。他若坚持年轻的理想就无法生存,想要生存下去,赡养老娘,就必须向现实低头,为世俗所驱使。
“我”也是一个为了心中的理想和信仰,从南方飘零至北方蹉跎了青春的中年人,同样面对生活的残苛与无聊,我虽然一腔愤懑凄凉,但仍在坚持的道路上踽踽独行。
如果说“我”比堕落的吕纬甫幸运的话,就幸运在相对自由的经济收入,正是这份物质保障,给了“我”继续前行的动力与勇气,不挣扎在糊口度日中的人,总能活得更高尚、更纯粹!
饭局结束后,两人在酒楼门口分道扬镳,两个不同的方向,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最锋利的部分莫过于结尾,堂倌送上账单时,吕纬甫一改刚落座点菜时和“我”的推让客气,他只向“我”看了一眼,便吸烟,听凭“我”付了账……
中年人和落魄和潦倒一览无余!世俗的重压下没有体面的“幸存者”。
替吕纬甫难堪之余,更有一份痛心的悲鸣与同情,他不过是被时代裹挟下有过反抗、有过挣扎,最终被抽干骄傲的无奈之人。
周作人说《在酒楼上》是“最富鲁迅气氛的小说”,全文只摘取酒楼这一个场景,谈话撑起了全局,却如匕首般刺痛真切的现实,世事的无常沧桑中,仿佛都有你我的影子!
鲁迅的作品总是常读常新,人到中年,经历过世俗的炎凉、感受过生活的重压、人生的无常,更能对鲁迅的文章有深切的共鸣。
鲁迅先生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正如叶圣陶所说: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的心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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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只是歪歪斜斜满本都写着两个大字——吃人
看过鲁迅先生的书,慢慢长大以后才会发现,鲁迅先生真是永远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