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料销售
公司产品主要原料为塑料粒子、外购件和模具类,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废旧包装物等废料,公司对废料进行集中管理, 根据废料产生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销售废料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公司销售废料事项本身是能够明确区分,且在合同层面也是能够明确区分的,因此公司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且公司销售废料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将其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因此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指定采购的物料主要为原材料塑料粒子, 与公司自主采购的原材料一样,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 指定采购下,公司向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后销售,属于独立的购销业务,不属于委托加
工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返利、客户降价补差和废料销售的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销售返利、客户降价补差和废料销售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