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有读者问,尽管我觉得没太大写稿价值的,但还是说说吧,免得天天要回答几十遍。
上面是两个协会老大倡议的以旧换新方案,我说白话,其实就是购房者手上有一套房子没卖掉的,然后看中了新房的话,可以先付个订金,几万块吧,草签个认购书。
然后开发商给购房者不少于90天的无损退房时间,让客户找开发商合作的中介机构帮忙卖房,推广。
90天卖不掉房子,开发商退回订金给购房者,合同取消。
90天内能卖掉房子,置换交易完成。
两位协会老大身先士卒带头救市的态度,令我等小辈十分感动,我觉得这个方向是无比正确的,领导的决定是绝对英明的,是为国为民的。
看到老大身体力行的倡议,我等后辈也应当尽心尽力为国卖房,听着《万里长城永不倒》,每天在服务客户的路上。
我们公司在广州开展置换服务有4年多了,算是业内做这项服务比较领先,和案例积累比较丰富的公司了。
我就分享一下做置换服务中看到的,在一线中遇到的难题。当然,可能不是行业共性问题,仅仅是我自己公司不行。
实际上,如果要算上赎房贷和申请房贷的时间,其实要在60天内找到买家签合同的。其实不止,现在银行如果不找关系的话,提前还贷要60天。
所以说,如果一位客户看中一套新房下了订,然后再安排卖房,如果要卖的房子还有房贷的话,留给他找客户的时间其实只有30~60天。
要想在一两个月内,在当下行情把房子卖掉,一切花里胡哨的方法都是虚的,找再多中介都是没用的,唯有便宜。
但这几天我也发现,其实向我咨询这个政策的客户,他们心中想的,其实是想这个政策能帮他们高价卖房,或高价回收。
人性就是如此,每出一项新的政策,大家没了解清楚前,所设想的,都是完全对自己有利的,自己能占便宜的。
没经历过爱情的人,所幻想的对象条件都是离谱的。没被市场毒打过的房东,一开始挂出的售房价都是上天的。
所以这个以旧换新,大家所幻想的,其实是能高价卖房。
但事实上,只是委托几个中介帮你推广,卖掉后,开发商给点补贴中介。中介帮你推广,那肯定是你的价格够低才能卖得掉了,你挂得价格高,中介也不会服务你了。
但反过来,如果你本来就愿意便宜卖房,那又何必走以旧换新呢?正正常常卖掉房子再买不就行了?
所以说,这个倡议在一线工作中看,可能仅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当然,也可能是我自己的水平不行。
除了上述说的,我还有一个温馨提示,现在开发商经营都很困难,钱一旦进了开发商的口袋,你想它再吐出来,简直是比登天还难。
现在一天有几十个读者找我维权,说白了,就是签了合同后悔了,不想买房了,要威胁开发商退房。
我说,如果我有这实力让开发商退房,现在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了,就算一个客户收十万以上,客户还能从壬丰大厦排队到公园前。
但我做不到,你杀了我,我都没能力让开发商退房。
不退房很正常,因为大家成年人签了合同,按合同办事是成年人应负的责任。
但是,现在就算是开发商白纸黑字承诺退给你的诚意金,订金,你现在想退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细看一下就知道了,协议书上是不写承诺的退款时间的,是霸王条款来的,开发商心情好就退给你,心情不好就一年后,两年后退给你,都是合理,你也告不进去。
所以说,这个以旧换新政策在一线工作中,我认为作用不大。
如果你愿意便宜卖房的,那就稳妥的先卖后买。如果你不想便宜卖房的,这个政策也帮不了你,只是多了几个中介天天催你降价卖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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