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老人隐瞒致百余人密切接触:可能要坐牢!

小哥说法呀 2020-02-04 14:52:28

昨天,四川雅安通报:侯某(69岁,四川雅安天全人)1月31日确诊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此之前,他隐瞒途径武汉的事实,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100余人。在医生多次询问是否有湖北、武汉旅居史时,侯某均否认,导致30多名医护人员与其密切接触。

疫情面前,自我隔离非常重要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相关条件,应当宣告缓刑。

而侯某现年69岁,明显不符合以上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应当宣告缓刑的年龄条件。从侯某的行为来看,即便他后面治愈出院,也可能会被公诉机关从以下罪名中的一个提起公诉:

等待侯某的,也许是治愈后的牢狱之苦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要求主观上存在故意,根据结果的不同刑期也不一样。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如果与侯某接触的人均没有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即便感染上了但最终也治愈出院了,刑期可能就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侯某如最终坐牢,也是咎由自取

根据《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与侯某接触的人有人患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且无法治愈最终死亡,或者即便治愈也有非常严重的后遗症,又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那刑期可能就要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让所有违法者无法遁形

典型案例:2019年2月20日11时许,孙颖在抚顺市新抚区公交车站,乘坐齐某驾驶的51路公交车,上车时因孙颖问司机齐某公交车零道街是否有站,后二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当公交车驶离三道街车站时,孙颖因欲下车便上前拉拽公交车司机齐某的手臂,干扰了车辆的驾驶。后公交车司机齐某将车停下,并报警。2019年12月,二审法院判孙颖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2年。

“车闹”也入刑了

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主观上犯罪嫌疑人表现为过失,虽然侯某是故意隐瞒了湖北旅居史,但也要具体分析其隐瞒的目的,具体探究其背后是否有相关隐情等。该罪常规的刑期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学点法律,保护自己

典型案例:2015年9月,刘奶全为了防止野猪踩踏农作物而授意谢启玲在其田地处架设电网,致途经该处的刘某触电身亡。2016年11月,二审法院判谢启玲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刘奶全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二年。

因无知而犯罪,让人非常无语

以上是小编的个人见解,最终侯某是否能治愈出院,治愈后公诉机关会以何种罪名提起公诉、法院会以何种罪名对侯某定罪量刑,现在都还是未知数,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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