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护人员,当我们面对患者、患者家属的录音、视频拍摄的时侯,我们需要立即明确的表达我们的态度和意愿,那就是坚决拒绝他们的行为,停止目前正在进行的谈话、操作,要求对方删除相关内容,保留进一步对事态处理的权力,对于不配合的人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同时也要避免与患者、家属之间产生激烈的冲突与摩擦。
作为医务人员,我们需要具有一定的警惕意识。未经我们的允许,就等同于侵犯了医生、护士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此时需要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坚决制止患者、家属的不当行为,需要具有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与之同时,我们也有权拒绝,学会拒绝,维护自身的权益。在临床工作中,即便是绝大多数的患者、家属的录音和视频也许真的无恶意,作为医护人员却不能不在意。学会拒绝,这样的拒绝不是“婉言”拒绝,而是必须给予明确的“制止”,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态度、原则问题。
对于已经进行的录音、拍摄,医护人员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现场的删除,并实施对应的检查、检验。对于那些不配合的人员,医护人员则需要在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及时制止,甚至于有权报警和追究其后续的责任。在这样的过程中,医护人员也要学会寻求借助社会、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力,与之同时很好的保护自己。
对于那些感受到是来自于不怀好意的录音、拍摄,在实施制止无效,或者是对方一意孤行的情况下,医护人员需要借助于外力,如科室人员、医院保安、保卫科人员、行政总值班、报警等模式来解决,在这样的过程中,尤为注意的就是要保证医护人员的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激烈的摩擦与冲突。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违规拍摄、录音的人员,医护人员需要借鉴法律界人士的语言进行制止和表明自己的立场、态度,“北京市护理学会护理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会议”建议实施的制止性语言为:
“您好!我看到您在对我的操作和对话进行拍摄、录音,按照咱们国家目前的法律,您不具备对我的操作进行拍摄,交流内容进行录音的权利,我也没有配合您的义务。所以,请您立即停止拍摄、录音行为,并删除之前已经完成的拍摄、录音等内容,否则我有权利追加您的法律责任。”
此外,在平素的医疗工作中,在常规的各种医疗工作环境中,也需要我们随时明确对于患者、患者家属的劝诫,制止患者、家属对医护人员进行拍摄和录音,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在医疗工作醒目的位置上张贴“禁止拍摄、录音”的告示,让患者或家属知道,医院各个病区和诊疗区域中环境,禁止随意录音、摄像。
此外,各级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都要对患者、家属随意进行的录音、摄像行为直接亮明观点,表示拒绝和禁止,及时制止,上下之间的态度要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工作环境不被外界干扰,医护人员可以在正常的工作秩序下,不受干扰和负面影响的进行医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