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代直辖地区的省级行政机构和区划。
为加强中央集权,明政府改元之行省行政机构为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仅主管民政。明代仍称布政使司为省。除京师、南京以外,计有13个布政使司,京师又称北直隶,南京又称南直隶,此即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俗称为十五省,为明代直辖地区的行政区划。
明代的布政使司是元代行省制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清代以来内地省级行政区划的基础。布政使司下辖府、州、县和土府州县及部分土司。
明布政使司虽为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但自中叶以后,各地遍设总督、巡抚,布政使司受其节制,地位下降。
后期的巡抚相当于书记,布政使相当于省长
打遍南七北六十三省无敌手[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