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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多数Biotech企业资金储备不足,现金流5亿元以下的企业占比高达28%;
• 应警惕出海交易中优质国产创新成果的流失,过度依赖这种方式可能会制约产业未来发展;
• 出海管线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应该受到保护。
亦诺微创始人兼CEO周国瑛博士从JP摩根大会回来后心情复杂,她告诉研发客,中国公司早期研发产品在海外正经历一场“大甩卖”,而跨国公司则纷纷参与其中。根据DealForma的数据,2023年和2024年,跨国大药企从中国公司授权许可获得的新药资产已经分别占该年全部许可资产的29%和31%。优质的早期临床阶段药物最受跨国药企青睐。“如果仅仅将好产品卖出去,而不保留海外权益,我们未来发展将会受限。没有海外的权益,就意味着中国公司无法真正成长为像辉瑞、强生那样的大型跨国医药公司。”澳门大学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主任胡元佳教授在珠海一场“头脑风暴”会议上表达了同样的想法,不过他依然肯定了当前国内企业出海交易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同时也是最适合当下创新发展的模式。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早已关注到这一现象。“要警惕优质的国产创新成果流失,”他在去年的中国医药创新与投资大会上演讲,“如果中国Biotech过度依赖这种方式,产业未来发展将受到制约。一旦中国将所有产品都许可出去,未来还有什么可以拿来创新、拿来竞争?”另一方面,2月7日,《华尔街日报》发表题为《The Drug Industry Is Having Its Own DeepSeek Moment》的文章,指出,中国的生物科技公司不仅在AI领域表现突出,其在药物研发的进展同样令人看好。这些公司正以比美国公司更快的速度、更低的成本推进新药研发。中国Biotech的创新能力正持续增强,并逐步对美国药物研发生态系统产生了影响。出海求生也应有所保留
原南京传奇高级发展总监张思毅曾参与了南京传奇和强生的国际合作项目。他认为,近年来国内早期管线大批量出海,无不包含众多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技术是不容忽视的。以手机为例,他说,“可以销售手机,但手机中的芯片技术,如算法,可以并应该被保护”。在药品领域,也可将药品与研制药品的方法区分开来。在ADC的欧美权益转让给跨国药企时,不一定要转让开发药物所用到的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如设计抗体,设计毒素的添加方式及位置、设计连接子等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具体条款的设置应视情况而定。
舶望制药去年1月与诺华达成了两个1期临床的小核酸产品交易。舒东旭认为,“总体来说,中国的生物制药企业通过产品出海参与到全球的合作开发是一件好事情。当然具体情况也需要具体分析,比如说有一些项目本来就是大的跨国集团才能够有能力开发和销售,例如心血管项目,合作是一个自然的选择。而另外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特别是first in disease的管线,小公司有能力可以自己开发和销售的,过早的交易出去并不是理想的选择。”另外产品合作和平台合作也有区别。在平台型技术合作开发中,平衡合作与技术保护是一个挑战。平台的核心技术通常涉及专利,企业不应轻易转让这些技术,因为它们是持续产生候选产品的基础,其转让与否取决于双方协议的具体条款。对于某些新技术,如小分子双抗体技术,市场可能已相对成熟,但在前沿领域,如小核酸技术、基因编辑等,技术平台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以小核酸药物为例,其平台技术背后的知识和经验是公司独特的竞争优势。这些技术平台会体现在最终的分子结构中。因此,在交易中,公开技术的程度以及专利的转让需要仔细考虑。可以将技术平台产生的单个品种出售,但技术平台本身必须得到保护,以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独特的“秘密武器”。在美国,上述体系已相当成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律师对涉外交易中的核心技术收购十分谨慎,并严格把关。这导致一些境外资本在收购美国资产时遭遇拒绝。中国相应机构也应具备这样的专业知识,交易应分阶段、分技术进行。“面对当前生存压力,BD交易必不可少。但是,应考虑到所处的全球外部大环境。在全球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紧张的背景下,各国都更谨慎地保护自己。对于企业个体而言,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而政府则应给予清晰的政策指引,明确是否长期支持这一产业,为企业指明方向。”张思毅说。反思国内创新环境
