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名。唐玄宗时官修,题唐玄宗撰,实由徐坚、韦述等编撰,李林甫修订补充注释。
自开元十年(公元727年)编起,迄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书成。共30卷。
此书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按《周官》分理、教、礼、政、刑、事典六事分撰,故名《唐六典》。
分卷以三师、三公、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十二卫、地方三府、都护、州县为目,把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规定一一列述。注中还叙述了官制的沿革。也记述了唐代许多重要的司法原则和法律制度。
其资料真实可信、内容至为广泛,是唐代行政法规大全,也是研究唐代法律制度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