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会提取精卵,想代孕生子咋办?那就直接上人咯!
代孕这个事吧,其实由来已久,说起来这个需求恐怕只有中国人最强烈,因为孟夫子很早就定了性,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早在南北朝,代孕行业就诞生了,当然,其实以前也有。但汉代之前,还是买卖包办婚姻,而且那时候对纳妾要求也比较宽松,想多生孩子多娶媳妇就行,用不着那么麻烦。但自汉代实施聘娶婚姻之后,娶老婆变得就不那么容易了。纳妾听起来很美好,实际没那么简单,通常需要地位,几品官可以纳几个妾,宋代明代干脆要求年满四十且膝下无子方可纳妾,所以普通人只能另想法子。
代孕行业之初,是因为老婆成了商品,南北朝时期,如果想借钱又没啥值钱抵押品,可以押老婆,把老婆搁别人那,所以这个行业,我们正确叫法是典妻。一开始还真就只是典当,只有抵押权,捎带着干点活,不能乱用。但开了这个头之后,就忍不住有人动了歪脑筋,于是产生了第二种,雇妻。这就是租老婆了,按日计费,约定好价格时间,用完还回来,如果有本事生个仨瓜俩枣,这算租赁者劳动所得。慢慢这种做法就传开了。
为什么社会上有这种需求?前面说了,中国人传宗接代意识太强烈,不仅没儿子的想生,有一个两个还嫌不够。但老婆只有一个肚子,多生人家也受不了啊,所以就要借肚子,至今浙江福建那边,还把典妻代孕叫借肚皮。
你不能说古人愚昧,那是农业社会,只有男人才是劳动力,农业社会想发展,必须多养儿子,要是女少男多,种出来的庄稼都不够吃。所以封建王朝盛世,必然男多女少,女多男少都是战乱,社会大退步。典妻雇妻原来分得还清楚,从宋代开始,基本只有一种模式,又典又雇,典妻就是雇妻,所以现在咱婚姻法的规定,叫禁止典(雇)妻女。
说到典妻,南方江浙福建最流行,而且发展出了一套完善规则。典妻双方要签协议书,称为“典婚书”,还需要媒人。典婚书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将来如果产生纠纷,媒人就得出来作证。
一样要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浙江武义一带,还要宗祠祭拜,昭告全族,不同之处是婚礼在夜间举行。为啥搞这么隆重,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让全族承认未来孩子的地位,将来继承财产,不会被族人干涉。
既然是典妻,雇主就是典夫,生下来就是典子。典子只能认典夫原配为妈,叫自己亲妈只能喊婶婶。要生孩子并不容易,而且不能生下来不管,还得养一段,一般要求三年,孩子三岁后典妻才能回家,从此不得与孩子私下见面,即便见面也是路人。
所以典妻往往是长期租赁行为,福建那边通常约期十年,称为“挂账”,把那种三两年短期的,喊作“帮腿”。这段时间内,典妻要住在典夫家,对外也以主妇相称,甚至还能掌管点家务,外人不明就里,一时还真不分清楚。期间典妻不能擅自回家,这一走好多年,人家原配老公也受不了啊,所以像浙江金华等地,发展出了另一种做法,坐堂招夫。
坐堂招夫就是典妻并不去典夫家,而是在家里等着上门。典夫来的时候,原配丈夫和家人自动回避,典夫也不避讳,邻居们也习以为常,有的还要挨家挨户拜访,以正式老公自居。典妻者穷人居多,要不然谁没事押自己老婆!俗话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碰上不如意的时候,为了活命,什么都得干,有个成语叫典妻鬻子,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别说普通人了,清朝有个开国将军,当年穷困潦倒也把老婆典给了别人,一直到当官了才赎回来,不过他倒算有情有义,对老婆很好,两人最终白头偕老。
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婚后发现自己不能生育,为了传宗接代,帮老婆再招一个丈夫,前面说的坐堂招夫就是这种。新夫上门后,谈好条件,比如住多久,生几个孩子。
那孩子咋分?都归原配还是俩人平分。民国时期金华有不少这样的家庭,本地人可以找老人打听下,能挖出不少陈年旧事。金华这种老婆就没啥称呼了,倒是原配和新夫,俩人之间互称兄弟,外人称之为“交夹兄弟”,如果你去了金华,当你老婆面别人喊你“夹兄弟”,要不假思索马上还击,他是在占你便宜。
福建福安叫璞妻,浙江仙居叫典水面,开化金华叫租肚皮,广西和江西叫典贴,温州则称路头妻。相比南方,北方称呼显得更为直接,安徽芜湖叫捆妻,大概那里老婆都不愿意,山西岢岚叫帮夫,甘肃叫僦妻,天津喊押账,东北一般叫搭伙,或者干脆喊拉边套。东北还有另一种称呼,外地人听不懂,叫借模子磕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