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无视规则,还觉得自己有理。
人家既然说了电子版没有法律效力,那自然是有文件规定的,盖章签名什么的,必须手写才有法律效力。现在,除了电子发票,很多领域对电子印章的认可度还不高,电子签名也一样。目前看来,纸质文件盖章和签名还是最保险的,最不用担心法律效力问题的资料传达方式。
电子印章示例
电子版的资料不是万能的,打印机也远未到淘汰的时刻,随手举个例子,很多招标公司,那一摞摞的招标文件(一般是一式六份),为什么么不直接传文件?必须打印出来呢,是他们人员太多、太闲,必须给安排一份工作吗?还不是硬性规定!
另外,关于无纸化办公我说几句。无纸化办公很多时候是电子版文件跟纸质版文件有同等效力(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纸质驾照和电子驾照等),并不是说纸质文件就失效了,被淘汰了。纸质文件固然有它的问题,保存不方便,大量的纸质文件携带笨重,容易丢失等等。但是,电子版文件就没有问题了吗?遇到保密单位不允许外网传输电子版文件怎么办?手机没电怎么办?没有网络怎么办(保密单位只有内网),发的文件格式对方不识别怎么办(对方缺少打开文件的工具,并且不听任何解释)?总之,想完全无纸化办公,只想用一台手机传输文件,我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永远成为甲方,绝不做乙方。
以及,还有个小问题,想全面无纸化办公,最好是人手一台iPad,这个钱谁出?
总结,不用打印机不是问题,想完全无纸化办公也不是问题,问题是规则不是提问者定的。
以上。