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好奇:古代女子动辄“卖身”葬父母,不就是挖个坑的事儿吗?

沁说 2023-05-21 22:51:18

民国年画:卖身葬父

这是民国年画《二十四孝图》之“卖身葬父”,前面坐在板凳上卖力搓麻绳的糙汉子就是董永,后面手持梭子,低着头专心织布的美丽姑娘自然是他媳妇儿七仙女了。

为什么一幅夫妻劳作的图却叫“卖身葬父”呢?

都知道董永穷得要命,老爹死后没钱下葬,只好向财主变卖自身借钱来安葬。

丧事办完后董永去地主家做工抵债,没想到半路上遇到了缺心眼的七仙女,说看上董永人品好,非要嫁给董永为妻!

董永便带着七仙女一起去打工,财主表示只要100天内交出300匹绢布,董永就能赎身。七仙女不眠不休日夜织布,速度惊人,赶在第99天交出了绢布还清债务,董永恢复了自由身。

要知道汉朝时的丝绢价格一匹四五百钱,若是没有七仙女相助,董永估计要搭进去一辈子!

年画:董永卖身孝感天

这幅山东高密扑灰年画炕围画得就很形象了,七仙女哼哧哼哧织布,董永辛苦地端着酒具去陪伴妻子干活,画名叫《董永卖身孝感天》。

累死累活的是仙女,人们夸赞的却是董永,这是为何?

因为他“卖身葬父”这个行为,才会感动天帝,让小女儿下嫁董永“织缣偿债”。

民间故事教化的是布衣庶民,董永“卖身葬父”普及的便是孝文化,只要你孝顺,就能感动上天,即使穷小子也有仙女垂青。

作为子女,能够对父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不惜典卖自身也要将长辈风光下葬,更是感天动地的大孝!

在后期的文学作品里,“卖身葬父(母)”的故事屡见不鲜,比如南朝孝子郭原平、吴达之……

在明代白话小说《今古奇观》里,襄阳刺史之女裴兰孙,因父亲受屈怨死于牢狱,她买了棺木后, 便没钱殡葬了,只得拿个草标,忍着一身羞耻,捧张“卖身葬父”的纸沿街喊叫。

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也得“为奴作婢”或者被填为“偏房”。

在影视作品里,会经常出现无依无靠的女子为了安葬父母而自卖自身的情节。

就很好奇,古时候地广人稀,找个荒地埋了就是,为什么非要走到“卖身”这一步呢?

这说多了都是泪啊,儒家提倡“守孝悌”,大环境如此,不厚葬父母就是不孝,谁也不愿意背着这么重的道德压力啊!

丧葬文化中的孝与厚葬

董永的故事背景在东汉时期,汉朝独尊儒术,以“孝”治天下。

刘邦建立汉朝以后,将“孝治”用到了朝廷的官员选拔上——察举制和征辟制。

察举制非常看重候选人是否注重孝道(举孝廉),在当时的人们眼中,如果一个人连含辛茹苦生养自己长大的长辈都不能尽足孝道,那么对于朝廷之事又怎么会上心,对一国之君又怎么会忠诚呢?

你要想当官,就得先做到孝顺和廉洁。像曹操、李密居然也是靠“孝兼”出道的。

这就导致了很多人为了博取“孝顺”的美名,做出不少现在看来比较极端的行为。

埋儿奉母

譬如东汉时有个叫赵宣的,为了表现自己的孝顺,住进墓道里,给他爹守孝二十来年;再有我们熟知的郭巨《埋儿奉母》、王祥因继母冬天想吃鱼就《卧冰求鲤》、庾黔娄为病重的父亲《尝粪忧心》……

孔夫子提出“入则孝,出则悌”,这里的“悌”是顺从的意思,将孝和顺结合,作为核心的伦常教化世人,也是封建统治阶级巩固秩序的有效手段。

《汉书·宣帝纪》中说得很直白:”导民以孝,则天下顺”!

