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江女士健完身后,在一家牛肉馆买了一斤76元的熟牛肉,准备和教练朋友一起补充营养。怎料回到家,朋友觉得牛肉的分量不对,用电子秤称了才发现牛肉加餐盒只有359克。事后,江女士来到牛肉馆讨要说法,可商家却回应称:牛肉加热了,水分蒸发,所以重量就轻了一些。
26岁的江女士风华正茂,为保持女性的完美身材,工作之余,她都喜欢到健身房锻炼身体。
健身房的教练张某待人热情诚恳,在其指导下,江女士学会了普拉提、扛铃负重等高难度项目,两人也在接触中成为好友。
这天周末,江女士与张某一起在跑步机上运动,消耗了不少体力,健完身后,江女士邀请对方到家里做客。
路过一家牛肉馆,江女士看到里面的牛肉挺新鲜,香气扑鼻,于是花费76元买了一斤熟牛肉,准备与张某一起补充营养。
老板李某一个劲地夸自家牛肉好吃,是百年老字号,随即将熟牛肉用餐盒装好打包,回到家后,江女士做好饭菜,与张某一起共进晚餐。
可当打开熟牛肉时,张某却突然感觉不妥,这份熟牛肉拿在手里太轻,不够一斤500克的重量。
江女士拿出家里的电子秤一称,结果显示熟牛肉连同餐盒也就只有359克,少了近140克的分量,两人非常气愤,顿时没了吃饭的雅兴。
随后,两人返回牛肉馆,江女士又买一斤牛肉,再次确认商家是否存在缺斤少两的行为。
李某大喜,误以为江女士是觉得牛肉好吃,所以再买,于是精心挑选了一块上好的熟牛肉,切好后再次打包。
这回,江女士多留了一个心眼,付款后,她直接将打包好的牛肉拆开,放在李某面前的电子秤上,结果显示重量只有345克,不出意料,同样少了150克。
这可真的是少得离谱,一斤500克的牛肉,居然少了150克,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欺诈。
江女士痛斥李某为商不仁,要求给一个说法,加上先前购买的一斤牛肉,李某必须退货。可李某却拒绝退款,并辩解说:熟牛肉加热了,水分蒸发,所以这重量就轻了一些。
李某的说词,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就算是水里的生牛肉捞出来煮熟,也绝不可能会少了三两水。
俗话说:盗亦有道!可这李某做生意,实在是太欺负人了,其缺斤少两行为就是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利用电子秤造假,售卖一斤的熟牛肉却只有350克,根据上述法规,李某不仅要退还江女士两次购买熟牛肉的钱款,另外还要对其退一赔三,共计支付608元赔偿。
然而,李某却拒绝赔偿,看来其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不过,江女士也不会听之任之,于是准备向市监局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江女士作为消费者,享有价格合理、公平交易的权利,李某弄虚作假、售卖的牛肉缺斤少两,明显侵犯了江女士的合法权益。
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固然要靠各方共同发力,消费者主动维权、积极举报违规行为,也确实重要。
但是,在投诉到市监局之前,江女士决定让媒体将此事曝光,避免更多的消费者踩坑,然而,当着记者镜头的面,李某心虚了,之前的辩解再也不敢说出口。
后经协商,李某主动向江女士道歉,并按照退一赔三,支付了608元赔偿。得饶人处且饶人,收到钱后,江女士也不再向市监局投诉。
诚实守信是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也是对契约精神的认同与遵循,当商家与消费者的互惠共赢变成了“单赢”,自然会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风气。
缺斤少两不仅给消费者带来物质损失,也伤害了消费者对商家的信任,在日常生活中,缺斤少两看似危害不大,可实际上却破坏了社会运行的基础秩序。
面对商家的欺诈,消费者不能息事宁人,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利益,让不法商家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江女士买牛肉缺斤少两一事,大家怎么看?欢迎一起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