有来自政府层面的声音所述:当前国内创新药企蜂拥而上“卖青苗”的现象尤其值得警惕,长此以往,势必会加剧我国生物医药源头创新的成果外流,背后所指向的国内创新药融资环境差、创新药产业支持政策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我们应反思国内的创新环境。“依靠资本市场融资开展后续临床的做法,现在在中国很难行得通。”周国瑛说。中国药促会的数据显示,国内多数Biotech企业资金储备不足,现金流5亿元以下的企业占比高达28%。然而,境内资本市场逐年降温,IPO企业数量和融资总额下降,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对未盈利生物药企实际上已“关闭”。机构融资结果并不乐观,银行贷款对尚未盈利的生物医药企业来说也是杯水车薪。而最大挑战在于支付方式限制导致回报有限。因此,中国Biotech不得不选择卖管线以寻求出路。宜联生物创始人兼董事长薛彤彤说,中国企业之所以多采用授权模式出海,是因为仍处于BtoB阶段,尚未达到BtoC的成熟度。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借助海外同行的资源、资金和市场快速实现中国产品的临床和商业价值。”宜联生物自去年以来,分别与BioNTech、罗氏、阿斯利康开展了BD交易和临床开发合作。当然,薛彤彤也渴望有一天中国公司开展中美3期大规模临床试验,将产品卖到海外,实现BtoC。“但这需要充足的资金和资源支持。”疏通融资堵点,改革产业制度
受访者普遍认为,疏通融资堵点和改革产业制度迫在眉睫。比如,应尽快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为尚未盈利但科创属性突出的创新药企保留上市窗口;推动融资额大、科技创新实力强的未盈利企业在境外上市;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完善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体系支持生物医药基础研究的机制,设立专门的国家生物医学专项基金;优化医保谈判机制,加快引导商业保险的规范发展。
“在创新药产业市场资本人才技术这几个要素中,市场规模还是最主要的,只有市场足够大,才会吸引更多资本流入和吸引人才。” 舒东旭说,“创新药的发展还需要运作良好的二级市场和资源配置。二级市场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资金参与方也更加广泛。”在美国,这些要素已经非常成熟。市场规模庞大,投资人专业且配套完善,能有效地将资金分配到最好的公司、最好的技术和最好的产品上。因此,美国形成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创新生态闭环。事实上,中国正在积极构建生物医药创新的闭环体系。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旨在统筹运用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多项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共同推动创新药突破发展。同时,地方层面也响应,上海、北京、天津等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涵盖研发、临床、审评审批、应用推广、产业化落地等多个关键环节。在资本市场方面,2024年各地纷纷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如北京市设立的200亿元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和苏创投集团牵头的50亿元“苏创生物大健康基金”,总规模50亿元的深圳生物医药产业基金正式成立,投向生物医药、细胞和基因等领域。湖北、湖南、安徽、重庆这四个省/直辖市在2024年也设立了与生物医药相关的政府投资基因。此外,国家医保局也通过发布《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医保谈判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药品的研发与上市,并在保障患者利益和鼓励创新之间寻找平衡点。近年来,医保谈判机制已成功将众多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形成了再投入、再研发的良性循环。同时,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模式有望得到推广,国家医保局正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也在今年1月宣布将发布第一版医保丙类目录,预计丙类目录的建立将有助于拓宽创新药的支付渠道,满足临床需求高、创新性强但价格高昂的创新药的支付需求。“要营造良好的创新土壤和研发生态环境,取决于国家对生物医药行业的准确定位,理解创新的长期性和周期性。”舒东旭说,中国的政策环境、生态系统和基础架构已足够支持一部分创新药的发展。如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假以时日,中国完全有可能孕育出像跨国制药公司那样的企业。研发客曾采访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宋瑞霖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陈凯先等专家,他们都希望中国能涌现出更多总部设在中国的国际化制药公司,实现制药强国的梦想。不过,回到交易所带来国际合作分工的话题,来自行业的观点依然认为有积极一面。华领医药的创始人陈力博士曾在罗氏工作过。他回忆起2009年罗氏收购美国基因泰克后的情景,即便完成了收购,在美国的业务依然以基因泰克为主导。他记得在美国拜访被罗氏收购后的基因泰克时,公司LOGO“Genentech”被硕大地展示出来,而“Roche”只是缩成很小的LOGO放在一旁。陈力说:“英雄莫问出处,不必计较一个产品最初是源自中国还是其他地方,只要它最终惠及病人,就实现了做药人的初心。”上述《华尔街日报》文章在结尾处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从患者的角度来看,患者并不关心药物是在哪个国家研发的,重要的是药物是否有效,全球合作加剧对于病人而言是一件好事。编辑 | 姚嘉yao.jia@PharmaDJ.com 总第2338期访问研发客网站,深度报道和每日新闻抢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