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隔离可能会被判刑!

小哥说法呀 2020-02-02 12:50:12

截至小编发稿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14415例,疑似病例19544例。应该说,在抗击新型肺炎的道路上,我们面临的形势仍然极为严峻。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贡献一份力量,要么听从专家意见在家自我隔离,要么配合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隔离。但偏偏有那么一小撮人,即便自己已经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肺炎,但仍无视专家意见,把工作人员的话当做耳旁风,依旧我行我素拒绝隔离。

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的伤害。那么,对这种现象,国家是不是就拿他们没辙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患上新型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近期网络上曝光的一些典型案例:

案例1: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青海省苟某长期在武汉务工,近日返青海西宁后,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归宁日期信息,对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刻意隐瞒,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

特别恶劣的是,苟某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动,并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现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案例2:近日,河北邢台市涂某某为湖北务工返乡人员,当他有发热症状后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为防止疫情扩散,与涂某某有过几次接触的李某某于1月30日下午17时许,被隔离在一家公馆进行医学观察。当日晚20时许,李某某在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听工作人员劝阻的情况下,强行离开隔离点、强行通过检测点返回家中。1月31日当地公安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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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0-02-02 13:45

    列入医疗黑名单,从此不再医治,严重者可以波及家属今后的看病。

小哥说法呀

简介:分享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