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据红星新文娱报道,近日,江苏西子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刘诗诗(本名 刘诗施)将所持5%股权转让给吴奇隆。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42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此外,目前吴奇隆名下九江隆之心影视文化工作室(有限合伙)、江苏稻草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已注销。


1、实缴注册资本0元,股东0元转让股权也要缴税
2、企业股东转让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即使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要缴税
3、纳税人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并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
4、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
5、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个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使转让方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应当申报纳税
7、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属于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
8、以非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时涉及二次纳税义务
总的来说,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的风险较多,需要找专业机构咨询。
参考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
《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
有任何财税、股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 声明:
1、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企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与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2、上述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和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