因为重孝,两汉时期更是“厚葬”成风。

汉书《游侠传》里就提出“令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的观点。

儒家文化讲求葬制以礼,《论语·学而》里主张“慎终追远”,意指让老百姓谨慎地对待对待父母的去世,虔诚地祭祀先祖。

《后汉书·明帝纪》写了百姓为了厚葬先人不惜代价:

“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子孙饥寒,绝命于此。”

老百姓为了让先人走得体面,花光了所有积蓄,一年到头糟糠都吃不上,牲畜全用在了祭奠上,为办个丧事倾尽所有,甚至让子孙们挨饿受冻而死……

东汉的厚葬之风比西汉更厉害,书法家崔瑗死前要求“薄葬”,他儿子崔寔为表孝道,愣把家里田产都卖了,砌墓起坟,立碑颂德,耗尽资产,最后不得不靠卖粥度日。

孟子对这样的厚葬孝行非常赞同,给他老爹的棺椁定制得相当豪华!

他老人家认为从天子到平民,讲究棺木的质量不只是为了美观,而是因为要这样才能尽到孝心。

他对学生说:“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言下之意就是这钱省不得,不然你就是大不孝!

厚葬到底多花钱?

中国人讲究“天下事,重九亲”。

儒家非常重视的“三年之丧”的丧葬仪式。当时人们将丧葬分为三部分:

葬前分礼,葬前包括了招魂、沐浴、饭含、哭丧等;

葬中包括送葬以及下葬;

葬后便有服丧之礼,通常要住在故亲的墓冢边守孝三年,灭绝人欲。

哪怕到了现代,不少农村地区还有送葬、祭奠、“七七斋”佛事、归葬、拜扫等殡葬习俗。

秦汉时期的“三年之丧”的影响力一直延续,到了唐宋时期丧葬礼仪不但受到了统治阶层的高度重视,而且丧葬礼仪程序最多的可以达到六十六道。

守孝三年是“天下之通丧”,一度被统治者列入丧制甚至律法制度之中。

有些孝子为了孝道,守孝三年住草棚睡草席,日日哀痛,不洗头也不沐浴,遍体脓疮,甚至毁了健康。

仪式足够奢侈豪华,是厚葬标准之一,除此之外,孝子贤孙们还要准备墓宅、明器。

唐朝时帝王享受特权带头厚葬,官府对明器的放置数量有一定要求:三品以上官员的陪葬明器九十件,五品以上是七十件,九品以上是四十件。

富人除了棺椁奢华无比,殉葬的用品涵盖衣食住行,还有金银珠玉,可谓穷奢极侈。

墓宅、冥器、丧礼,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不少人为之倾家荡产。

通常条件不太好的人家,会选择借贷、募捐、卖产的方式,筹措治丧费用。

比如北宋时检校刑部尚书张铸亡故,家里无余钱下葬,只好卖了家中衣服、车马以及园圃,凑钱10万办了丧事。

那些实在“贫无以办具”的人家,会暂时停丧不葬,等攒够了积蓄,再倾尽所有将先人“风光”下葬。

自上而下的厚葬之风,实质上是浪费生者的衣食与大量财物;而久丧习俗更是严重挤占了老百姓的日常生产,摧残人们的身心健康。

大唐贤相姚崇的家训中,反省了“厚葬”背后的大众心理:“咸以奢厚为忠孝,以俭薄为悭惜”。

而这也女子宁可卖身为婢、男子卖身为奴,都要为自己的父母举行隆重殡葬仪式的原因,舍不得给先人花钱,舍不得宴请吊唁亲友,就会被世人所指责小气吝啬,认为其不孝不忠,枉为子女。

还有关乎现实的一点是,古时战争频繁,大多数卖身葬父的都并非本地人,亲人在颠沛流离中不幸去世。

之所以如此注重丧葬也与当时的户籍制度有关,一些亲人较少的平民想要被官府认可身份,就必须要有父母或者亲朋好友作证,而父母去世还得要有父母的坟墓为证,才可以被官府认可,避免被打为非编户的“流民”。

《围炉夜话》中写“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奉养父母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将“顺”换为“敬”,是现代人尽孝的课题,有孝心,在父母长辈健在时多陪伴,比那些身后繁冗的仪式来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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