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准备通过动用国债筹集资金,为地方政府化解债务,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地方发行如此多的债务,与分税制这几十年来的演变过程直接相关。1994年实行“分税制”,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两个极为尖锐的难题。其一,在税收方面,当时实行包税制,这就导致企业包税的税负必然低于法律规定的税负,否则无人愿意承包。其二,在包税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并非取决于经营水平,而在于与政府谈判的能力。若谈判能力强,即便经营水平不高,只要税包得少,就能在竞争中胜过经营好但税包得多的企业。因此,这种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否则不仅会使政府收入下降,还会破坏市场经济。这便是1994年改革的目标之一。
1994年,实行“分税制”,税务局分设为国税局、地税局
另一个目标则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那时,税收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财政部虽有文件规定地方需将部分税收上缴中央,但由于包税及地方政府拥有减免税的权力,他们往往不愿上缴,致使中央收入比重逐渐下降。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问题在当时引起了高度关注。
前苏联解体是邓小平南巡的一个重要思考点,而财政关系正是压垮苏联的最后一根稻草。1992年召开十四大,决定搞市场经济。1993年便决定进行财政改革和税制改革,同时还进行了一些其他改革,但以这两项改革为主。
邓小平南巡
成立国家税务局后,按照比例征收的税收需保证中央收入,尤其是增值税,将75%归中央。如此一来,中央收入逐渐增长,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得到了根本扭转。当时的情况下,扭转财政关系还有一个目标,即随着发展,最终要根据中央与地方的支出责任进行调整,然而此调整进展过于缓慢。
社保制度的现状与中央统筹困境社保制度本应由中央政府管理,例如养老问题。1998年国企改革,部分企业破产。此前,职工从企业领取养老金,企业不会倒闭。但企业破产后,职工无处领钱。因此,必须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本应由中央政府负责,但当时中央政府无力承担。虽然中央收入在增加,但仍不够。于是,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实行养老金分省统筹,这个制度一直延续至今。然而,随着国家发展,就业人数增多,农民工进城,灵活就业人数大幅增长,地方政府的情况却各不相同。如东北,退休职工多,而就业率下降,收取的养老金不足,只能依靠中央转移支付。而在发达地区,就业人数多,领取养老金的人少,还有很多异地就业者,他们缴纳了养老金,但在当下却没有领取资格,特别是农民工,需缴纳15年且年满60岁才能领取。因此,分省统筹的质量极差,全国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
1998年国企改革
近年来,中央与地方的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中央和地方收入均占50%左右。但目前规定中央支出约为15%,地方承担85%,即中央收取约50%的收入,却要拿出35%进行转移支付给地方。地方依靠自己的50%收入加上中央给予的35%支持支出。由此可见,中央已具备承担社保的能力,但一直未下此决心。
灵活就业者社保问题的改善方向近期,灵活就业成为我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个现象,大约有2亿人灵活就业,还有人分析称互联网发展可能使灵活就业人数达到4亿人。目前,这2亿人中缴纳社保并能领取社保的比例很低。他们不愿意缴纳,是因为对分省账户的社保制度缺乏信任感。若将社保职能尽早收归中央,收取的资金全部归中央管理,且无需向地方进行转移支付。这样一来,支出责任增大,相对而言,地方对中央的依赖程度反而会降低。若此项改革得以顺利实施,不仅能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还能减轻地方政府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