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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时称“史阁部”。史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1645年5月10日,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此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24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多铎劝降,史可法表示“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心里恼恨,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八十万人,史称“扬州十日”。
清顺治二年(1645)6月,清军再下剃发令,命令十天之内,江南人民一律剃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严重伤害了江南百姓的民族感情,于是纷纷起而抗清。其中嘉定人民的抗清情绪最为顽强激烈。清嘉定知县强制剃发,起义顿时爆发。城郊居民一呼而起,打败来剿清军。百姓一致推举黄淳耀、侯峒曾领导抗清。降将李成栋率清兵猛攻,城中居民冒雨奋战,坚守不屈。清军用大炮轰城,始得攻入。侯峒曾投河死,黄淳耀自缢,城中无一人投降。清军忿而屠城,杀两万余人后弃城而去。
次日朱瑛又率众入城,组织抗清,失败,再遭清兵屠杀。
8月16日明将吴之藩起兵,反攻嘉定,亦败,嘉定第三次遭屠城。史称“嘉定三屠”。
“嘉定三屠”发生的直接导火索就是“剃发令”。剃发是满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所采取的手段,但超出了当时汉人的心理承受力。“身体发肤授之父母,不可损伤”,是千年以来的伦理观,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剃发不仅有违传统,也是一种侮辱。因此这项政策遭到了传统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的强烈反抗。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一向被并列为满清入关后的两大暴行,也作为汉民族的灾难和耻辱被长久地记忆在人们内心深处。
螨虫屠戮汉人的暴行比侵华日军凶残百倍千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