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概念和理论。在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的主要标志是以其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参加和是否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
它在政治上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在经济上是建立以国营经济为领导的、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5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在文化上是建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社会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