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无罪?从马蓉王宝强宋喆系列案分析

小哥说法呀 2020-01-31 17:11:07

出轨无罪,放心大胆的出吧!”

“道德规范调整,哈哈哈哈!”

“大家都来谴责我吧!”

小编前面写过一篇《婚内出轨,构成重婚罪吗?》的文章,引起大家热议,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要么因婚内出轨成功避开“重婚罪”而庆幸,要么正准备走在婚内出轨的道路上。

确实,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婚内出轨避开重婚罪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么,是不是婚内出轨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呢?下面小编将从马蓉王宝强宋喆系列案件为大家一一道来。

马蓉与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在各自婚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忠实义务,长期与对方保持婚外性关系,即所谓的“婚内出轨”。

他们虽然都成功避开了“重婚罪”,但从一系列判决结果来看,很多结果都不是他们想要的。

1.马蓉、宋喆均被判离婚

该案涉及两个家庭,事情败露后,被害人王宝强及宋喆的原配杨慧均提出了离婚诉讼。马蓉表示与王宝强还有感情,不愿离婚;而宋喆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也不愿离婚。但法院最终均判离婚。来了解一下相关法条,法院这样判也就不足为奇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宋喆职务侵占罪被判6年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宋喆得到了马蓉的身与心,还想得到王宝强的财产,因此利用担任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终宋喆全部退赔所有赃款,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真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法律是守护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一旦婚内出轨,就等同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很多问题虽然法律无法约束,但由此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将由自己独自承受。

比如,马蓉离婚后,她的下一段感情什么时候到来呢?她虽不能说遗臭万年,但人生污点估计是很难洗刷掉了。谁和她正式交往,估计都会考虑头上会不会戴上一顶顶绿油油的帽子。

而宋喆服完刑后又该何去何从呢?也许,会成就一番事业,谱写一篇励志故事,但估计最有可能的是,就此沉沦,从此一蹶不振!

“婚内出轨”其它法律风险,小编将在后续的文章中陆续一一道来,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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