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例如中医)充满了比喻、类比等修辞手法?

深水聊养护 2024-02-26 16:03:10

不要温顺地走进那安息的长夜,老人在日暮时也需发光发热;怒吼,怒吼,即使生命之火即将熄灭……

如果你和我一样是个电影爱好者,那当看到这三句话的时候你一定会脱口而出——《星际穿越》

当男主角坐上宇宙飞船离开地球之际,年迈的布兰登博士用他那苍劲而有力的腔调,念出了这首来自英国诗人狄兰·托马斯的《不要温顺地走进那个良夜》

我无意解读导演诺兰在这里引用一首20世纪古典派诗人的作品意味几何,但熟悉这首诗的人一定知道,狄兰·托马斯在这里用“good night”(英文:Do not go gentle into that good night)来隐喻“死亡”,这表达了作者对死亡的一种不服输、不低头、不任由摆布的人生态度

这里用的就是类比

这和“金瓯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中表达方式一样一样的

类比,一直都是东西方文明文学发展历史上共同的选择

开头说的狄兰·托马斯用“良夜”比喻“死亡”,这种类比方式在欧洲古典文学里非常常见

举个例子

大名鼎鼎的斯宾塞写过这样一首诗:

……世间任何美好之物,皆因命运或自然规律而逝。但你永恒的夏季将永不凋零,你的美将永存,死神也休想夸耀你徘徊在他的阴影里。你将在不朽的诗行中与时间共存。只要人类尚能呼吸双目能视,这诗行将永存并赋予你生命

这是斯宾塞拍一个贵族的马匹而写的“捧红文”,里面大量的类比让人感到肉麻,但的确类比是最好容易引发人产生共情的修辞手法

那位贵族的确也很受用,很高兴的收了斯宾塞当自己的妹夫,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斯宾塞

不过要强调的是,类比应该尽量限制在文学领域,禁止且必须禁止进入学术领域

说这话的意思是我看到题主选择问题类型的时候加了“中医”标签,因为中医就是受类比思维严重侵蚀,并因此衰败至今

中医的类比思维有一个学术名词,叫“取类比象”

简单来说就是万物有灵+吃啥补啥的“缝合怪”

中医认为世间万物的特征都是本体的附属,这种附属可以通过例如“吃”或者“涂抹”的方式从一个本体转移到另一个本体之上

举个例子,中医认为蝉擅长脱壳,所以人吃了蝉蜕(蝉的蜕皮)就可以治疗难产

再个例子,中医认为蝙蝠眼睛好所以擅长夜间飞行,所以将蝙蝠血抹在眼睛上可“夜视”;吃蝙蝠屎可“明目”

蝙蝠侠:我冤

这是“取类比象”的“效果”,奇葩的还有“禁忌”

例如中医认为孕妇不能吃黑色的食物,否则生下来的孩子会多疤或者黑痣

再如中医认为死后睁着眼的牛和兔子不能吃,否则吃了会杀人,就是死不瞑目鬼上身那套

“取类比象”的问题在于它只关注共性,而忽略了大部分的差异性

它是否合理的前提是要看两个物体之间共性的数量,且有没有普遍的规律

中医之所以喜欢用“取类比象”,是因为这种类比思维极具煽动性

它可以把我们不熟悉的领域转化为我们熟悉的领域;把陌生的场景转化为熟悉的场景,让观者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例如很多人不理解中医所谓的“天圆地方”,中医就告诉你这就是“头圆足方”

然后中医会接着告诉你世间万物都存在着对应关系:

天有日月,人有双眼;地有九州,人则有九窍;天有风雨,人则有喜怒;天有雷电,人则有声音;天有四季,人则有四肢;天有五音,人则有五脏;天有六律,人则有六腑;天有冬夏,人则有冷热;天有十日(天干),人有十指……

这一下就把本应复杂的学术概念类比成了通俗易懂的儿童文学,会让人有强烈的认同感

所以在博取受众认同和共情方面,中医的这种“取类比象”优势极大

但你要清楚,这种“取类比象”只能共情,但绝不精准

“天圆地方”对应“头圆脚方”,这二者的“差异”远远大于其在形状上的“共性”,这是一种=人为筛选后形成的“规律”,它既不客观,也不真相

这就是中医最不科学的地方

因为它将原本只能用于学术修辞的类比手段,用于认知世界和医学研究等学术领域

以此而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是千疮百孔,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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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8-18 11:40

    还有枸杞补肾,红枣补血,核桃补脑,还有吃(动物的)啥补啥,中医迷们,还有什么,接一下龙🐉

  • 2024-08-18 11:35

    老虎跑得快,可以追风,所以虎骨治风湿。中医粉们,是这样吧

深水聊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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