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乾隆皇帝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财迷!据史料记载,他在六十年里,通过各种手段,赚了八千万两纹银。可是这八千万两银子既没有填充国库,又没有充作军饷,而是一点不拉的全进了乾隆皇帝的私人腰包。按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乾隆是坐拥天下的皇帝,完全没必要去营私啊,可他却乐此不疲的专精此道,这是为什么呢?
按照清王朝的规矩,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是分而治之的,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其中专司皇室用度的地方叫做内务府,这里的钱是皇帝的私房钱,也叫体己银子。而管理国家财政的部门是户部。皇室用钱一般只可以从内务府支取,倘若是将手伸向户部的话,不仅要钱的时候十分困难,而且还一定会在史书上留下个难听的名声,就是皇帝也不能例外。
在1860年,咸丰皇帝在洋人坚船利炮的入侵下,匆忙逃往了避暑山庄,以避暑的名义来粉饰自己的出逃。可到了承德行宫之后,竟然发现此处破破烂烂的,实在是难以相衬自己高贵的身份,便想着将其修缮修缮。可是内务府一时间又拿不出钱来,于是他命人带着自己的口谕去户部要钱。可是户部尚书根本就不买账,直接回绝了来人。把个咸丰皇帝气得火冒三丈,可又毫无办法。
由此可见,为了花钱方便,银子还是得在自己的手里。而乾隆皇帝就是名副其实的敛财专家。
乾隆皇帝在公元1735年继承了大位。这个时候,他那精明能干、手腕强硬的皇阿玛已经将康熙皇帝留下的诸多问题处理了七七八八了。其中,在国家的吏治和财政收入上有着突出的成绩。相较于雍正,乾隆可算得上是富得流油了。但乾隆花钱的能力可是有目共睹的事实。为了用钱方便,为了不在史书上留下坏名声,他决定要自己创收。他运用了三大法宝:内务府皇庄、关税盈余和议罪银。
内务府皇庄就是皇家的地产。主要通过跑马圈地和查抄犯罪官吏家产来取得。这些土地的所创造的财富统统与国库无关,全归皇帝所有。为了扩大此项的收入,乾隆时常下令清查官员。甚至于,抓人砍头不是目的,抄家才是关键。不过,这个敛财手段还是较为内敛低调的。
关税盈余就存在以权谋私的嫌疑了。在乾隆朝,地方严格执行“海禁”的政策。只保留了广州一处口岸进行通商。而后,清廷派专人在此处设关置卡,所得关税不入国库,直接上交内务府,再由乾隆统一进行支配。
至于议罪银就更是光明正大地成规模的敛财了。这一“妙招”正是来自于大贪官和珅的“奇思妙想”。随着乾隆年纪的增长,其花销也日益增长。纵然有以上两大法宝在不断地敛财,但内务府依旧是入不敷出。在和珅当上总管内务府大臣之后,向乾隆提出了允许犯罪的官员可以通过出银子来免除或者减轻责罚的建议,并为之起名“议罪银”。精于敛财之道的乾隆点头答应了,并命人将“议罪银”写进了《钦定吏部处分条例》。
有了这三大法宝,大把大把的银子入流水般涌入了乾隆的腰包之中。乾隆皇帝也因此过得相当阔绰、滋润无比。据《乾隆皇帝的荷包》讲述,乾隆在位的六十年中,所敛财物绝对超过了八千万两纹银。
太上皇乾隆驾崩之后,嘉庆正式掌权,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办和珅。他亲自下旨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可是没过多久又收回了命令,终止了追查。坊间传言,嘉庆皇帝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和珅这个案子怎么查都会查到刚刚驾崩的大行皇帝头上,故而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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