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卫健委针对部署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公立医院巡查相关工作,连续出台并下发了医疗机构治理的几个措施文件,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品进院遴选管理的工作提示》、《关于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及取酬的“6个应当”“6个严禁”》、《加强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统方管理的若干措施》,其中关于统方管理是新提出的措施要求,是基于卫健委(国卫纠发[2014]1号)文件的落实文件,冯老师给大家做一些说明和引起我们药企的关注点。
1、药品统方及管理机制:药品统方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科室或工作人员、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统计、提供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及医疗卫生人员使用有关药品的用量信息。医疗机构是药品统方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职能科室与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同时第三方信息公司及人员都有防统方的责任。同时建立以信息或药学部门为主的药品统方管理机制,信息部门加强对数据库安全与权限以及第三方技术公司的管理,药学部门对药品统计行为进行管理,医务部门对医务人员行为进行管理,纪检部门对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2、违规药品统方:违反规定参与药品统方是指利用信息化手段或手工汇总等方式,从医院各类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合理用药、药品SPD等)以及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窃取有关药品用量信息。主要形式包括:(1)利用工作之便为商业目的药品统方提供用药量等相关信息;(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牵线搭桥提供药品统方便利;(3)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的代理人进行私下药品统方活动;(4)未经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授权的其他药品统方行为。
3、如何防范和管控:(1)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安全防护体系,防止外部入侵内网及数据库;(2)落实密码分设和实名制访问,实时监控并记录查询日志并对操作进行留痕;(3)加强涉及药品统计功能的权限分级授权和严格审批以及操作终端设备的管控;(4)对重要敏感数据查询和合法统方需要进行审批备案登记并且需要配置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存档记录三个月;(5)加强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及统计的岗位人员包括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人员必须签定保密协议并约定违规处罚;(6)要求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卫生人员的收入与药品用量挂钩,医生与科室使用药品用量统计不得用于开单提成。
4、如何追究责任:(1)对违规的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医院等次或级别等处理;(2)违反规定的医疗卫生人员,由医疗机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医师不良执业记录记分管理,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以及相关聘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对违规的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按合同规定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是针对于医疗机构、医疗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信息公司的管理要求,其中也提到涉及到医药代表的管理要求,其中提供:严格接触医药代表到访重要敏感数据查询的工作点位,严格医药代表接触涉及统方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向医药代表泄露自己软件、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账号和密码等,对于医药代表或医药企业代表人实际开展了统方行为,则构成了违反医药代表管理制度、药品临床使用规范、医保监管管理要求,甚至于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违法行为,给医药代表以及对应的医药企业带来各种不力的处罚或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应该杜绝医药代表利用各种手段的直接获取医院内的药品统方数据,应该提升企业的市场分析、数据洞察、潜力评估的专业能力,提升一线队伍与区域管理人员的宏观与微观、信息与数据关联分析的水平,以及通过医药商业公司合法手段等形式获取相应的临床用药状态,用于临床市场状态的统计分析与营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